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33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
分类号: F293.3
页数: 5
页码: 445-4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安溪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开发、安居工程、移民工程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房地产 开发经营

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991年,全县只有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1992—1996年,安溪县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相继成立,其中,有外商独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人合股企业。
  1997年,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渐规范,加上经济上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一度出现疲软。2000年,安溪房地产业呈现迅速发展势头,房地产企业急剧增加。是年9月,县建设局印发《房地产建设应具备条件和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2007年,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35家,其中,二级资质2家,三级资质8家,暂定三级资质23家,四级资质1家,暂定四级1家。
  二、商品房开发
  1991年11月,县政府决定在县城龙湖、北石统一建设30幢廉价房,并向社会公开出售住宅500套,店铺240间。1992年11月,县政府出台《关于在安溪城区购买房地产办理手续程序》(简称“三联单”)后,只要向开发区购买商住地或工业用地,就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城区新安路两侧、河滨东、西、南、北房地产开发很快兴起,其销售价格随地块和市场价格而变动,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经营竞争机制。1995年1月,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2001年11月,取消“三联单”。至1998年,全县城镇私人建筑及商品房开发建筑面积188.2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建筑面积27.22万平方米。
  1999年,根据《城市房地产法》要求,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必须“严格规划,合理开发,规范房地产市场”。是年,全县房地产开发竣工建筑面积31520.28平方米,新开工建筑面积50866.97平方米。2000—2007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52个,其中,旧城区13个,新城区36个,城区外3个;竣工建筑面积地上107.85万平方米,地下8.85万平方米。
  三、安居工程
  (一)计划生育安居工程
  2003年,全县5000多户农村女儿户(只生育1个或2个女儿的家庭)中,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有704户,住在旧房、危房的有653户。是年,安溪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将建设计划生育安居工程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每户需建房的“二女户”由县、乡(镇)财政补贴2万元;建房土地由县、乡(镇)、村(居)负责,免收一切费用,建房用地以旧宅基地或空闲地或荒地、非耕地为主;建筑面积每户80平方米—120平方米,由县建设局免费提供建房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服务。对修缮旧房的“二女户”,每户由乡、村根据实际情况补助0.5万元—1万元。至2007年底,全县累计建设计生安居工程643户,建筑面积6.7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138.25万元。
  (二)地质灾害安居工程
  河山村安居工程 1992年,金谷镇河山村发生山体滑坡。市、县先后共拨出10.9万元,帮助该村兴建集体宿舍14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996年,市、县又拨出18万元,建房安置41户。
  湖上村岭尾高边桥安居工程 1998年,湖上乡湖上村岭尾高边桥角落因开采石灰石矿,发生山体滑坡。1999年5月31日,市委书记何立峰率市政府有关部门到现场视察灾情,当场决定70户灾民立即搬迁。县建设局结合新村规划,严格控制建房用地,每人用地面积10平方米,每户用地不超过60平方米,降低安置房造价,用地由湖上村无偿提供。市民政局拨出30万元,市农办、脱贫办按造福工程标准每人补助1000元,拨给41.1万元,县财政每人补助500元,计20.55万元予以配套。1999年底,工程完成第一层建筑。2007年,县政府决定湖上村岭尾高边桥其他灾民易地安置在湖头镇横山村,由湖头镇政府负责建设,建筑结构为框架一层,总建筑面积17100平方米,翌年1月竣工。
  内坂村安居工程 2000年6月17日—18日,因遭受台风暴雨袭击,魁斗镇内坂村发生山体断裂滑坡,直接危及60户277多名灾民的生命和43幢房屋财产的安全。灾情发生后,魁斗镇政府马上成立造福工程领导小组,聘请福建省农业大学进行测量。县建设局村镇办公室及建筑设计院结合新村规划设计,投入310万元,征用土地1.06公顷,建设安置房48幢。是年底,受灾户全部迁入新居。
  高肥山安居工程 2000年8月24日,尚卿乡科山村高肥山自然村发生山体滑坡,全村146户、670人中,受重灾15户、60多人,受威胁83户、381人,危房388间。灾情发生后,市、县领导当即拨款补助易地重建。首期70户,建筑面积861平方米,当年竣工迁入新居。
  潘田矿区安居工程 1991—1998年,感德镇潘田村因长期开采铁矿石,导致发生3次大面积山体滑波,造成地表变形,民宅地基塌陷,全村710户、2980人,受灾546户、2413人。灾情发生后,省、市、县、镇和潘洛铁矿多方重视,多次深入现场察看。1999年6月3日,省政府副省长朱亚衍到潘洛矿区调研,决定对险区136户、654人进行搬迁,需投资1100万元,由潘田铁矿、市、县政府各承担1/3。2002年,县政府决定对潘田村灾民实施“以矿救灾,整体搬迁,综合治理”的救灾方案,筹资7000万元,(其中,潘田铁矿采矿权拍卖5300万元),在县城龙湖兴建富华林小区,安置53户矿区灾民;并在县城新区德苑片区兴建潘田住宅楼17幢650多套,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安置矿区灾民。至2007年,该村灾民告别地质灾害危险区,全部迁入新居。
  四、移民工程
  蓝田水库移民工程 1993年4月,兴建装机容量2.5万千瓦的蓝田水库电站,水库淹没区需动迁167户、988人,需安置人口1036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蓝田移民点定在凤城北石格,开辟一条新街道,长1000米,宽16米,两侧兴建1层的钢筋混凝土楼房26幢167套,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
  勤内三峡移民工程 2001年8月,根据中央、省、市三峡移民机构的安排,安溪县接收安置重庆市奉节县新城乡第一批三峡移民9户41人,县三峡移民办公室在城厢镇勤内村,兴建砖混结构安置房9幢。
  中标三峡移民工程 2004年8月,安溪县接收安置重庆市万州区河口乡第二批三峡移民8户30人,县三峡移民办公室在城厢中标村兴建砖混结构安置房4幢,每幢1层,建筑面积660平方米。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