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史文化名镇规划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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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3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历史文化名镇规划编制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1
页码: 42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9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湖头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的编制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规划编制 文化名镇

内容

1999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湖头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2月,县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湖头保护工作的通告》。该保护区包括宗城、下东、四角井等3个社区居委会及湖一、湖二、湖三、湖四4个建制村,面积约2.5平方公里。主要文物保护点有贤良祠等32处,其保护范围原则上按各文物点东西南北四至各加10米划定。
  2007年9月,县政府聘请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厦门分院和华汇环境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完成《安溪县湖头镇发展规划》编制。规划目标:整体协调,保护生态,以人为本,活力城市。城市定位:以冶炼、建材业为龙头,房产开发、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综合发展的现代化工贸城市,为安溪县第二城市。人口27万人;用地面积3074公顷。湖头新城中心区选择在湖头溪北岸,芦内溪两侧,占地面积约280公顷;行政服务中心位于许前村。规划还包括城市结构布局、土地利用、交通道路、开放空间系统、历史文化保护、防灾、环保、市政工程、分期发展等。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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