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洪防汛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31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防洪防汛工程
分类号: TV8
页数: 3
页码: 416-41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防洪防汛工程,包括了防洪工程、防汛抗旱、洪涝旱灾害报表统计软件等。
关键词: 安溪县 预防 防汛工程

内容

一、防洪工程
  1991年,城区晋江西溪两岸防洪堤工程开始建设。工程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6160立方米/秒,城区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干。工程设计等级四等,主要建筑物四级。防洪堤顶设计标高49.5米—41.5米,堤高7.50米—14米,堤顶宽度为0.7米—1.30米;堤身持力层为砂卵石层,堤面坡度为1∶0.3米—0.5米,堤背垂直;底板(承台)宽度为4.93米—2.70米,下设防冲槽。工程建设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至2002年,城区晋江西溪两岸、蓝溪两岸防洪堤工程建设全部竣工,总投资7955.69万元,防洪堤总长度20.14公里,完成土石方122.55万立方米。
  1998—2007年,全县乡(镇)防洪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004.95万元,防洪堤总长度10.3公里。
  二、防汛抗旱
  (一)防汛减灾制度
  防汛安全大检查制度 1991—2007年,每年的3月汛前和4月—10月汛期都轮番组织进行防汛安全大检查。检查做到“七定”:定存在问题,定加固处理方案,定度汛措施,定抢险及转移预案,定资金落实,定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定完成时间。检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小(一)型及以下水库、堤防、引水及其他工程;县规划建设局与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区及工业园区的防洪排涝工程与低洼地带;县水利局、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辖区内的重要小(一)型及以上水库、重要水闸及城区防洪堤等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检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系统内的安全。检查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组织自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复查。对没有进行防汛大检查或没有及时检查的,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给予通报,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责任。
  汛限水位审批制度 1991—1997年,汛期限制水位由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1998年,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999—2007年,中型水库、小(一)型及重要小(二)型水库分别由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防汛责任制 1991—2007年,贯彻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岗位责任制、包库包堤责任制等一系列责任机制;实行水库、山塘、电站等水利工程由包库领导、责任领导、技术负责人和专管员按照工程等级进行分级负责的机制。
  防汛气象水文情况通报会商制度 1992年3月,执行《福建省灾害性天气情况通报、会商制度》。至2007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坚持每年3月初、12月末举行会议,分析预测各种灾害情况;4月下旬和6月下旬,会商、预测雨季强弱、雨季高峰期等;季节性雨季结束后进行通报、小结;发生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水文、气象部门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信息,防汛部门迅速作出反应。
  灾情统计制度 1992年3月,执行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洪涝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至2007年,每次严重水、旱、风灾之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调查灾害原因,提出工程修复建议和预防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防汛现代化信息化建设
  洪水预警报系统 1997年,建设洪水预警报系统工程。1998年6月,第1期洪水预警报系统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至2007年,县洪水预警报系统有中心站1个,中继站1个,河道水位站1个,河道水位雨量站6个(含永春县境内的中坂、坑仔口站),水库水位雨量站17个,乡(镇)雨量站15个。
  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 1993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三化”(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初级达标建设。2003年9月,建设防汛办视频会议系统。至2007年,建成防汛指挥信息处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卫星云图接收系统、洪水预警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工情信息数据库查询系统、防汛物资及抢险队伍管理系统、防汛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传真、录音电话系统等。同时,装备办公文字处理软件、洪涝旱灾害报表统计软件等。
  (三)防汛队伍和资金保障
  1991年,全县先后建立防汛抗灾专业队、巡逻队和抢险队。专业队由水库、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组成,汛期投入防守岗位。巡逻队由水库、山塘和闸坝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周边基干民兵、角落干部及危险区域的监测员等组成,汛前进行技术培训,台风暴雨时,做好巡查、监测。抢险队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县人武部牵头的县级应急抢险队、乡(镇)、村(居)以民兵为主体的民兵应急抢险队和水库、闸坝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等组成,汛前登记造册,汛期投入抢险救灾。防汛抗旱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并发动企业和群众捐资捐物、投工投劳。1997年,县政府批准建立县级特大防汛专项基金。水旱灾害时由县财政局、县水利水电局联合向上级申请补助经费。
  (四)抗旱
  1991—2007年,不断完善《安溪县抗旱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抗旱领导机制,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构建指挥平台。当重大旱情发生时,进行水量科学调度。每年及时补充更新抽水机、引水设备、人工增雨弹等抗旱物资。同时,组建抗旱服务队伍,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及时播报旱情。17年间,全县发生中度以上干旱4次,受灾面积57.84万公顷,其中,2003年6月29日至8月上旬,持续晴热高温造成严重夏旱,有22座小型水库干涸,蓄水量占正常蓄水量的12%,中型水库占正常蓄水量8.5%。因旱影响缺水人口8万人,全县投入抗旱7143人,投入机动抗旱设备7098台(套),抗旱用油150吨。7月27日在蓝田水库成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