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用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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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2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用工管理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359-3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7年安溪县用工管理制度的具体情况,内容主要介绍了合同制管理、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等。
关键词: 安溪县 劳动 用工管理

内容

一、合同制管理
  1992年,全县部分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固定工、合同工一律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994年,全县国有企业、县办集体企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1995年,开展国有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全县有5家国有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是年,全县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至年底,全县有773家企业、13978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1996年,用人单位开始建立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县劳动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和不规范的环节。至2007年,全县劳动合同档案日趋完善,累计签订劳动合同企业5981家、职工14.50万多人。
  二、退休职工管理服务
  1991年,全县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目标,从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轻企业负担出发,积极推进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2004年5月,县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总工会移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挂靠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2005年底,全县初步建立企业退(离)休职工信息库,管理服务工作由企业转移给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机构,并在退休职工密集的凤城镇,依托社区居委会,成立15个退休职工工作站。县、乡(镇)和社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机构,陆续建立退休职工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每年不定期举行一两次全县性文体活动,组织参加市退休人员体育比赛。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解忧难”活动,走访慰问特困和灾病退休职工。至2007年,全县企业退休职工4587人,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其中,95%纳入社区管理。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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