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0260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劳动 |
分类号: | F241.32 |
页数: | 7 |
页码: | 358-36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91年,安溪县劳动用工制度由过去的计划安置为主改为以合同制为主,劳动管理职能向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方向转变。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后,全县劳动就业由计划和审批管理转到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劳动事务由管理国有企业转到管理全社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全县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形式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用工制度,基本实现确立劳动关系法制化,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制度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
关键词: | 安溪县 劳动 劳动制度 |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