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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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2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343-3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情况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机构编制 登记管理

内容

1997年,县编办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首次对全县934个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发证,其中,法人单位587个、非法人单位347个,登记、发证率均为100%,为事业单位参与社会经济服务活动提供“身份证”。2000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完成1997年后全县办理登记的929个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县委编办被省委编办评为“全省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开展事业单位重新登记换证工作。全县有946个事业单位换发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02年,对国家统一登记换证的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年检,参检946个,年检率100%。2007年12月,全县登记发证事业单位共有845个。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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