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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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23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页码: 325-3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的具体情况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敬老院、福利企业、福利彩票、慈善事业等。
关键词: 安溪县 民政 慈善事业

内容

一、敬老院
  1991年,全县有敬老院5所,收住院民36人。1993年后,先后有剑斗、湖上、蓬莱、长坑、桃舟、尚卿等乡(镇)创办敬老院。至2007年,全县有福利敬老院14所,收住院民123人。政府和福利敬老院对院民及分散在各村安置的“五保”老人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每年春节,市、县、乡(镇)均对院民和“五保”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发给慰问金,为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晚年生活基本无忧。
  二、福利企业
  1991年,全县有福利企业3家,安置残疾人员27人,总产值51万元,创利4.5万元。1992年后,先后有湖上、尚卿、城厢、湖头、金谷等乡(镇)创办福利企业。1994年,福利企业发展到11家,安置残疾人就业45人,总产值300多万元,创利20多万元。1995年,福利企业因基础较薄弱,加上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等,难以巩固和发展。至2007年,只有县福利综合厂和尚卿乡尤俊福利竹藤加工厂2家,就业人员68人,其中残疾人员17人,当年总产值600多万元、实现利税90万元。
  三、福利彩票
  1991—1995年,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116.5万元,上缴省募办94.9万元,县筹集福利基金21.6万元。1995年,拨出2万元支持县第三医院建设。1996—2001年,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2322.5万元,上缴省募办1858.1万元,县筹集福利基金464.4万元。至2007年,福利基金累计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社会福利事业、特殊困难群体(流浪儿童救助、残废军人装配假肢补助等)和支持社区发展服务业。
  四、慈善事业
  2002年,安溪县慈善总会筹备工作小组成立,草拟《安溪县慈善总会章程》,发动社会各界捐赠慈善款。2007年底,共募集慈善基金466.4万元,拨出帮助社会困难和弱势群体260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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