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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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2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318-3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民政机构统计概况,内容主要包括县级机构、基层机构等。
关键词: 安溪县 民政 机构

内容

一、县级机构
  1991年1月,安溪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内设人秘民政股、优抚复退股、社会救济股、财务股、基层政权建设股,安溪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老区办),编制21人。下属事业单位有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3月,安溪县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社团办)。1992年3月5日,安溪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双拥办)。4月,安溪县地名领导小组更名为安溪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地名办)。
  1996年9月,安溪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勘界办),临时事业编制4人。12月,县民政局内设人秘计财股、救灾救济保险股、优抚复退安置股(加挂县老区办牌子)、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管理股,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人。2002年,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与社会事务股,挂靠单位有县老龄委办公室,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1人。8月,县民政局设立纪律检查组,配备组长1人(副科级)。2005年3月,县残联与县民政局脱钩,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2007年8月,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加挂县双拥办、县老区办牌子)、行政审核审批股、纪检监察室,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1人。
  二、基层机构
  1991年,全县24个乡(镇)各配备民政助理员1人。1992—1995年,全县24个乡(镇)民政办公室成立(简称民政办),编制1人—3人。1996年,24个乡(镇)民政办更名为社会事务办公室。至2007年,乡(镇)社会事务机构及编制没变。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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