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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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2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2
页码: 302-30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机构与队伍,包括了机构、队伍等。
关键词: 安溪县 审判 机构

内容

一、机构
  1991年1月,县法院内设办公室、纪检组、政工科、信访科4个科室和刑一庭、刑二庭、民庭、经济庭、林业庭、行政庭、执行庭7个审判庭,下设城关、蓬莱、湖头、官桥、西坪、感德、长坑7个人民法庭。3月,刑二庭撤销,刑一庭更名为刑庭。7月,法警队成立。10月,信访科更名为告诉申诉庭。1996年1月,法警队升格为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10月,监察室成立,与纪检组合署办公。1998年1月,撤销长坑人民法庭并入湖头人民法庭。8月,再次成立刑二庭,刑庭同时更名为刑一庭;成立研究室。1999年1月,纪检组改为县纪委派驻机构。2000年8月,撤销告诉申诉庭,成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2004年8月,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民庭更名为民一庭,经济庭更名为民二庭。2007年底,县法院有内设机构13个,直属机构1个,派驻机构1个,派出机构6个。
  二、队伍
  1991年1月,县法院配备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政工科科长、纪检组组长、信访科副科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至2007年底,县法院有院长、副院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司法警察大队长、副大队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在编干警员工107人,其中,审判员67人,助审员13人,书记员17人,法警5人,工人5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4人,占干警员工总数的97.2%;三级高级法官1人,四级高级法官1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1人,一级法官19人,二级法官32人,三级法官12人,四级法官1人,五级法官1人;司法警察中有二级警督1人,三级警督1人,二级警司1人,三级警司1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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