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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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20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
页码: 30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民事行政检察,以抗准为原则,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主办检察官办案小组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等。
关键词: 安溪县 民事诉讼 行政检察

内容

1993—1998年,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坚持以抗诉为主要手段,以抗准为原则,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的申诉案件82件,立案62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4件。同时,做好息诉工作,对法院判决正确的案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耐心、讲法、说理的方式,使当事人服判,共息诉20件。
  1999—2000年,试行主办检察官制度,制定《民事行政检察科主办检察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主办检察官办案小组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共受理申诉案件4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7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
  2001—2005年,重视受理公民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的申诉案件。共受理申诉案件75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6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6件,建议法院再审6件,对判决正确的做好息诉工作,息诉26件。
  2006—2007年,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力度,在追究2005年“7·18”妨害公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零的突破。2年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7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735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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