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消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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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99
颗粒名称: 第十节 消防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3
页码: 291-29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消防,包括了消防设施、消防监督、抢险救援。
关键词: 安溪县 消防管理 消防

内容

一、消防设施
  1991年,县公安消防科装备比较落后,仅有消防车2辆、水龙泵2台、灭火器1支、水枪5支、水带400米、拉梯2架。
  1992—1996年,根据国家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需要,县政府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把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逐步解决消防用地、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问题,并拨出专款50万元,添置消防指挥车、高压水泵车、消防栓及破排抢险工具。
  1997年,县消防大队迁至凤城祥云路(深内)营房驻地。县财政先后投入170万元,对消防旧办公楼进行加层扩建,改善营房条件。1999—2001年,县财政拨款273.2万元,添置一批登高、抢险、防毒、防化等先进装备和大功率消防泡沫水灌车、消防指挥车各1辆,扩建“119”火灾受理室、器材室、卫生室等设施。
  2002—2004年,县财政投入223万元,修建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移动式消防宣传站;投入60万元,添置依维式和水灌式消防车各1辆。
  2005—2007年,县财政拨款400万元,购置4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8吨斯泰尔王水灌泡沫式消防车各1辆;安溪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出资73万元,购置消防泡沫水灌车1辆。投入127万元,改造城区消防供水管网及人工水源,新增市政消火栓34具,全面提升城区防抗火灾能力。
  1992—2007年,全县共投入消防设施建设1931.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645.2万元,装备
  986.2万元。县消防大队营房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42.16平方米。有消防车9辆,机动链锯2台,液压剪2支,空气呼吸器32具,防化服18套,隔热服24套,台式电脑25台,手提电脑5台,基本实现装备现代化。
  二、消防监督
  1991—1994年,建立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制度、重点督查制度、危险品经营监管制度及“三合一”厂房整治制度,实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办法,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法人代表责任制。共审核公共建筑图纸14份,监督在建楼房面积2415.13平方米;审核民用建筑图纸57份,监督在建楼房面积10324.27平方米,并提前介入铭选中学、蓝田水库电站两大工程消防设施的图审、批复工作。举办法人代表培训班13期580人,成立义务消防队37支,监督检查重点部门110个,查出隐患61项118条,整改82项195条,经济处罚12万元。
  1995—1999年,加大消防监督力度,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监督,出动官兵180人次,拆除不符合消防安全歌舞厅45家。开展“三合一”厂房专项整治,依法检查监督218家,开出《消防检查意见书》205份,受处罚11家4.8万元,责令停业整改6家,取缔5家,限期整改196家。
  2000—2004年,开展“百日执法”安全整治行动,出动官兵180人次,对大中型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抓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共开出法律文书1021份,受处罚单位96个;提出整改意见3028条,整改3018条,整改率达99%。按照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申报确定全县消防安全二级重点单位50家,三级重点单位150家,全部建立档案,录入电脑统一管理,并对重点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通过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重点单位自我管理能力。
  2005—2007年,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文化局、工商局、规划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消防安全综治检查组,出动人员1469人次,开展对全县大型商场、酒店、歌舞厅、企事业单位、“三合一”厂房、出租房、学校、医院等380个单位进行检查,消除隐患1613条,当场整改720条,限期整改637条。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1份,整治“三合一”厂房120家。排查火灾隐患83条,责令限期改正51处,当场改正32处。检查出租房912户,排查火灾隐患1786处,责令自改153处,警告23人,拘留1人。排查中发现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23处。泉州瑞麦食品公司投入50万元,整改厂房严重火灾隐患;金水桶足浴城投入35万元,整改火灾隐患。
  三、抢险救援
  1991年,公安部《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开始实施,县消防大队由原来单纯的防火灭火职能,转变为抢险救援的多项职能。至1998年,共抢险救援1595起,其中,灭火176起,因灾死13人,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22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91万元。救助群众92人,保护财产总值100多万元。1997年1月22日凌晨,消防车驾驶员何福财在龙门温泉康泉中心扑灭火灾、抢救遇险人员时,因楼房倒塌光荣牺牲。
  1999—2002年,共抢险救援1218起,其中,灭火1076起,保护建筑面积17769平方米,保护财产总值847.4万元,直接损失296.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1万元;抢险救助142起,抢救人员56人,抢救财产总值6851万元。
  2003—2007年,全体消防官兵努力完成“急、难、险、重”等任务,共抢险救援1334起,保护财产总值1210.33万元,直接经济损失564.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46万元。其中,2006年4月22日,在凤城南门大桥附近成功营救一名落井女青年。5月18日晚,受强台风“珍珠”影响,大龙湖一艘70吨施工船面临撞向城东发电站水坝,危急关头,消防官兵冒着暴雨展开营救,安全保住价值几百万元的水坝和电站。7月25日,受强台风“格美”影响,连日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金谷大演水电站一名职工被困大坝两日两夜。27日县消防大队接报后,立即派消防二中队队长及班长苏志杰等6名官兵,冒着暴雨赶赴现场施救。其时,由于江面水流湍急,电站水坝泻水冲力太大,连续3次涉水前往施救没有成功。随后,班长苏志杰主动请求与战友两人再次前往施救,当下水游至坝中时,突遇洪峰袭击,苏志杰不幸被巨浪冲下10米多深坝底,因身上保险绳被坝底乱石卡住无法脱身,壮烈牺牲,年仅25岁。是年8月,省政府授予苏志杰抗洪抢险勇士称号;9月,公安部为其追记一等功;10月,武警部队政治部批准苏志杰为革命烈士。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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