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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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9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3
页码: 287-28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交通管理,包括了道路交通管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非机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等等。
关键词: 安溪县 交通管理 交通

内容

一、道路交通管理
  1991—1996年,以“预防事故、缓解阻塞、安全畅通、综合治理”为主导,与县交通、公路、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查处违章超载、无牌无证车辆;重点抓好“春运”安全,客运车辆检验,客运人员安全教育。大队、中队领导参加轮班执勤,疏导交通,纠正违章,清理占道,处理交通事故,有效缓解交通阻堵局面。同时,开展“学济南交警,创一流业绩”活动,进一步规范车管、驾管、交通工作,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997年,县交警大队成立公路巡逻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大检查、大宣传、大整治。至1999年,出动警力9000人次,检查车辆4万多辆,纠正违章7000辆,扣留驾驶证765本,查扣无牌无证和严重违章车辆1500辆,治安拘留125人次,举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12期1150人次。
  2000—2005年,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围绕人民“满意、平安、畅通”三大主题,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的量化管理,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工作格局。县交警大队主动联合派出所、县公路分局、交通局、运输公司,实行道路齐抓共管,把省道206线安溪至湖头路段列为安溪第二期创建“平安大道”路段和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有效控制北线事故多发局面。
  2006—2007年,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全县机动车管理系统、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交通违章管理信息系统、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系统、被盗车辆网上追逃信息系统和城区红绿灯出入口的电子督察系统,集交警内部计算机网络、通信、音像为一体,构成交通指挥监控科技现代化管理体系。
  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一)机动车管理
  1991—1994年,加强机动车管理,投资20万元,购置电脑,配备专职管理员,把全县机动车各项资料数据全部录入电脑管理。对客运车、教练车、大货车严格审验,严禁年检和检验不过关车辆上路行驶。其中,300辆3年以上没有检验的超龄、老化车辆被强制报废,确保上路车辆运行安全。
  1995年,以换发“92式”车牌证为契机,举办车管员计算机使用培训班、办证员学习班和民警办理换牌培训班,对全县所有机动车进行登记、换发牌证。至1997年12月,共换发“92式”车牌7910辆,新车挂牌2656辆,年检3755辆,补换驾照49本,行驶证62本,补牌419辆,转籍230辆,变更390辆,清理3年无年检摩托车1596辆,农用车725辆,整理材料归档21178辆,报废1586辆。
  1998—2004年,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与县交通、保险、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合,深入各个交通安全片区,为群众办理牌证、年检、年审工作。共办理摩托车挂牌40650辆,年检54385辆,补证4060本,补牌371辆。2004年8月,在县治安大队配合下,组织对车驾管服务大厅周边充当车托、证托的“二道贩”进行打击,抓获“二道贩”7人。
  2005—2007年,县交警大队与县安监局、交通局、公路分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客运车、校园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进行重点管理,建立台账,与驾驶员签订期限3年的《安全责任状》。对客货车、农用运输车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开车、人货混装等违章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共纠正违章案件13485起,超速超载3561起,交通违法357起,拘留无证驾驶73人,扣假驾驶证46本,扣假车牌59辆。至2007年,全县有办理机动车牌证224462辆,其中,汽车类11615辆,摩托车类212847辆。
  (二)非机动车管理
  1991年3月,县治安部门成立非机动车管理处,各乡(镇)派出所成立自行车管理站,开展非机动车年检、换发牌证。1992年,由县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交警部门配合,对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进行整顿,组织100多名从事人力客运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从中录取50人承担城区载客任务。规定收费标准和停靠站点,制止乱收费、乱停放现象。2000年1月1日,人力客运三轮车重新登记,再次换发新牌证。2001年,全县共有人力客运三轮车286辆,自行车18.1万辆。
  (三)驾驶员管理
  1991年,全县机动车驾驶员63932人,其中,汽车类16800人,摩托车类47000人,其他车类132人。1992年1月,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实施。至年底,全县共发放机动车驾驶员行车安全卡2043人(本),纳入年检。开展“安全日”学习教育活动,县交警大队派人包干指导。
  1993—1998年,对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进行清理认证及教练员资格考试,经过考试和质量认证,有8个培训班、40多名教练员得到认证。培训班学员材料全都整理归档,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班的管理。1999年1月1日,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开始实施。3月,县交警大队成立驾驶员违章教育所,配备专职人员,对违章驾驶员进行教育。是年,受教育违章记分驾驶员1.3万多人。
  2000—2005年,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便民利民措施,与县交通、卫生防疫、保险等部门组成下乡服务队,深入乡(镇),进村入户,开展驾驶员年审、考试、办证等服务。
  2006—2007年,严格执行省交警总队《驾驶员培训考试办法》,落实驾驶员培训责任负责制,严把驾驶员报名、培训、考试、办证合格关。至2007年,全县共有机动车驾驶员203559人,其中,汽车类36000人,摩托车类167000人,其他车类559人。
  三、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一)交通事故预防
  1991—1993年,县交警大队配有兼职宣传员,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共举办交通安全法制学习班4期,参训客运车主、驾驶员1300多人;举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13期,学员850人;上安全课18场,听课1600人次。1991年“六一”儿童节期间,配合县实验小学举办一场声势浩大的大型踩街,宣传交通法规。1994—1997年,在主干线路旁增设大型宣传标语75处,增设交通标志牌74块,印发宣传材料2.4万份,通过广播、电视向全县干部群众开展为期1个月的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干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1998年3月,成立县交警执法巡逻队,每周二为上路巡逻纠障日。开展5次交通安全防事故整治活动,把全县258辆客运车量化分解给27名交警责任承包,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和遵守交通规则教育。1999—2000年,县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公路等部门,开展“反违章、压事故”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投资30万元,增设巡逻车和警务设施,创建平安路段宣传标语,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与安溪至南安平安大道沿线8个村建立交通安全文明村,与4所小学建立文明交通安全学校,并组建一支40名少年交警队。2001—2002年,县政府协调解决省道206、207、307、308四条主干线事故隐患60多处。对城区无牌证摩托车、营运三轮港田摩托车进行清理整治,取缔营运载客三轮港田摩托车400辆,有效减少城区交通事故。
  2003—2007年,全县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形成由政府牵头、交警主抓、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格局。对全县事故多发的剑斗至仙荣、官桥至龙门、魁斗至金谷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在茶季、赶集、庙会、学校周边时常引发交通事故进行整治,先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20次,播放安全教育录像370场,巡展交通安全图片142场次,受教育群众256200人次;纠正超速超载51201起,记分处理31000起,扣留违章车辆5390辆,全县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交通事故处理
  1991—1992年,执行市交警支队《关于交管业务的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分类及执行处罚一览表”,推进“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办事制度,允许当事人上诉、举报,确保执法公正。
  1993年,县交警大队设立“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与“110”联动,提高交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实行交通事故分段处理和“阳光作业”。至1997年,先后在曾坑、龙门、澳江、彭亭四个收费站设置电视监控点,及时查处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逃逸案件。1998—2000年,共受理交通事故1902起,其中,特大事故248起,逃逸案件26起;事故中死亡252人,受伤1904人,直接经济损失967840元。
  2001—2007年,建立《办案民警业务考评制度》和《交通事故案件质量评析制度》,对办理出现冤假错案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影响办案民警年度绩效考核,保证民警执法的公正性。1991—2007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8989起,其中,死亡1067人,受伤9900人,直接经济损失534.16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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