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出入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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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9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出入境管理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2
页码: 285-2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出入境管理,包括了公民出国(境)管理、入境人员管理。
关键词: 安溪县 制安管理 出入境管理

内容

一、公民出国(境)管理
  1991年,县内公民出国、往港澳台地区的人数逐渐增加。县公安机关规范出入境工作,推行“两公开一监督”(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依法管理、严格审批、文明服务”的办事制度。全年共批准公民出国(境)1077人次,其中,出国380人次,出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697人次。1993年1月1日,对申请出国(境)人员实行申请、上报、批准三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1996年,认真推行办事(申请人须知、申请手续、进度、时限、审批结果)公开制度,从公开、公正、简化手续入手,解决群众反映的“申请无门,等待无期”的难点问题。至年底,全县批准公民出国(境)11575人次,其中,出国4802人次,出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6773人次。
  1997年1月1日,执行公安部《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实行“四统一”(统一申请办法,统一审批条件,统一审批进度,统一收费标准)。1998年,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通知,开始受理公民多次往返港澳地区商务、劳务、就业签注申请。1999年1月,申请往港澳地区定居人员实行电脑打分排队制(将所有申请人的资料录入电脑,由电脑自动计分),按省公安厅公布分数线有序安排往港澳地区定居,实现由限额审批到条件审批过渡。6月,出入境窗口承诺一级审批1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办事速度。2002年5月20日,新版《前往港澳通行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开始启用。启用后,实行“县级管理、市级审批、省级制证”的三级管理模式。1999—2002年,共批准公民出国(境)14627人次,其中,出国6332人次,出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8295人次。
  2003年12月1日,除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公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免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政审意见。申请人领取短期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或出国(境)证件,可委托他人代领或直接登录泉州“金盾网”查询。2004年,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定不准出国(境)人员实行报备工作的通知》,县公安出入境部门建立相应报备制度。至年底,全县共有95个单位3900人报备;收管前往港澳台地区证件、护照521本,报备法定不准出国(境)人员200人。
  2005—2007年,开展“文明窗口建设达标”工作,对接待场所、服务规范、岗位职责、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同时打击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3年共批准公民出国(境)21096人次,其中,出国10626人次,出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10470人次;报备法定不准出国(境)人员1274人次。
  1991—2007年,全县共批准公民出国(境)探亲定居、旅游、商务、劳务、留学等63293人次,其中,出国往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匈牙利、越南、泰国、菲律宾、缅甸、南非、意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阿联酋、柬埔寨、荷兰、斯里兰卡、毛里求斯、乌干达、尼加拉瓜等27个国家28411人次;往香港地区30757人次,往澳门地区1183人次,往台湾地区2942人次;报备法定不准出国(境)人员1624人。
  二、入境人员管理
  1991—1993年,加强与县统战、对台、侨务、侨联、外事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三员”(村、居委会外事户管员,涉外宾馆、酒店外事户管员、“三资”企业外事联络员)队伍,形成管理网络,落实入境人员的户口申报工作,保障入境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和打击各种入境违法犯罪活动。3年共办理入境外国人、外籍华人614人次,港澳台胞5800人次。
  1994年10月16日—18日,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会在安溪召开,县公安局主动与大会筹委会联系,对全县派出所、宾馆、酒店服务员180人进行外管业务培训,并分组深入各住点检查、督促,协调入境人员登记住宿工作,圆满完成美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等9个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代表1547人的住宿登记及安全保卫工作。
  1996年1月1日,县公安外管业务全省联网,至年底,县公安外管业务实现与涉外宾馆、酒店联网,建立和完善涉外信息管理网站,共办理入境外国人、外籍华人853人,港澳台胞774人。1997—1999年,县公安外管工作实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共办理入境外国人、外籍华人2604人次,港澳台胞1576人次。处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8起8人,其中,非法居留的外国人3起3人。
  2000—2001年,遵照省政法委《外事民警八项廉洁规定》和“七条禁令”,加强外事民警队伍勤政廉政建设。2年共办理入境外国人、外籍华人2494人次,港澳台胞2171人次。2001年9月26日,80高龄印尼老华侨林某云回蓬莱探亲期间,患病住院,护照超期半年不能返印尼而心急万分,在县公安出入境部门帮助下,3天内给予办理完整出境手续,受到林某云老华侨派人送锦旗致谢。
  2003年4月12日—6月25日,开展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专项行动,取缔非法出入境中介机构2家;查处2004年2月29日省、市公安厅局督办的安溪53名儿童涉嫌被拐卖新加坡案,抓获人贩子柯某生、柯某志。是年12月,查获新加坡胡某买逾期在蓬莱上智村非法居留1年案和台湾居民刘某潘逾期在龙涓非法居留20天案。
  2005—2007年,对出入境服务岗位进行全面整改,达到外部标识、内部设置、管理标准“三统一”;加强入境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和对非法入境人员的查处力度。3年共办理入境外国人、外籍华人116人次,港澳台胞2977人次;查处涉外案件3起5人,遣送越南人非法入境2起4人,处理非法滞留台湾居民3起9人,罚款1.7万元。
  1991—2007年,全县共办理入境人员24472人次,其中,外国人、外籍华人7878人次,港胞7394人次,澳胞2806人次,台胞6394人次;查处涉外案件38起106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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