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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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9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C921.3
页数: 3
页码: 283-2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的户籍管理,包括了户口登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暂住人口管理、重点人口管理、颁发居民身份证。
关键词: 安溪县 人口登记 户籍管理

内容

一、户口登记管理
  1991年,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全县户口登记总数189905户、928410人,其中,男性467600人,女性460810人。1992年,把户口管理工作摆在基层基础建设重要位置,制定《安溪县农村户口规范化管理办法》,建立村级户口协管小组312个,有协管员936人,协助派出所整理常住户口材料25万份,为推行户口计算机管理打好基础。
  1995年,执行省公安厅《关于认真搞好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通知》,在凤城等10个派出所搞试点,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口工作。1996年1月1日起,全县实行新生婴儿出生入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落户,其他有关出生证明一律废止。1998年,完成全县农村编钉住房门牌173204块,更换全国统一的“95版”户口底册236205份1035741人,全部纳入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实现农村一户一簿、一门一牌、一村一册、一村一员的户口管理格局。
  2002年,完成全县常住人口信息库,接入全国公安网及统计。2004年,为确保人口统计质量,开展户口核对工作。核对后,全县人口总户数264192户、1066664人。至2007年底,全县户口登记统计274976户、1070209人,其中,男性552791人,女性517418人。
  二、户籍制度改革
  1993年,全县“农转非”指标由省计委下达,县公安机关审批。至1996年,全县办理“农转非”6071人,办理城镇自理口粮9074人。1998年,全县开始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实行户粮脱钩。
  2003年6月,遵照省政府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依据的户口迁入制度。至2007年没变。
  三、暂住人口管理
  1991年,根据省政府《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县建立暂住人口工作站29个,申报点196个,至1999年,全县登记外来暂住人口44775人,办理暂住证34824人,办证率77.8%。
  2000—2002年,安溪外来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治安案件高发,县公安机关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10个月的整顿、清理,登记流动人口16315人,办理暂住证15181人,登记出租房屋3078户,发给房屋出租许可证2338家;破获犯罪案件376起571人,遣送“三无”(无固定住所、无有效证件、无经济来源)人员44人。
  2003—2004年,全县以责任区为单位开展对流动人口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登记流动人口14312人,办理暂住证12760人,办证率89%
  2005—2006年,深入辖区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情况,与承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共清理登记流动人口15525人,办理暂住证14321人,登记出租房屋4425家,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4312份。2007年,县公安局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指导基层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至年底,全县有31000多个流动人口纳入管理服务范围。
  四、重点人口管理
  1991—1999年,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六类三种”对象,加强对重点人口的排查、摸底和列管。全县列为重点人口管理8626人,建立帮教小组3485个,帮教力量9862人,并将帮教工作纳入民警察岗位职责,由民警、村(居)委会、治保会齐抓共管。经管理帮教,全县半年以上停止违法犯罪活动的管理帮教人员有3207人。
  2000—2002年,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排查、列管、撤管工作。全县重点人口列管2928人,其中,新列管512人,撤管494人,建立帮教小组2006个,帮教力量6190人。
  2005—2007年,对一些地痞流氓、黑恶势力、打架斗殴团伙成员进行分级分类跟踪管理。全县共列管重点人口3423人,建立帮教小组2495个,帮教力量8918人,其中,对1526人实行定期帮教。
  五、颁发居民身份证
  1991年,颁发居民身份证3万张,至12月底,全县累计颁发居民身份证53.4万张,发证率95%。1992年,为加快身份证颁发工作,县公安机关加班加点,使居民及时领取身份证。至1999年,全县共颁发居民身份证821471张。2000年,全县居民身份证发证结束。
  2004年,全县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年底,共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8.32万张。2005—2006年,共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62.32万张。至2007年,全县共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90.64万张,占16周岁以上应发证人数84.68%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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