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惩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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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惩治刑事犯罪
分类号: D631.2
页数: 3
页码: 279-28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惩治刑事犯罪,包括了打击重特大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毒品犯罪。
关键词: 安溪县 惩治 刑事犯罪

内容

一、打击重特大刑事犯罪
  1991—1993年,全县暴力犯罪、路面犯罪、盗窃犯罪等比较突出。县公安机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用3年时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63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445起,摧毁刑事犯罪团伙119个,抓获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84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18.73万元,解救妇女375人,儿童39人。1994年,刑侦机制改革,侦察机关实行队建制,建立优化组合搭档制、分片包案制、量化侦破指标制和破案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侦察破案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全年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06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319起,摧毁刑事犯罪团伙53个,成员182人,捕获逃犯54人,抓获犯罪嫌疑人64人。
  1995—1996年,全县刑事犯罪案件有所上升,团伙刑事犯罪和流窜犯罪明显增加,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县公安机关遵照省、市部署,开展“春季‘严打’攻势”和“冬季百日会战”专项斗争,打击现行刑事犯罪活动。2年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49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11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97人,摧毁犯罪团伙173个,捕获逃犯398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084.35万元。破获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有:1995年“11·25”官桥镇特大盗窃案,“11·26”凤城镇中山路149号持刀杀人抢劫案;1996年市公安局督办的“2·19”故意伤害致死案,“4·29”城厢镇同美村流氓抢劫案,“8.17”龙涓乡美岭村李某枝为首的64名团伙特大拐卖114名妇女儿童案,“12·4”虎邱镇林东村绑架勒索案,“12.16”凤城镇绑架勒索案,“12.20”金谷镇华芸村杀人案等。
  1997—2000年,依靠和发动群众,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8次集中侦破大会战和治安大清查行动,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94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2154起,如1999年“4·14”官桥镇驷岭村杀人案,“6·20”西坪镇南岩村抢劫杀人案,“9·25”蓬莱镇岭东村绑架案;2000年“7·21大坪乡抢劫杀人案,“8·28”蓬莱镇凶杀案,“10.26”北石水文站山上女尸案,“10·27”官桥镇善益村廖某梁毒死4人案等。
  2001—2002年,针对暴力犯罪,先后组织“迅雷”“雷霆”“天网”等6次行动和“打黑除恶”大会战。2年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856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1411起,摧毁刑事犯罪团伙2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80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887.65万元。破获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有:2001年“1·9”绑架勒索案,“3·26”威胁炸毁武昌火车站和武汉长江大桥勒索现金20万元案,“4·22”和“6·16”重大杀人案;2002年“2.9”和“9·24”故意杀人案,“5·15”章某生冒充三陪女敲诈勒索党政干部案,“5·24”公路系列抢劫案,“6·21”提供“六合彩”特码诈骗案,“74”长坑乡西溪村投毒杀人案,“8·16”官桥镇仁峰村沈某殿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11·26”官桥镇抢劫杀人案及以谢某冬为首的城厢“山猪帮”黑恶势力欺压坑害群众的团伙案等。
  2003—2004年,狠抓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主要有2003年“3.31”和“4·12”重大杀人案,均在发案当天侦破;省公安厅督办的“5.16”“9.21”重大诈骗案及“2·15”“5·23”两起轿车被窃案,“7.12”飞车抢夺杀人案,“11·24”金谷镇盗窃生猪60头团伙案,“11·27”温某凤集资诈骗案,均获及时侦破。2004年市公安局督办的“1.5”重大诈骗案和省公安厅督办的“2·27”抢劫杀人案,“10.2”和“10·25”杀人案,“6·20”北京8家大型商场被恐吓的电子邮件诈骗案,主犯徐某鹏、徐某红被捕归案。
  2005—2007年,开展为期3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57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543起,抓获逃犯559人,抓获犯罪嫌疑人734人。破获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有:2005年“1·14”城厢镇光德村二环路抢劫杀人案,“3·7”长坑乡南洋村绑架学生勒索案;2006年“3·17”明园大酒店枪击案,“4·23”城厢镇伤害致死案,“5·17”蓬莱镇蓬溪村绑架案,“5·31打黑除恶案,“7·20”长坑乡珊屏村故意杀人案,“8·10”湖头镇美坂村特大抢劫案;2007年以霞浦籍马某景为首的32名为非作歹长达4年之久的“5.15”涉黑团伙案。
  1991—2007年,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663起,其中,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6464起,刑事犯罪案件高发势头得到遏制,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二、打击经济犯罪
  1991—1999年,全县经济犯罪以企业联营、经济合同、诈骗、走私电器等较为突出。县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人,涉案金额449万元,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08万元;协助外地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追缴赃款316万元。
  2001—2002年,全县出现虚假信息犯罪、变造储蓄卡调包犯罪、提供“六合彩”特码犯罪等名目繁多的诈骗犯罪。县公安机关调查研究,抓住经济犯罪特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0起,涉案金额2299.2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案1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涉案金额6156.10万元。
  2003—2004年,县公安机关制定《安溪县重点整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安溪县打击利用移动电话短信息进行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先后开展“猎鹰行动”“百日会战”“追捕逃犯”专项斗争,以长坑、魁斗为重点整治区域,分别派驻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搜索电脑网上资料、移动通信资料;摸清经济犯罪特点,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2年共破获各类经济诈骗犯罪案件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人,收缴作案手机158部,电脑28台,光盘95片,储蓄卡145张,存折67本,自制发布短信息的群发器(土炮)47个,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379.15万元。破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有:2003年“10.29”变造金融凭证团伙案,以胡某明、詹某路、苏某星、黄某林为首的12人,先后在福建、江苏、云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江西等8个省、市作案,变造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及邮政储蓄等存折、银行卡600多本(张),冒领存款和刷卡消费,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2004年“8.31”温某凤特大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300万元。
  2005—2007年,全县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06年3月7日,县委、县政府成立以陈灿辉县长任组长,黄振奋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及县政法委、公检法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领导组。是年7月20日,公安部刑侦局陈小坤处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黄建国副总队长等到安溪作专题调研,市委、市政府派督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市公安局组织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业队30人进驻安溪,协助开展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立即在全县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在广泛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举报和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团伙案、系列案、大案要案为主攻目标,开展镇、村、宅店三不漏的地毯式查访活动,查访33780户,确定重点嫌疑对象704人,一般嫌疑对象87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
  17年间,全县共破获各类经济诈骗犯罪案件1315起,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695人,逮捕189人;摧毁犯罪团伙51个,缴获一大批手机、电脑、存折等作案工具,遏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
  三、打击毒品犯罪
  1998年起,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首次破获贩毒案件4起,吸毒案件3起,摧毁贩毒团伙1个7人,查获吸毒人员11人,全部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2003年后,毒品犯罪活动回潮。7月15日起至年底,县公安机关开展“利剑”和“百日扫毒”专项行动,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海洛因176克,查处吸毒人员47人,全部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
  2004—2007年,毒品犯罪在安溪个别乡(镇)日渐突出,因吸食毒品而引发的盗窃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不断上升。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严打”和“堵源截流”两大战役,共破获贩毒犯罪案件126起,摧毁贩毒团伙15个,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64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837.5克,稀释粉底1000克及所有的加工毒品工具;查获吸毒人员345人,其中,强制戒毒255人,劳教36人。破获特大贩毒犯罪案件有:2005年“5·30”感德宾馆贩毒案、“11·1”城区河滨路贩毒案,当场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毒品海洛因64.5克;2006年“2·27”和“3·8”特大贩毒案,抓获郑某庆等贩毒犯罪嫌疑人5人,吸毒人员17人,当场缴获毒品361克;6月2日,县、市两级禁毒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成功破获经营两年之久的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文、卢某松和杨某翠,缴获海洛因197克及一批制毒工具;6月25日,县、市两级禁毒部门再次展开行动,在城区打掉一个特大贩毒团伙,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海洛因309克,稀释粉底1000克及一批制毒工具。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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