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保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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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治保卫
分类号: D631.4
页数: 3
页码: 277-27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政治保卫,包括了取缔反动会道门、取缔“呼喊派”邪教组织、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关键词: 安溪县 政治保卫 公安

内容

一、取缔反动会道门
  1991—1993年,在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的“三反”斗争中,县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发现台湾反动会道门“一贯道”道首薛某华、王某忠、何某儒、黄某妍等人,先后在安溪凤城、城厢、蓬莱、湖头、官桥、龙门、虎邱、参内、大坪、湖上等10个乡(镇)16个村(居)进行反动会道门活动,大肆设坛布道,以《仙天大道书》《进修录书》《天道三宝书》《何老前人传登录》等迷惑群众,煽动欺骗群众入道,收取入道费。3年设坛20个,入道人员1547人,其中,有中共党员、基层干部和警察。1994年,县公安机关及时组织警力进行查处,取缔20个道坛,搜缴有关书籍126本,照相机5台,三用机3台,录音带26盒及道衣、道具等。依法审查道首薛某华等4人和20名坛主;组织1547名入道者进行学习、教育,之后,入道人员全部退道,遏制台湾反动会道门的猖獗活动。
  1994年,台湾反动会道门“一贯道”在安溪活动失败后,改变了策略,采取从出国劳务人员和华侨入手,通过培训后派入中国,进行反动会道门活动。1998年,安溪凤城镇谢某兰、林某治、张某娟、谢某红、李某恋等人在毛里求斯劳务期间,参加反动会道门组织。1999年6月,得知谢某兰等人回安溪后,台湾“一贯道”遂派出道师詹某杰以旅游形式到安溪,很快将在境外入道的人员组织起来,设坛布道,发展信徒550人。是年10月,县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依法进行查处,取缔6个坛,没收道具、道衣、经书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治安拘留2人;对6名道首依法进行审查;对550名入道者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劝其退道。2005年10月,马来西亚华侨上官某良多次受台湾反动会道门“一贯道”的派遣,在凤城、长坑设坛4个,发展信徒300人。县公安机关及时组织警力进行打击,取缔4个坛,查缴道具、道衣、经书,对道首依法进行审查;对300名入道者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劝其退道,消除影响。
  二、取缔“呼喊派”邪教组织
  1991年,安溪尚有少数“呼喊派”邪教组织成员在活动,时断时续。至1995年,“呼喊派”邪教活动逐渐频繁,聚会点增加。1996年3月,开展取缔“呼喊派”邪教组织专项斗争,取缔“呼喊派”邪教聚会点5个,收缴邪教书籍110本,录放机2台,录音磁带17盒,油印机1台,复制刊物6本,取缔印刷点、复印点2处。依法查处“呼喊派”邪教骨干分子9人,其中,劳动教养6人,治安拘留3人。对参与“呼喊派”邪教活动的98名成员以举办法制教育班的形式进行教育转化。
  1997年,全县“呼喊派”邪教组织几经公安机关打击后,部分顽固分子转入地下活动。1999年,原被劳教释放的南安市“呼喊派”邪教骨干分子傅某足、何某东在安溪县城南市场和龙湖顶科山等地租房设点活动,组织“福音布道团”,到参内、金谷、剑斗、官桥、龙门、虎邱等乡(镇)18个村活动,发展信徒162人。县公安机关组织大搜查,共取缔“呼喊派”邪教聚会点16个,收缴各种邪教书刊、宣传品156册(份),录音磁带4盒,录放机1台、手提电话1部。依法处理“呼喊派”邪教骨干分子傅某足、何某东、林某玉等3人,“呼喊派”邪教活动受到遏制。
  三、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1999年7月,在全县开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专项斗争中,发现泉州“法轮功”邪教骨干分子杨某志2次到安溪活动,并侦察到安溪籍王某芳等2人在外省读书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立即组织警力对杨某志和王某芳进行教育引导,促使他们停止“法轮功”邪教活动。
  2000年,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分局查获安溪籍刘某山和他的妻子乔某,1996—1997年在上海华东理工大学读书期间,参加青浦法会“法轮功”邪教组织。1998年,刘某山和乔某大学毕业后,常到该校梅陇三村、上海海滨公园、体育馆等处参加“法轮功”邪教活动,并于1999年7月23日、10月9日和2000年7月14日三次伙同“法轮功”邪教信徒王某东、向某辉、王某焱、李某玉赴北京上访,以公开练功形式护法,扰乱社会秩序。2000年8月—12月,因不思悔改,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多次监居教育并刑事拘留15天。释放后,刘、乔两人随户籍关系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遣送回安溪县蓬莱镇美滨村落户。回安溪后,刘、乔两人仍与外省“法轮功”邪教人员秘密联系,并在家继续修炼“法轮功”。县公安机关及时对刘、乔两人耐心教育,一方面进行法制教育,一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安排在安溪八中、代贤中学任教,并批准土地免税费建房一幢。刘、乔两人终于幡然醒悟,改邪归正。2001年10月15日,刘、乔夫妇写了《欺世盗名的“法轮功”》揭批书,表示痛改前非,不再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
  2003年,在开展深挖邪教“法轮功”分子专项斗争中,发现龙涓乡杨某娟嫁到台湾后积极参加修炼“法轮功”,并对大陆的亲人进行渗透。县公安机关国保大队及时进行查处,收缴各类邪教宣传品14件、VCD光盘9片。
  2006年3月,发现长坑乡玉湖村王某进行“法轮功”邪教活动,公然散发自制“法轮大法”的宣传材料,当场被抓获,收缴《法轮佛法》和《转法轮》各1本,“法轮大法好”传单300份。经审讯,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使“法轮功”邪教活动受到遏制。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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