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其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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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80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其他团体
分类号: C912.2
页数: 12
页码: 263-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其他团体,包括了县茶叶协会、代表大会、主要活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等。
关键词: 安溪县 社会团体 团体

内容

第一节 县茶叶协会
  一、组织机构
  县级协会 2004年8月16日,安溪县茶叶协会成立(简称县茶叶协会),内设办公室、企业服务部、咨询服务部、教育培训部、法律服务部,人员8人;团体会员70个,个人会员568人。2005年,先后成立下属机构中国茶都(安溪)职业技能鉴定站、闽南乌龙茶无公害茶园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安溪铁观音编辑部和网络中心。2007年,县茶叶协会内设机构没变,人员12人;团体会员670个,个人会员2496人。
  基层协会 2005—2007年,全县有基层茶叶协会分会15个。
  异地协会 2005—2007年,全县有茶叶协会异地分会12个。
  二、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8月16日,县茶叶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茶都隆重召开,出席代表810人。县委书记曾荣华、县长尤猛军到会祝贺,并为县茶叶协会揭牌。县委副书记陈水潮在会上致开幕词。大会听取筹备组工作报告,通过《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县茶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157人,会长1人,副会长2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1人,常务理事79人,县政府原副县长、县政府经济顾问组组长李文通当选为县茶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
  三、主要活动
  (一)茶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
  2003—2004年,县茶叶同业公会、县茶叶协会分别与县茶业总公司、省商贸学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在中国茶都举办福建省首期、第二期评茶员培训班,福建省首期、第三期评茶师培训班,共有246人获评茶师、高(中)级评茶员资格证书。2005年,县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后,在县内和北京、上海、甘肃等地举办24期评茶员(师)、茶叶加工工、茶艺师培训班,共培训学员2000多人,有1525人获职业资格证书。
  (二)参与茶事活动
  2004年,春茶和秋茶采制期间,参与县茶业管理委员会、县人事局举办县第三届乌龙茶初制技术大赛;参与市科技开发中心等主办、县茶业总公司承办的泉州湾国家星火产业带科技培训工程(安溪茶叶)知识讲座;参与举办长沙茶市首届安溪铁观音茶王邀请赛各项活动。2005年,参与福建省茶叶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等举办的乌龙茶安全工作会议;参与组织茶叶企业参加中国三绿工程博览会茶叶专业展览会;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协助做好“安溪铁观音神州行”各项活动。2006年,参与县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举办闽南乌龙茶无公害茶园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农资经营网点建设培训会、农资管理培训会。2007年,分别举办中国茶叶行业首届网商大会和2007年秋茶铁观音订购会。
  第二节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县级机构1990年10月10日,安溪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简称县老龄委),为县委群团组织,配备兼职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2人、副主任7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顾问4人、委员5人。县老龄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县老龄委办),编制2人。1996年,县老龄委办编制3人。2002年6月26日,县老龄委改为县政府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日常事务由1名专职副主任负责。2007年4月1日,县政府再次调整充实老龄委成员,主任由1名副县长兼任,成员单位增至29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或委员。至年底,县老龄委办编制没变。
  基层机构 1991年,全县24个乡(镇)先后成立老龄委(办),为在编常设机构,由分管组织的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主任,副乡(镇)长兼副主任,共青团、妇联、民政、司法等负责人为委员,日常工作由乡(镇)办公室负责,至2007年没变。
  1990年,开始组建村级老年协会,由村(居)两委任正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及其他成员的产生与村(居)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是年,全县有村级老年协会26个,会员1800人。至2007年,全县458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老年协会,共有会员55081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52%。
  二、主要活动
  (一)参加政治活动1991年,组织老年讲师团到中小学,举行境内中共地下革命斗争事迹报告会,听报告师生2万多人次。
  1994—1995年,组织老年讲师团到革命烈士陵园和学校,举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演讲会,听众5万多人次。组织百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干部到学校巡回演讲,他们用亲身革命斗争经历,对4万多名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1997年,在庆祝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之际,开展“万老迎回归”签名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爱国热忱。1999年,组织千名老年学校学员、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揭露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野蛮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罪恶行径的声讨大会。
  2001年,县老龄委办向全县基层老年团体发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的通知》。同时,组织万名老年人参观县举办的“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图片展览,召开近百场次声讨“法轮功”邪教组织大会,组织3万多名老年人签名抗议“法轮功”邪教活动。2002年,组织老年教育宣讲团,到各乡(镇)、村(居)老年学校辅导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2003年,组织老年教育宣讲团到乡(镇)、村(居)老年学校,举办以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的报告会,听众近3000人次。2006—2007年,组织老年讲师团到88所学校,举行以“发挥红军长征精神,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到底”为主题的报告会,听报告师生达3万人次。
  (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991年,县老龄委办设立老年人接待室,专门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倾听建议,及时做好涉老问题记录、转送工作,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同时,每年都安排一定时间开展走访老年人特困户活动,逐一建立特困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
  1996年8月29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年法》)。县老年学校及时宣讲《老年法》,提高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此后,每逢《老年法》颁布五、十周年,全县各级老年组织均开展纪念活动,部分乡(镇)还举行文艺踩街,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氛围。2001—2002年,组织500多名老年人参加全国“珍奥杯”《老年法》知识竞赛,有4人获奖。2003年,协调县宣教部门把涉老法律法规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教育青少年学生争当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敬老孝亲的好少年。
  2004年6月,县老龄委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站。随后,乡(镇)及有关单位共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点)31个,昼夜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及时为老年人提供维权服务。2006年,针对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难,就如何建立长效养老保障机制问题,开展前瞻性调研,撰写《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论文,送省老龄委办调研处交流。
  至2007年,据不完全统计,县老龄委办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100多件(次);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办理为老案件82起,为基层调解涉老纠纷108件。
  (三)开展敬老活动
  1991年,凤城镇先声村从村集体资金中拨出30万元,在全县率先设立老年人福利基金,每月发给60岁以上老年人20元养老补贴,逢年过节还发给30元过节费。2003—2004年,组织讲师团向青少年学生讲述古今中外敬老爱老的动人事迹。同时,向全县中小学赠送《中华敬老故事精华》2000册。其间,通过县教育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开展“读敬老书、写敬老文、做敬老事、当敬老好少年”系列活动。安溪八中和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生,在全市敬老征文比赛中分别获得二、三等奖。至2007年,全县有72个村(居)设立敬老基金,并按月发给老年人20元—100元不等的养老补贴。县老龄委在每年春节、国庆节、老年节期间,都召集老年人开庆祝会、座谈会和组织慰问活动,共慰问老年人10多万人次,发给慰问金1000余万元。
  (四)为老年人办实事
  乐龄活动中心1990年11月10日,由侨胞及社会人士捐建的位于文化广场旁边的县乐龄(老年)活动中心和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落成剪彩,建筑面积1393平方米。主要设施有会议室、活动室、地掷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等,作为县级老年人社团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1993年,侨、台胞累计捐资300多万元,在龙门镇龙门村、尚卿乡新楼村等地兴建老年人活动中心11个,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至2007年,全县各乡(镇)及村(居、社区)共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324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基本设置“五室”(阅览室、健身室、棋牌室、台球室、乒乓球室)、“三场”(气排球场、门球场、地掷球场)。全县每天有3万多名老年人参与娱乐健身,乐龄(老年)活动中心被称为“老来福之家”。
  老年学校 1991年3月,县政府把老年学校办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当年拨出教学经费8000元,确保老年学校得以正常开展活动。1992年起,全县乡(镇)及大部分村(居)陆续兴办老年学校。1993年,县老年学校升格为县老年大学。2000年,县政府同意在原县皮革厂厂房划出1200平方米楼房作为县老年大学教学活动场所。县老年大学开设气功、保健、老年迪斯科、政治、音乐和书法6门课程,招收学员420人次。至2007年,全县有24个乡(镇)、314个村(居、社区)设立老年学校,分别占其总数的100%和68.56%;老年学校学员33050人,占老年人总数31%;聘请固定教师241人,兼职教师62人。全县老年学校实现“四有”(教师、教材、校舍、经费),学校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学”需要。
  创办经济实体
  1991—2007年,各级老龄组织积极支持老年人发挥“余热”,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创办经济实体,做到“老有所为”。桃舟村老年协会带领会员营造杉林13.3公顷;金谷镇洋中村老年协会采取入股形式,组织会员承包经营果园5.6公顷、山林86.7公顷;官桥镇有18个村级老年人产业群体营造茶果林15.7公顷;虎邱镇敬老院接管果园6.7公顷;金榜村老年协会承包经营龙眼果园3.3公顷。
  老龄事业发展计(规)划
  1991年后,坚持每五年制订一次老龄事业发展计(规)划,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2001年5月,制订安溪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着重把“六个老有”的目标、任务、时限、责任等分解到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抓落实。2006年4月,制订安溪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主要提出努力推进老年人社会保障,积极建设老龄事业基础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开发老龄事业六项任务。
  老年人优待 2001年始,每年都组织近千名老年人参加“夕阳红”火车专列旅游,并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票价给予适当优惠,帮助他们做到“老有所乐”。2006年8月,县老龄委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为老年人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至2007年底,共办理4300本,使老年人出行及办事得到一定优待。
  第三节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县级机构 1991年7月5日,安溪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简称县关协),由在职县领导和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等部门领导和离退休老干部组成,名誉主席郑梦集,主席陈秋菊。1993年4月21日,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更名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关工委),委员20人,主任陈秋菊。1994年,调整县关工委成员,委员30人,主任陈秋菊。1999年2月10日,调整县关工委成员,委员22人,主任郑梦集。1999年5月18日,增补县关工委成员,委员20人,名誉主任傅伯浩、杜玉荣。2002年9月16日,调整县关工委成员,委员30人,主任郑梦集。2004年4月13日,调整县关工委成员,委员28人,主任郑梦集。至2007年,机构、成员没变。
  基层机构 1991—1999年,县直1个党委、全县24个乡(镇)、各中学、中心学校和80%的村(居)委会基层关工委先后成立,成员3455人。至2007年,全县共有基层关工委548个,其中,县直机关关工委4个,企业关工委3个,乡(镇)关工委24个,村(居)关工委421个,中学关工委61个,中心小学关工委24个,县直属小学关工委5个,职校关工委4个,成员5073人。
  二、主要活动
  (一)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1991年后,县关协加强对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每年清明节前后,都组织近万名中、小学生祭扫县内各地革命烈士纪念碑(墓),请老同志介绍烈士革命斗争事迹。组织学生参观革命斗争图片展,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购置《激励永远》光碟,请县有线电视台定期播放,使全县的青少年受到多方位的革命传统教育。
  1995年,县关工委举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报告会24场,听报告青少年4.6万人次。1996年,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报告会35场,听报告青少年3.5万人次。1997年,举办喜迎香港回归报告会、1999年,举办喜迎澳门回归报告会共35场,参会青少年5.5万人次。是年,举办纪念“五四”爱国运动80周年报告会33场,参会青少年4.8万人次。2000年,举办理想信念教育16场,参会中、小学生2.4万多人次。2001年,举办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纪念报告会26场,参会中、小学生5万多人次。是年,举办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报告会33场,听报告青少年7.1万人次。2003年,举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报告会32场,参会青少年1.52万人次。
  2004年,中共中央8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下达后,组织对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与家长、老师代表座谈,了解详细情况;到各基层关工委宣讲文件精神31场,听讲学生5000多人次。2005年,举办纪念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报告会64场,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听众8.5万人次。2006年,开展以“诚信”“八荣八耻”宣讲会66场,参与青少年5.8万人次。2007年,举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展安溪大好形势”报告会56场,包括部分中、小学生在内的听众6.4万人次。
  (二)法制教育和帮教工作
  1991年,各基层学校关工委聘请当地派出所所长担任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对中、小学生作《治安处罚条例》宣讲教育;邀请交警到学校讲解《交通规则》,直接受教育学生10多万人次。2000年后,深入对辍学、单亲或“两失”青少年的了解,一发现苗头即及时进行帮教。2001年,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报告会19场,听报告青少年5.7万人次。并在各中、小学举办“为了明天”“与法同行”图片展、放映相关内容的影片,20多万名青少年受到生动的教育。2005年,在内安溪,对部分中、小学生进行“珍爱生活,远离毒品”的禁毒教育,配合县“猎狐行动”,发动广大中、小学生挨家挨户宣传政府打击虚假信息的政策,收到良好效果。2007年2月,县关工委与市关工委等有关单位探视省少管所关押的泉州籍未成年人462人(其中安溪籍111人)。对犯错误或刑释未成年人注意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对生活有困难者,协同有关部门,给予学习技术,安排工作,解决出路,重新做人。魁斗镇关工委组织36位老同志组成关爱工作组,结对帮助22位后进青少年。4月,到8个乡(镇)、36所中、小学作“诚信是为人处世之本”“六合彩的危害”报告会36场,听报告青少年及群众5.2万人次。
  (三)为青少年办实事
  1995年,多渠道募资助学。至1997年,资助中、小学生20人、1.8万元。1998年,资助中、小学生28人、2.28万元。1999—2000年,资助大、中、小学生350人、35.82万元。2001—2006年,资助大、中、小学生11047人、257.43万元。2007年,资助大、中、小学生279人、80.87万元。至是年,县关工委配合县教育局在湖头慈山农中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设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人口计划教育、工艺等展室及生产、军事、体育训练项目,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到基地轮训,每期一周,共举办17期9万多人次。县外的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也到该基地参加实践活动,对其普遍赞誉。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在凤冠山革命烈士纪念碑、魁斗佛仔格、贞洋、金谷东溪、蓬莱温泉、长坑崇德中学、龙门、虎邱、罗岩、龙涓建立10个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在慈山农中、长坑珍田建立青少年科技教育联系点,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科技教育。
  第四节 县台属联谊会
  一、组织机构
  县级机构 1989年9月12日,安溪县台属联谊会成立(简称县台联)。1991年,县台联有会员626人,理事30人,常务理事9人,理事长王资生。2007年,县台联有会员686人,理事35人,常务理事10人,理事长高志超。
  基层机构 1991—2007年,全县有龙门、官桥、虎邱、龙涓、尚卿、西坪、大坪7个乡(镇)台属联谊会,会员457人。凤城、城厢、蓬莱、参内、芦田成立县台联联络组。
  二、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5年12月26日,安溪县台属联谊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安溪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98人。大会听取县委书记陈昭扬、县长李建国的讲活;听取并审议通过苏忠阵代表县台联第一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台联第二届理事会理事37人,常务理事13人,推选苏忠阵为理事长,聘请顾问10人。
  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2005年7月15日,安溪县台属联谊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政府会堂召开,出席代表110人,列席代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29人,各乡(镇)分管侨台外事的副书记、统战委员48人,台资企业负责人7人。大会听取县委副书记陈水潮、县委台办主任林辉标的讲话;听取并审议通过陈堃基代表县台联第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台联第三届理事会理事35人,常务理事10人,推选高志超为理事长,聘请顾问21人。
  三、主要活动
  (一)为台胞台属办实事
  1991—2007年,县台联根据中共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参与、协助县台办做好各项对台工作。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加强与台胞、台属的沟通联络,通过查族谱、通电话等方式,先后为祖籍祥华乡的台胞陈沼涛、詹锡富,祖籍大坪乡的台胞林清标,祖籍参内乡的台胞李正雄、黄津南,祖籍城厢镇的台胞蔡重吉,祖籍湖头镇的苏万居,祖籍西坪镇的台胞詹纪德等300多名台胞找到祖籍地。参与台胞的联络接待工作,为台胞捐资兴办公益事业穿针引线。接待全国台联第19届台胞青年夏令营50人到安溪参观。以安溪县林怀泗助学基金会的利息资助经济困难无法入学或其他原因濒临失学的台胞台属子女上学。推荐安溪一中应届高中毕业生翁惠斌参加海峡西岸2007年台胞青年夏令营(全国台联千人夏令营福建分营)活动;推荐代表参加省第六次台湾同胞代表大会,翁培煌被选为省台联会理事并出席第八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大会。
  (二)参政议政
  1991—2007年,全县台胞台属担任省、市、县政协委员65人次,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提案64件、建议11件。其间,1999年1月8日—12日,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县台联会理事、县政协委员余少舟提出《关于开发紫云山观光茶园》提案;县台联会理事、县政协委员苏少民提出《关于建立安溪县茶叶图书资料信息库》提案;县台联会理事、县政协委员周贤海提出《集中管理,形成茶叶市场》提案。2000年1月13日—16日,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县台联会副理事长、县政协委员凌文斌提出《关于加强保生大帝文化挖掘整理,推进安台经济文化交流的建议》提案;县台联会理事、县政协常委李四川,县台联会理事、县政协员委施奇龙等13人提出《关于小学教师编制问题的建议》提案。2003年2月24日—3月2日,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市台联会理事、县台联会理事翁培煌提出《关于制定台胞权益保障优惠政策的建议》议案,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好建议。2004年2月28日—3月6日,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翁培煌提出《关于给中考台籍考生加分并优先录取的建议》议案,被教育部门采纳,市政府正式批准下文,对中考台籍考生加3分并优先录取,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施行。2006年2月19日—21日,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县台联会顾问、县政协常委林辉标,县台联会理事长、县政协常委高志超在台侨界政协委员中倡议提出《关于要求县政府给县乡台侨联负责人发放补贴》的提案,县政府正式批准,给县乡台侨联负责人发放工资补贴,并于当年开始施行。
  第五节 县红十字会
  一、组织机构
  1989年11月,安溪县红十字会(简称县红十字会)成立,编制2人。1997年,编制3人,至2007年没变。历届县红十字会均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由分管卫生副县长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县卫生局长兼任,下设办公室,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基层红十字会53个,会员5610人。
  二、主要活动
  (一)赈灾
  1994年5月,县连续遭受台风暴雨袭击。8月,省红十字会转来香港红十字会捐赠大米15吨、运动鞋403双、药品价值8905元赈灾物资。大米、运动鞋分发给蓬莱、白濑、湖上、感德、蓝田、祥华6个乡(镇)灾民;药品由大坪、西坪、龙涓卫生院分发给当地灾民。
  1995年3月,芦田卫生院遭受雷电袭击,房屋被击塌、医疗器械被烧毁。县红十字会紧急下拨5000元予以救灾。7月中下旬,全县遭受第4号、5号台风暴雨袭击,省、市红十字会下拨救灾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价值6156元。1997年12月,省红十字会下拨氟哌酸胶囊、感冒通胶囊等救灾药品,价值24520元,分别通过尚卿、芦田、魁斗、桃舟、湖上、大坪、祥华、蓝田、金谷、感德、虎邱卫生院发给受灾患病群众。
  1998年6月,中国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水的侵袭后,县红十字会募捐救灾款237260.6元捐给灾区。1999年10月,全县遭受第14号台风袭击,市红十字会下拨救灾款3万元,分发给金谷、湖上、祥华、桃舟、福田、龙门、虎邱、大坪、芦田卫生院。
  2000年6月,县内部分乡(镇)遭受暴雨袭击,受灾严重,市红十字会下拨大米6吨、价值13860元,救助魁斗镇魁斗村、蓬莱镇登山村、金谷镇田头村、官桥镇碧一村、福田乡尾洋村等受灾村民。
  2002年6月、8月,县内连降两场暴雨,部分乡(镇)出现山体滑坡,造成民房倒塌,人员伤亡。省红十字会先后两次下拨食品2万多元、大米10吨、棉被300条等救灾物资;南安市红十字会捐赠救灾款1万元,方便面300箱,分发给灾民。2004年9月,县内遭受暴雨袭击。11月,市红十字会下拨棉被100条、方便面200箱,小学生校服241件,分发给金谷镇24个村100户灾民。12月,印度洋地震和海啸发生后,全县共捐款185761.42元支援灾区。
  2005年3月,县内遭受罕见的飑线狂风和雷雨,省红十字会下拨棉被400条、消毒药品100箱和10万元救灾款,分别通过龙门、大坪、祥华、湖上、参内、湖头、虎邱、魁斗、芦田、剑斗、感德等乡(镇)和卫生院发给灾民。
  2006年5月、7月,县内连遭“珍珠”“碧利斯”台风暴雨袭击,造成山体滑坡,房屋倒塌,人员伤亡。中国红十字总会副会长苏菊香和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黄毅敏率队带来救灾款、物,到安溪县受灾较重的乡(镇)实地考察慰问灾民。厦门市、晋江市红十字会也捐赠一批救灾款、物。至2007年,两年间,安溪先后接受救灾款10万元、大米、发电机、帐篷、马灯、衣服等救灾物资价值近50万元。泉州市红十字会也拨款8万元,用于购买大米、方便面等救灾食品,发给西坪、虎邱等乡(镇)灾民。
  (二)救助
  2001年,台湾牙医服务团到安溪县湖头、龙门镇为老年人、儿童进行为期3天义诊活动,就诊583人次。是年11月至2002年1月,安溪宾馆捐赠床巾、被套、棉絮、丝棉被、蚊帐、毛毯共1573件,价值5.5万元悉数分发给城厢、尚卿等10个卫生院。
  2003年,接受省红十字会捐赠拖鞋110箱,分别发放给桃舟、祥华、湖头、芦田、白濑、湖上等乡(镇)的贫困村民。
  2004年始,县红十字会每年开展一次“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送温暖活动。2005年1月,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黄毅敏及省、市相关部门领导为龙涓乡珠塔村200户困难群众送去大米、食用油、毛毯、鞋等价值7万余元的慰问物资。县红十字会共拨款4.38万元,救助重病特困人员59人次。2006年,拨款2万元,救助重病特困人员38人。
  007年,县红十字会拨款9500元,救助重病特困人员17人。5月,爱心企业新星眼镜,为城区7所中学45名贫困学生每人赠送一副300元的近视眼镜,价值1.35万元。至年底,县红十字会救助重病对象210人次,金额12.91万元;救助特困户近600户,送温暖慰问金近10万元。
  (三)卫生救护培训 1995年,县红十字会举办36期卫生救护培训班,参训各类驾驶员1万多人次,电力、建筑、“三资”企业员工1300多人次。2003—2007年,县红十字会先后选送3名专职干部和安溪卫校、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志闽(安
  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6名教师、教练员,参加中国红十字总会在福州举办的卫生救护师资班培训。
  (四)无偿献血
  1996年,开始推动无偿献血工作。2004年起,爱心企业新星眼镜为每位献血者赠送一张价值100元爱心优惠卡。县献血办在该店设立全市第一家公民无偿献血服务站,为献血人员提供热情服务。
  1996—2007年,全县参加无偿献血33079人次,总献血量近700万毫升,年均献血人数2756.58人次,人均献血量199.70毫升。受到省卫生厅、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无偿献血先进单位12个、先进个人75人,全国公民无偿献血铜奖1人。
  (五)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2002年,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5月,安溪一中高一(1)班学生林懿琳以优异成绩通过福建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的考核,参加国际红十字会马来西亚青少年夏令营活动,为安溪县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学校工作委员会赢得荣誉。
  2005—2007年,安溪县红十字会与晋江市红十字会开展“山海合作”友好活动。晋江市龙湖镇英峰小学、恢斋中心小学分别与安溪县龙门镇溪内小学、尚卿乡中心小学开展“手拉手”联谊共建活动,累计赠送电脑11台、学生课桌椅390套、电子琴1台、各类书籍1000多本、教学器具1000多件。
  第六节 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县级机构 1991年,安溪县消费者委员会(简称县消委会),有会员单位31个;名誉会长和会长各1人,常务委员12人,委员50人。1992年1月4日,县消委会第二届委员会聘请副县长林园等任名誉会长,推选县工商局长许土宝任会长。2003年2月28日,县消委会第三届委员会聘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建华、副县长林田平任名誉会长,推选县工商局长方志卿任会长。2006年3月2日,安溪县消费者委员会更名为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县消委会);聘请副县长林金作任名誉会长,会长没变。2007年12月,县消委会有会员单位51个;名誉会长2人,会长没变,常委21人,委员70人。
  基层机构 1991年,县消委会依托城关、蓬莱、湖头、剑斗、感德、长坑、官桥、虎邱、西坪、龙涓10个工商所分别成立10个基层分会。1992年,随着龙门、尚卿、金谷、祥华4个工商所成立,相应增设4个基层分会。1997—1998年,在全县155个建制村成立消费者监督站。2007年8月22日,在全县24个乡(镇)成立消委会分会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由所在乡(镇)1名副乡(镇)长任分会长和维权站长,工商所长任分会秘书长,各分会成员单位13个。至年底,县消委会有基层分会24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542个,消费者监督站458个。
  二、主要活动
  (一)受理消费者投诉
  1991—2004年,全县各级消费者维权机构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案件1628起,主要是农资、食品、饮料、家用电器等商品的质量问题,结案1628起,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9.5万元。
  2005年,县消委会办公室与县工商局检查大队、“12315”投诉台整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能,形成“三位一体”的打假维权协作机制,使受理消费者投诉更便利、更及时。是年,全县受理消费者投诉252起,移送相关委员单位处理5起,为工商部门提供案源51起,结案19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8万元。其中,受理茶园遭受农药损害投诉2起,共向农药生产厂家索赔18万元。
  2006—2007年,全县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案件596起,主要是食品、药品质量
  问题和欺诈消费行为(410起),办结521起,移交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75起,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15万元。
  (二)提供消费信息
  1991—2003年,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投诉热点,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墙报、标语、简报等载体,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和提供消费者投诉案例分析,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信息。针对摩托车、家用电器、食品、学习用品等商品和美容、旅游等服务存在的质量问题,警示消费者切勿购买假冒伪劣摩托车、家用电器,要正确使用美容化妆品,出门旅游购物须谨慎等。
  2005年,根据城厢镇一孕妇错服某药店坐堂医生开给的禁忌药案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经县消委会调解,该药店一次性赔偿孕妇9000元),及时向消费者发出“投医购药别大意,健康维权要切记”的警示。2006年,针对使用农药、化肥出现的一些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茶农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当误用问题农药、化肥而造成损失时,要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农业、工商或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7年,针对房地产购买合同存在的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看清、并理解购房合同条款,避免发生购房消费纠纷。8月,配合中央电视台拍摄县内一房地产交易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该案例于9月12日,在央视12套“法治视界”栏目以《电梯与房款》为题播出。至年底,全县累计发布消费警示253条,提供案例分析25条。
  (三)开展“3·15”活动
  1991年后,全县每年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县城和各乡(镇)悬挂和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分发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在公众场所提供消费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介绍消费维权知识、展示对比真假商品。至1996年,全县共开展执法检查36次,分发有关消费者维权宣传材料7.76万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32件,接受咨询6435人次,避免经济损失128万元。
  1997年起,全县各级消委会在每年“3·15”期间,都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是年3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消委会名誉会长郑梦集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县开展“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活动;分管副县长及县消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上街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县消委会召开经营者和消费者座谈会,围绕年主题展开讨论,明确诚信应尽的义务和维权的责任。2004年,举办“诚信·维权”年主题文艺晚会,并举行“诚信·维权”千人签字仪式。2005年,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进校园活动,在全县6所学校建立青少年“健康·维权”网络。2006年,承办泉州市开展“消费与环境”年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3周年现场活动,指导县茶叶、农资等行业协会与行业代表签订行业自律公约,营造消费安全环境。2007年,以“消费和谐”年主题制作40幅图文并茂的挂图,到各乡(镇)巡回展览。11年间,全县围绕“年主题”共开展大检查36次,悬挂、张贴标语203条、1900张,分发宣传资料31.94万份,接受咨询
  1.54万人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84万元,为消费者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4.82万元。
  第七节 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县私营企业协会
  一、组织机构
  1991年,安溪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县个协)有城关、金谷、蓬莱、湖头、剑斗、感德、长坑、官桥、龙门、虎邱、西坪、尚卿、龙涓13个分会。1992年,成立祥华分会。1995年,成立城关市场分会;2002年6月,该分会改为凤城办事处。至2007年,县个协有基层分会(办事处)15个,会员9730人。
  2000年3月24日,安溪县私营企业协会成立(简称县私协),与县个协合署办公。2004年4月,分别成立城关、凤城、蓬谷、湖头、剑斗、感德、长坑、官桥、虎邱、西坪10个基层联络站。至2007年,县私协有会员1333户。
  二、代表大会
  县个协第三、四、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和1996年11月,分别召开县个协第三次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连续选举林建平为理事会会长;连续聘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见能为顾问。2002年10月17日,召开县个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91人。大会聘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耿忠、副县长林田平、县政协副主席许建辉、县工商局长方志卿任名誉会长;选举产生县个协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3人,会长白志荣,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
  县私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000年3月24日,召开县私协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5人。大会聘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长昭、县政协主席唐建华、县政府副县长林田平任名誉会长,聘请县工商局长许土宝、县监察局长王日新等7人为顾问;选举产生县私协第一届理事会理事41人,会长戴克霖。2002年1月29日,召开县私协一届三次理事会,聘请县工商局长方志卿任名誉会长,选举县工商局副局长白志荣任会长。2007年1月30日,召开县私协一届五次理事会,聘请副县长陈文杰任名誉会长。
  三、主要活动
  (一)宣传教育
  1991年,全县各级个协均设立政治文化夜校,每月组织个协会员学习时事、政治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1次—2次。1992—1993年,组织个协会员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受教育2万人次。2001—2002年,组织个、私协会员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学习教育活动。2003—2007年,加强个、私协会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受教育7万人次。2006年,在全市率先拍摄反映个私经济发展历程的12集电视系列专题片《茶乡个私经济》,并在安溪电视台播出。1991—2007年,配合县司法局开展“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教育,累计分发宣传教育材料12万多份,举办普法教育班200多次(期),参训个、私协会员3万多人次,普法教育率96%。
  (二)评比表彰
  1991年后,组织个、私协会员开展多种评比活动,每两年表彰一次,加强他们的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1991—1992年,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光彩服务周”评比。2001—2002年,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评比。2004—2007年,开展“文明诚信经营”评比,凤城镇钦东水产经营户被省委文明办、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表彰为“2004—2005年度福建省百家文明诚信个体户”;怡安茶业有限公司被省委文明办、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表彰为“2006—2007年度福建省百家文明诚信私营企业”。17年间,全县个、私协会员被表彰为县级文明诚信经营单位35个、“巾帼文明示范岗”20个、“光彩之星”10人;市级文明诚信经营单位14个、“巾帼文明示范岗”2个、“光彩之星”8人、“青年文明号”1家、先进个体劳动者61人次;省级文明诚信经营单位2个。
  (三)服务会员与社会
  服务会员 1991年后,坚持组织个、私协会员开展健康文体活动,每年元旦、春节等节日,都进行球类、棋类、歌咏等比赛或举办文艺晚会、灯猜等活动,为会员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需求。1991年,县妇联举办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晚会,县个协妇女文艺演出队演唱由县个协秘书长张亚根作词、县文化馆长林子钊作曲的《个体劳动者之歌》。2004年起,县个、私协每天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县工商局企业登记注册大厅,为会员提供登记注册、年检、信息咨询等服务。2007年,县个、私协继续对因灾因病在生活或经营上发生困难的会员,给予关心和帮助。是年7月,给遭受“帕布”和“圣帕”台风袭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3户会员,每户资助2000元。至年底,县个、私协共救助和慰问受灾和老弱病残会员61人次,提供救助款(慰问金)12万元。
  服务社会 1991年后,每年都组织会员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日,上街下村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为群众义务修理钟表、电器、雨伞,缝补衣服、鞋,理发、诊疗疾病等;开展献爱心活动,进行扶贫济困、助残助学、赈灾救灾、修桥筑路等。至2007年,全县个、私协会员共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服务2500人次,为社会各项事业捐款160万元。其中,县私协副会长谢文金捐款4万元,资助10名贫困学生上学。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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