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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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75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残疾人联合会
分类号: C912.2
页数: 4
页码: 259-2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包括了组织机构、残疾(分类)人数、主要活动。
关键词: 安溪县 社会团体 联合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县残疾人联合会
  1990年8月8日,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简称县残联),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民政局代管,编制4人。1992年,县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中心成立。此后,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所(2005年改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县肢体残疾人协会、县盲人协会、县聋人协会、县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残联联络站、县残疾人服务社等组织相继成立。2005年3月,县残联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与县民政局脱钩,内设办公室、康复办、宣教股、计划发展股。2007年,县残联机构、编制没变,干部4人。
  二、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1992年底,全县24个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先后成立,指定专人负责。1998年起,全县24个乡(镇)配备专职残联助理员,并成立乡(镇)残疾人服务分社和部分乡(镇)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2005年,全县24个乡(镇)选聘24名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每人每月补贴400元,协助开展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
  第二节 残疾(分类)人数
  2006年,通过抽样调查,全县残疾人共有53594人,占全县总人口106.69万人的5.02%,其中,视力残疾924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7.24%;听力残疾12134人,占22.64%;语言残疾965人,占1.8%;肢体残疾15590人,占29.09%;精神残疾3215人,占6%;智力残疾4577人,占8.54%;多重残疾7873人,占14.69%。
  第三节 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0年8月8日,县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大会堂召开,出席代表101人(其中妇女代表7人),特邀代表11人,列席代表23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郭维水代表县残联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委会作《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为开创全县残疾人事业新局面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委员37人,名誉主席1人,名誉副主席4人,主席1人,副主席5人;推举产生县残联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99年11月22日,县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大会堂召开,出席代表130人(其中妇女代表22人),特邀代表21人,列席代表10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陈金列代表县残联第一届主席团作《立足本地实际,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残联第二届主席团委员42人,名誉主席1人,名誉副主席3人,主席1人,副主席7人;推举产生县残联第二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2002年8月16日,县残联召开第二届主席团第二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安溪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7年1月12日,县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大会堂召开,出席代表131人(其中妇女代表21人),特邀代表9人,列席代表9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陈金列代表县残联第二届主席团作《以人为本,加快发展,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上新水平》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残联第三届主席团委员43人,名誉主席1人,名誉副主席2人,主席1人,副主席7人;推举产生县残联第三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残疾人康复
  1991—2007年,全县有4715名残疾人的身体功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和改善,其中,儿麻矫治手术243人次,白内障复明手术3025例,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167例,训练聋儿136人,训练聋儿家长46人,训练肢体、弱智、脑瘫患者461人次,发放各种用品用具580件,组织实施“听力重建启聪行动”,有400多名听力患者接受专家检查和测试,14名听力患者植入台胞王永庆捐赠的人工耳蜗。
  二、培训与就业
  培训 1991—2000年,县残联对残疾人的培训力度逐年加大。2001—2007年,全县先后举办种植技术和实用养殖技术培训班2期,盲人按摩班4期,选送残疾人参加市举办的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盲人按摩、服装裁剪与设计、陶瓷、雕塑等培训班18期,受训残疾人482人次,就业率90%
  就业 1991年,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推行按
  1.6%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87名残疾人到福利企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中就业,分散安置284名残疾人到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就业。同时,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残疾人经商,全县有残疾人个体工商户400多户。2001年,推荐残疾人就业107人。2002年,帮助40名残疾人或家属到企业就业。争取小额信贷30万元,帮助60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发展生产。2007年,与市残联联合举办为期半年的电机、制冷设备维修技术培训班,培训残疾人15人,就业率94%。
  三、扶残助残
  1992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对全县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为残疾人生产、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县工商、税务部门对福利企事业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及时核发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减免工商管理费和税收;县教育部门为贫困残疾人学生减免学杂费;县卫生部门为就医的残疾人提供方便,减免挂号费、注射费、住院费和手术费等。1997年,核发使用全国统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共办理残疾人证8376本,凭证享受优惠政策和贫困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1年,县政府出台“一助一”挂钩扶助贫困残疾人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县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县直有关单位挂钩残疾人42户。有32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每人得到市慈善总会和市、县残联1400元—2000元的资金补助,计48万元。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帮助430名濒临失学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重返校园,发放助学金25万元;县财政对在特教学校就学的学生实行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2004年,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残疾人代写法律文书39件,法律咨询138人次,法律援助65人次。2004—2007年,县残联争取资金8万多元,扶持313名残疾人发展生产。2005—2007年,县政府启动“安居工程”,把贫困残疾人的居住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共扶持136户,受益残疾人178人,每户资助3万元,计408万元。
  四、宣传与文体活动
  1991—2000年,加大力度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利用聋人节、盲人节、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举行具有茶乡特色的文艺踩街;举办“济困助残、情暖人间”的残疾人文艺晚会;组织中小学师生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上街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扩大宣传面,在《福建日报》《泉州晚报》《厦门日报》等报登载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
  2001年,选送肢体残疾人蔡伟松参加省第六届残疾人文艺会演,获二胡演奏二等奖。2003年,组织残疾人学生参加省第三届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会演,小品《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获一等奖,舞蹈《孔雀舞》获三等奖;参加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县代表队获金牌5枚、银牌7枚、铜牌4枚。2004年,排练4个节目参加市首届残疾人艺术会演,声乐《永远》获二等奖,舞蹈《快乐采茶女》获三等奖,县残联获优秀组织奖;参加省第一届中小学生残疾人运动会,陈强青获得一金一银。2005年,选送听障残疾人汪建生参加省第五届残运会,获200米短跑比赛第一名并破省残运会纪录,被推荐参加全国残疾人田径锦标赛,获F60跳远第四名、400米和100米接力赛第三名和第五名;参加全省残疾人文艺会演,舞蹈《无语的花季》获二等奖,声乐《世界第一等》获三等奖。2006年,参加省青少年美术、书法比赛,残疾人郑明清获得青少年组书法比赛第一名。2007年,选送汪建生参加全国第七届残运会,获5项全能银牌和4×100米接力赛第五名;《让爱一路蔓延》获省第四届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会演一等奖,获第五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文艺会演优秀奖。
  五、服务设施建设
  1992年,县政府决定在北石开发区无偿划出地皮360平方米,建设县残疾人基金楼,要求县直各单位给予支持,提供方便。为解决该楼建设资金困难问题,县政府又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捐赠一元钱,扶残作奉献”的通知》,县残联组织人员深入机关、厂矿、农村开展募捐活动,共募捐45万元人民币和一批物资,投入基金楼建设。基金楼于1992年5月动工,翌年竣工,高6层,建筑面积2350平方米,全部出租,租金上缴县财政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1993年9月,借用城厢镇土楼小学教室开办特教学校聋哑班,招收学生16人。1996年春,投资200万元在益民路171号—227号创建明德特殊教育学校,是年8月竣工,9月启用,开设5个班,招收学生71人。后因城区迎宾(建安)大道建设需要,明德特殊教育学校迁建于南二环路临近古山村路段,由台胞王永庆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新校舍,占地面积4.7公顷,建筑面积(5幢)1.17万平方米,2005年12月破土动工,2007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至2007年末,共开设11个班,学生105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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