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地方人大 政府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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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26
颗粒名称: 卷六 地方人大 政府 政协
分类号: D624.57;D625.57;D628.57
页数: 41
页码: 193-233
摘要: 本卷共3章分述了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协安溪县委员会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人大 人民政府 政协委员会

内容

第一章 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
  1991—2007年,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5次人大代表选举,召开5届、19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142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14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专题工作报告272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2人次。随着县人大常委会机构不断健全,人员不断充实,议事规则、程序的制定和完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加法制化,推动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
  第一节 人民代表
  一、代表选举
  (一)选举工作机构
  1991—2007年,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设立选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县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县纪委、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委、县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担(兼)任,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民政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选举工作具体事务。
  (二)核定代表名额
  1990年10月,举行县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代表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核定为422人。1993年10月,举行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代表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核定为464人。1998年11月县第十三届、2003年11月县第十四届、2006年10月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代表名额经省人大常委会核定均为346人。选区除个别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外,一般不作变动。
  (三)代表选举办法
  1991—2007年,县第十一届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根据省《实施细则》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历届在推荐协商人大代表候选人时,均重视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于选举日前15天公布。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各届均采取由选区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5天公布。全县在选举日由各乡(镇)组织选区选民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计票结果在当日或次日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报县选举委员会确认,并于选举日后5天内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二、代表构成
  1991—2007年,县第十一届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构成,兼顾代表广泛性和结构合理性,非中共党员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30%—40%,妇女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20%,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均安排一定代表名额。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一、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1年1月13日—18日在县城召开,代表422人,出席422人。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乡村广播网络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做好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促进安定团结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3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4人,科技副县长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各1人。会议还听取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三次会议 分别于1992年3月24日—28日、1993年3月24日—27日在县城召开,两次会议均听取、审议和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其中,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制定的《安溪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的决议》;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各1人;选举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4年1月9日—13日在县城召开,代表464人,出席464人。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科技副县长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各1人。会议还听取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至六次会议 分别于1995年4月14日—17日、1996年1月30日—2月3日、1996年7月3日—4日、1997年3月22日—25日、1998年3月9日—12日在县城召开。历次会议均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其中,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和通过《关于加强县山林调处组建设,做好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促进安定团结的决议》,选举产生出席泉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4人,选举产生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人;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推广无毒或低毒农药问题的决议》《关于抓紧自来水厂改造,让城区居民饮用清洁水问题的决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各1人;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决议》和《关于教育经费单列管理,保证足额按时到位问题的决议》。
  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9日—13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43人,出席342人。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审议通过《关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3人;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7人。会议还听取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至五次会议 分别于2000年1月14日—17日、2001年3月14日—18日、2002年1月10日—14日、2003年3月3日—7日在县城召开。历次会议均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其中,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安溪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部分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选举产生出席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人,补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
  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委员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第五次会议选举产生出席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选举产生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四、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04年1月1日—5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42人,出席342人。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安溪县人民广场暨政府办公大楼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8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9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各1人。会议还听取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三次会议 分别于2005年3月10日—13日、2006年2月20日—22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均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其中,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
  五、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06年12月5日—9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44人,出席343人。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生态茶园建设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2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9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各1人;选举出席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7人。会议还听取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会议 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34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计划和财政报告;选举产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附:安溪县出席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出席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8—1992年)
  张玖龙 张美服 陈子固 洪济(女) 施建宁 谢展荣 傅霞色(女) 廖进宝
  出席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1997年)
  王秀治(女) 苏宇霖 陈秋菊(女) 林全福 林瑞治(女) 郑梦集 郭扬辉 雷吉远
  出席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8—2002年)
  杨惠珠(女) 陈木根 林文珠(女) 洪泽生 高丽玉(女) 唐永建 董胜厚 曾荣华
  谢少扬 谢金乙
  出席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3—2007年)
  尤猛军 王文礼 邓美华(女) 沈玉婷(女) 陈春买 林秀成 钟丁山 殷炳雄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
  1991—2007年,县第十一届至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均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选举产生,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委员中一部分为专职,一部分为兼职。县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县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县第十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3年,县第十二、十三、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5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3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8人。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21人。
  (二)工作机构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代表联络科)、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实有人员25人。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没变,编制33人(其中行政28人,工勤5人)。1999年3月,办公室增设信访办公室。2003年11月,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人事代表与华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撤销代表联络科。2007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对外加挂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牌子)编制22人,实有人员28人。
  二、常委会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议案
  1991—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22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追加财政预算等15项报告,批准12项。听取21个委、办、局有关农业生产、造林种果、对外贸易、税收征管等情况汇报4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关于依法治县和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4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执法情况的汇报78次,发出审议意见52项。审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外向型经济、《农业技术推广法》《森林法》执行、农林科技队伍建设、邮电发展总体规划等重要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8项。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4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工作报告85次,发出审议意见44项。审议关于“九五”计划执行、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投资环境、科技投入、科技队伍建设、茶叶“农残”控制等重要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5项。
  2004—2006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2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工作报告50次,发出审议意见30项。审议关于“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重点项目建设及城市建设管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等重要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2项。
  2006—2007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工作报告12次,发出审议意见12项。审议关于生态茶园建设、推进全县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等重要议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5项。
  (二)决定重大事项
  1991—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作出《关于在公民中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决议》《关于安溪县依法治县实施方案》《关于同意修订〈安溪县实施义务教育规划〉的决议》和《关于表彰全县人大系统先进代表组、优秀人民代表的决定》等22项。
  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城区街、路、巷标准名称的决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安溪县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城西大桥至邮电局路段城市主干道改造项目的决定》《关于批准〈安溪县旅游业发展规划(1998—2000年)〉的决定》等48项。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安溪县生态农业建设(1998—2010年)〉的决定》《关于批准县政府实施城区二环路建设的决定》等45项。
  2004—2006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作出《关于同意安溪县人民政府实施〈安溪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同意安溪县人民政府实施〈安溪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采用BT方式建设安溪龙门至同安云埔公路(安溪段)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县政府〈关于加强沿溪两岸和省道沿线两侧一重山控制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决议》《关于公民旁听安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做好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建立安溪铁观音特许经营制度的决定》《关于切实做好“晋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32项。
  2007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依法作出《关于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关于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废止〈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湖头新城的决定》等15项。
  1991—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62项。
  (三)人事任免
  2004年8月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2007年7月3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该《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就人事任免的范围、程序、期限、任职监督等,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使人事任免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991年1月至2007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任免政府组成人员366人次,任免检察人员107人次,任免审判人员311人次,决定代理职务5人次,接受辞职18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4人次,保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视察调研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农业系统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题视察,就如何加强农业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农业生产中一些急需解决问题。1993年,围绕“户种一亩果、村种百亩果”的落实和“乡镇企业年”活动开展情况,多次组织县人大代表到农村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帮助解决果树种植管理和乡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994—1995年,先后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农业综合开发、春耕生产、减轻农民负担、发展乡镇企业、改旧建新村等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1996—1997年,先后组织市、县部分人大代表,对泉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发展西北部,繁荣大泉州”和“关于加强生猪进、屠、销管理工作”两个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视察安溪县与邻县边界公路建设情况和调研扶贫攻坚、教育“两基”及乡镇企业发展情况。与县政协组织对全县15个乡(镇)教育“两基”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0—2003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城厢新兴综合开发农场、达辉工艺品公司、大坪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调研科技兴企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龙涓等5个乡(镇)9个村,就群众关注的村财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
  2004—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贯彻《食品卫生法》、治理餐桌污染、整顿规范市场食品卫生工作调研活动。对调研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卫生问题,及时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反馈,督促整改。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人员,深入仙苑220千伏变电站、湖头煤矸石发电厂、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等9个项目现场,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就加快项目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安全措施等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对凤山森林公园、德苑商住区、建安大道等10个项目的视察,提出建议,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上新水平。组织市、县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工作委人员,深入龙桥、德苑、城东工业园,察看各园区项目建设,了解各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提出意见。
  2007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深入垃圾焚烧发电厂、天纶纺织、省级粮库、三元集发水泥、锦绣家园、污水处理厂、龙湖山庄等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视察调研。提出依法清理闲置用地,解决急需建设用地等审议意见,有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991—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调研198次。
  二、执法检查
  1991—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义务教育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听取“一府两院”及县公安局、税务局、土地局、教育局、侨办等关于依法治县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汇报,进行认真审议,指出执法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义务教育法》《药品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会计法》《森林法》《城市规划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水法》《科技进步法》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对群众反映一些热点问题的解决和案件办理进行依法监督,批转县法院《关于开展“执行会战”的报告》,并在执行中给予有力支持,使一些迟迟未执行的判决案件得以执行。组织政法部门对城厢、湖头、剑斗、蓬莱、官桥等乡(镇)公安派出所和官桥法庭、县拘留所等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认真执法、热情服务群众等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有些治安案件处罚尚未执行、个别案件定性欠准确、有些案件卷宗材料缺漏等问题,提出依法办理等意见。在组织对《环境保护法》的检查中,对一些不按环保规定办事的企业,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改正,或责令其停业整顿。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劳动法》《农业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合同法》《税法》《外商投资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行政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城市规划法》《产品质量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福建省旅游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30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劳动法》《城市规划法》《婚姻法》《福建省旅游条例》的情况汇报;组织对“一府两院”落实《依法治县决议》、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执法检查。深入城厢玉田村电镀厂、剑斗水泥厂、官桥铁峰山矿区,就污水处理、粉尘治理和水土流失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整治力度。
  2004—2006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先后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消防法》《工会法》《劳动法》《档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福建省企业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对“两院”规范司法行为、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情况、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案件执行、反渎职侵权执法等进行检查,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人员,深入凤城、长坑、尚卿等乡(镇)及诊所、药店,就贯彻《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加大《药品管理法》宣传力度,实行专业队伍监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等六方面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食品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到湖头镇抽检餐馆、饮食店食品卫生情况,到凯鹰电池厂检查职业病防治情况。
  2007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开展《福建省旅游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到有关乡(镇)、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实施情况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991—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执法检查110次。
  三、议案督办
  1991年1月,县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和《加强乡村有线广播网建设》两项议案。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多次督促催办,调处市、县际纠纷4起,乡际纠纷2起,村际纠纷2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教科文卫工作委负责人经常深入广播电视局了解办理进度,做好催办、督办工作,落实广播网络建设所需资金30万元(其中县财政拨20万元,扶贫资金10万元)。是年,全县已有277个村(居)通广播,占全县430个村(居)的64%。
  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一次至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提出议案6件。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引进推广无毒或低毒农药问题的议案》进行督办,督促县政府把茶叶“农残”降解工作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形成县、乡(镇)、村齐抓共管局面,有力推广无毒有机农药。1998年,督促县政府把《关于整顿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议案》列为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实施低压电线路改造,推行城乡同网同价。1998年,对《关于加强茶叶市场管理,保护安溪名茶品牌的议案》进行督办,督促县政府采取措施,加大对茶叶市场整顿力度,对19家有质量问题茶企进行质量跟踪,限期整顿;组织人员到广州、北京、上海、福州等地对铁观音茶叶小包装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把抽检情况通报全县。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提出议案2件。1999年5月,组织人员深入承办单位,检查了解办理《关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议案》情况,并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就办理情况征求代表意见。
  2006年,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生态茶园建设的决议》。多次组织县人大代表,深入乡(镇)、村、场,对生态茶园建设和农药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视察,督促政府及部门落实生态茶园建设任务。
  1991—2007年,县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代表提出的议案1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869件,内容涉及安溪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数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四、信访件处理
  1991—1993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7件次,直接组织查办44件,转给有关部门办理293件。对转办的信访件,县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人员到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督促、落实。1994—1998年,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24件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重要信访件领导亲自接待和批办,限期答复,并做好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
  1999—2003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985件次。县人大常委会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信访办人员,制定《关于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暂行规定》,形成一套规范的来信来访登记、领导批办、转办、督办、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城厢镇部分村民来信反映居住的房屋,因公路加高,排水沟不畅,每逢下雨,水满住宅,影响居民生活。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根据领导批示及时与县城建部门联系,由县城建办派人实地勘查,进行改造排水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2004—2006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0件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一位外来工反映被金谷镇一村企拖欠工资7万多元。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信访办人员多次到县法院督办,使拖欠外来工工资的问题得以解决,避免矛盾激化。湖上乡群众请求帮助搞好沙堤村连接省道307线4公里道路的拓宽、硬化。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实地协调,帮助筹措资金,使该路段得以硬化。
  第五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1—2007年,全县24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选举产生正、副乡(镇)长、科技副乡(镇)长。1991—2003年,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届任期3年。2004年10月,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修订〈地方组织法〉的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届任期5年。
  二、乡(镇)人大主席团
  1991年,全县24个乡(镇)各届人大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副主席由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至2007年,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均做到“六有”:即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室、有人员、有活动经费、有工作制度。
  第二章 安溪县人民政府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991年1月,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安溪县人民政府(简称县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此后,根据工作需要,副县长职位有所增加。2006年12月,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9人。1991—2007年,县政府共历经5次换届。
  1991—1993年,县政府每届任期3年。1994年起,县政府每届任期5年。其中,第十四届(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按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的领导班子自下而上进行换届,任期3年。
  二、工作机构
  1991年1月,县政府工作机构有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粮食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土地管理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侨务办公室、物价委员会、统计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二轻工业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财贸办公室、编制委员会、信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乡镇企业局、经济作物局、物资局、茶业委员会、脱贫致富办公室、农业委员会46个。
  1996年6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经济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商业局合并,组建经济贸易局,计划委员会更名为计划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局,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建设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乡镇企业管理局更名为乡镇企业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局,撤销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局、茶业委员会合并,组建茶果局,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组建文化体育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并入县政府办公室,物资局转为经济实体,脱贫致富办公室改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二轻工业局改为二轻工业总会,广播电视局改为广播电视事业局,物价委员会更名为物价局,信访局(县委信访局)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1997年8月,安溪县地质矿产局成立。改革后,县政府工作机构31个,议事协调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共38个。
  2002年1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计划局更名为发展计划局,对外经济贸易局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贸易局、乡镇企业局合并,组建经济贸易局(加挂乡镇企业局牌子),农业局、茶果局合并,组建农业与茶果局,水利水电局更名水利局,建设局更名为规划建设局,劳动局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土地管理局与地矿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局,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外事侨务办公室,组建民族与宗教事业局,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月,成立旅游事业局和人民防空办公室。2005年11月,发展计划局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生育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行政执法局。12月,成立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改革后,县政府工作机构24个,议事协调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机构各2个,共30个。
  2007年12月,县政府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粮食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与茶果局、林业局、水利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环境保护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司法局、文化体育局、科技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局、广播电视事业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旅游事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轻总会38个。
  第二节 乡(镇)人民政府
  1991年9月,安溪县人民政府辖凤城镇、蓬莱镇、湖头镇、剑斗镇、官桥镇5个镇人民政府,城厢乡、参内乡、魁斗乡、金谷乡、龙门乡、虎邱乡、西坪乡、芦田乡、龙涓乡、尚卿乡、大坪乡、湖上乡、白濑乡、感德乡、长坑乡、祥华乡、蓝田乡、桃舟乡、丰田乡19个乡人民政府。10月,城厢乡、金谷乡、感德乡、龙门乡、虎邱乡、芦田乡撤乡建镇。
  1992年8月,魁斗乡、西坪乡撤乡建镇。1996年10月,丰田乡人民政府改为福田乡人民政府,实行“一乡带两场”(福前农场、丰田林场)管理体制。至此,县政府辖13个镇人民政府,11个乡人民政府,直至2007年12月没变。
  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2人—3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至2006年与县政府任期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一类乡(镇)设党政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综治办牌子)、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村镇建设办公室5个。二类乡(镇)没设村镇建设办公室,只设4个。
  第三节 政务纪要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0年,县政府根据《福建省改革政府审批审核制度和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制定《关于县级政府部门审批审核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9月,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2001年2月,县政府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审批等事项76项,其中,审批事项37项,审核事项29项,核准事项4项,备案事项1项,收费事项5项。6月,县政府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审批等事项36项,其中,审批事项25项,审核事项6项,核准事项5项。两批共取消审批等事项112项,改革面达19.55%。
  2007年,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筹备成立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联合审批、集中监管。4月3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始运行。至是年底,已进驻该中心的窗口单位35个,对县级政府部门461个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审批,累计完成办件31219件,办结30807件,办结率98.68%。其中,即办件17162件,即办率达54.97%;承诺件提前办结11560件,提前办结率37.03%。在审批过程中,改革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办理时限平均每件缩短5天—6天。对审批流程繁琐、承诺时限偏长等问题,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通报情况,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经营性用地、矿产资源开采、建筑工程等审批事项,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审批方式,采取公开拍卖、招标等市场化运作手段。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加强审批行为监督,县政府制定《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入驻单位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安溪县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箱和评议箱,建立绩效考评办法、巡查制度、跟踪督查、视频监控、电子监察等,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二)电子政务建设
  2004年,县政府制定《福建省政务信息网安溪县横向接入网工程实施方案》,由县电信局投资1600万元,建设县政府大院、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楼及乡(镇)光缆工程,构成一个纵向上接省市政务网、下连24个乡(镇),横向与县直104个单位相联的政务信息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共享、信息应用、文件传输、信息检索、电子邮件服务、虚拟专网、视频会议、行政审批等。
  2007年,县政府利用互联网络,建立统一的公众信息网络平台——“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fjax.gov.cn)”,形成以政府网站为统一窗口,为公众提供较完整的网上服务信息体系,实现各级政府和部门信息资源整合。网站开通后,先后开设走进安溪、信息公开、新闻中心、群众办事、企业办事、便民服务、公众监督、投资指南8个栏目、60多个子目,由县上网办、信息公开办,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对县内重大政治、经济活动和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宣传报道,并为县直90个单位、24个乡(镇)政府提供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将政府各部门信息内容、办事指南、办事要求、办理情况和其他服务事项及投诉电话等公开,群众随时可上网查询所办事项的情况。
  二、经济建设
  (一)农村经济
  1991—1995年,县政府继续完善农业生产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发展“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实施户种一亩果,村种百亩果和“三五七”(三年消灭森林赤字、五年完成造林灭荒、七年实现绿化达标)造林绿化工程,全县完成种果面积1.56万公顷,其中,666.66公顷(万亩)以上的有10个乡(镇),66.66公顷(千亩)以上的有56个村;完成荒山造林任务。199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1.72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34.25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2.70倍、11.02倍;粮食、水果、茶叶总产量分别为18.43万吨、1.16万吨、0.98万吨,分别比1991年增长8.80%、107%、27.27%。主要经济指标上升到全省中上水平,城乡居民的温饱基本得到解决。
  1996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增后劲,立支柱,建基地,奔小康”的发展思路,以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为主线,全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实施粮食自给工程,落实粮食生产“三稳定”(耕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稳定)和“三不变”(粮食增产目标、粮食定购任务、扶持政策不变)。1999年,制定《安溪县农业产业化规划》《安溪县生态农业建设规划(1998—2010年)》,巩固、发展“五大基地”。大面积改造中低产茶园,建设6666.66公顷铁观音、4000公顷绿色食品茶叶、3333.33公顷丰产果园、5.34万公顷速生丰产林、1.67万公顷麻竹、毛竹基地。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走“市场+企业+基地”“种、养、加”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道路。200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6.68,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133.13亿元,分别比1995年增长42.32%、2.89倍;粮食、水果、茶叶总产量分别为199.87万吨、2.27万吨、1.43万吨,分别比1995年增长8.46%、95.58%、45.92%。
  2001—2005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业强县、茶业富民”的发展策略,制定《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实施粮食增收保障工程和茶树“2112”工程(建设20万亩无公害茶叶基地、10万亩高产优质铁观音基地、10万亩茶叶绿色食品基地、2万亩有机茶基地),重点培育茶叶、竹藤工艺等特色支柱产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公司带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200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3.32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302.60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39.79%、1.27倍;粮食、水果、茶叶总产量分别为20.1万吨、2.54万吨、4.20万吨,分别比2000年增长0.57%、13.95%、1.94倍。
  2006—2007年,县政府根据建设现代山水茶乡的发展目标,实施良种工程,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制定《关于加快茶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溪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06—2010年)》,实施茶业万人培训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科技兴农水平,以茶产业带动农业产业化,以“生态、优质、科技”为重点,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发展安(溪)台(湾)农业合作,促进农业持续发展。2007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8.42亿元,比2005年增长21.86%;粮食、茶叶、水果总产量分别为14.58万吨、5.00万吨、2.60万吨,粮食比2005年减产5.52万吨,茶叶、水果分别比2005年增长19.05%、2.33%。
  (二)扶贫开发
  见本志卷十七《扶贫开发与农村小康建设》第一章《扶贫开发》。
  (三)工业经济
  1991—1995年(“八五”时期),县政府按照“积极引导、大力扶持、科学管理、加强服务”的工作方针,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宽松的发展空间,大力扶持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发展;鼓励与支持集体、“三资”、个体、私营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工作,培育与发展多元投资主体,为安溪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国有工业企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搞好我县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企业用工、分配、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全县国有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16家。至1995年底,全县共有工业企业4242家,年均创办工业企业746家,其中,国有工业企业54家,占1.3%,集体工业企业111家,占2.6%,“三资”工业企业79家,占1.9%,村及村以上工业企业3998家,占94.2%。全县工业总产值24.25亿元(当年价,下同),年均增长36.5%,占工农业总产值67.4%。
  1996—2000年(“九五”时期),县政府组织实施“兴小区、壮支柱、创名牌”的发展策略。针对工业结构中存在多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等问题,出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溪县鼓励竹藤工艺产业化建设优惠办法》《德苑高科技工业园区引办科技工业暂行规定》等15个文件,推动工业结构朝着合理化、高级化方向迈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以“国有民营”(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国有,管理机制、企业用工、分配制度采取民营形式)为模式,坚持“三保一促”(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退休工人和下岗职工工资,保企业正常生产、上缴税利,促企业扭亏为盈)为原则,因企制宜,一厂一策,因厂施策,采取改组、改制、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全县列入市改革任务的60家国有企业基本改制完成。至2000年,全县24个乡(镇)中有19个乡(镇)先后建设工业小区37个,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56亿元;有324家企业在工业小区落户,每年可创产值29亿元以上。是年,全县各类工业企业4081家,工业总产值92.86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4.2%、集体工业企业占34.1%、“三资”企业占10.5%、私营和个体工业企业占5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占25.4%。全县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84.8%。
  2001—2005年(“十五”时期),全县确立“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把具有县域优势的特色产业民营化、外向化、园区化、生态化。深入实施“外向带动”“抓大扶小”“科技兴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设立技改贴息专项资金,帮助企业扩大技改规模,利用高新技术、信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小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发展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5年间,全县新办工业企业494家,新增工业产值70.16亿元,年均增长9.5%,占全县GDP51.5%至2005年底,全县各类工业企业4575家,工业总产值203.2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1家,占全县工业企业总数3.7%,工业产值106.25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52.28%。全县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89.7%。
  2006—2007年(“十一五”前两年),全县围绕建设现代山水茶乡的目标定位,实施“工业强县、茶业富民”的发展策略。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整合提升建材冶炼业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总部企业入驻总部经济聚集区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产业龙头、企业集团。2007年,闽华电池上市工作进入辅导期,安溪铁观音集团、八马茶业、英发家具等企业上市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开发面积增至20平方公里,新入驻企业57家。是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74.4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到241家,工业产值109.68亿元,比2006年增长25.6%。全县工农业产值比例为90.6:9.4
  (四)内贸经济
  1991年,安溪县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商贸企业,继续鼓励国有、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促进内贸经济发展。国有商业企业继续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形式。煤炭价格实行市场价格,放开经营。石油价格逐年减少计划价格,放开经营。是年,全县商业企业机构5511个,其中,国有商业占3.1%,集体商业占20.1%,个体有证商业占7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亿元,比1990年增长12.33%
  1992—1995年,全县加快流通体制改革步伐。1992年,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搞好我县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县供销联社系统对边远的、规模小的微亏网点放开经营;粮油购销价格全面放开,随行就市,建立粮食专项储备制度和粮食调节基金,调控粮食市场经营管理体系。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按照“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多方兴建”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农贸市场,累计投入资金582万元,在主要集镇建设17个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2748平方米。至199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亿元,比1991年增长1.63倍,其中,国有商业占6.8%,集体商业占12.8%,私营、个体商业占64.1%,其他占16.3%
  1996—2000年,全县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1996年,县政府制定《关于深化县供销联社改革的意见》,供销联社系统进一步放开搞活,除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网点坚持集体经营外,余者实行承包或租赁经营。1998年2月,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国有商业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5月,华侨友谊供应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为安溪县百货公司。7月,国有商业首家大型超市安溪百货采购供应站安客隆商场开业。1998年底,全县个体私营商业近4500家。县城共有爱华自选商场、金岭超级商场、协兴商场、华龙商场、安溪百汇商场、安溪县联谊大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大大繁荣了市场。1999年,全县开展“市场开拓年”等活动,各乡(镇)先后建成一市一街(一个专业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一条小商品街)。县城动工改建城关农贸市场,着手筹建竹藤工艺、服装鞋帽辅料市场,动工兴建中国茶都安溪全国茶叶批发市场。2000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亿元,比1995年增长1.62倍。
  2001—2004年,县政府部署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先后出台《安溪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关于整顿规范茶叶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关于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经济“严打”斗争,整治“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竞争、健康、有序、守信、灵活的市场环境。2004年,安溪县首家具有规模化、综合化的量贩式经营企业——安溪县贸易公司成立。是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51亿元,比2000年增长61%,其中,国有商业占5.1%,集体商业占8.1%,私营、个体商业占75.9%,其他占10.9%。
  2005年,安溪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性、综合性商品市场。是年,以中国茶都、中国特产城、安德物流、省级粮库以及城区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四大批发市场为平台的大物流构架初步建立。是年6月,安溪被商务部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安溪县联谊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县贸易公司、安溪县土产公司三家企业被列为试点企业。2006年6月,县政府成立安溪县供销联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确定的全国100家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安溪县供销联社改革工作的领导。2007年,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网上销售等组织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抓紧与“数字福建”“数字泉州”的承接工作,继续实施政府上网、企业上网工程,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52亿元(绝对数),比2004年增长56.35%,比1991年增长16.4倍。
  (五)外向型经济
  1991年,安溪县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出去,请进来”,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1992年,县政府制定《安溪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关于安溪县外来投资优惠办法补充规定和有关说明的通知》,从政策上加以倾斜,低门槛吸引外资到安溪投资。是年4月,成立安溪县外来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外向型经济工作的领导。召开对外开放工作会议,部署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外向型经济。1994年,在安溪本土召开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密切乡亲情谊,促进经济合作。是年,全县新批准外资企业37家,投资总额5670万美元,开业投产19家,实际到资1555万美元。
  1995—2000年,全县一方面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另一方面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县政府先后出台《安溪县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暂行规定》《安溪县企业规费实行“一个窗口”征收试行办法》《关于停止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关于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规定》等文件,成立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四个一”(一个收费窗口、一个纳税申报厅、一张收费卡、一条龙服务)服务机制和服务承诺制,加大对“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治理力度,营造更加透明的政策环境和更加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维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增强外商投资信心。1999年,抓住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和厦门“9.8”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泉州“9.9”商品交易会以及“广交会”等有利时机,推介安溪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发挥厦门、福州、上海、昆明的安溪经济促进会以及驻穗、驻榕、驻厦办事处的作用,加强与在外安溪乡亲的联系,搜集经济信息、引进资金、技术、项目。组织民俗访问团与台湾各界人士进行交流,介绍安溪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2000年,县政府出台《德苑高科技工业园区引办科技工业暂行规定》《安溪县德苑高科技工业园投资指南》等优惠措施,引导侨亲转变观念,从过去单纯捐资社会公益事业转变为回乡投资创办企业,促进安溪经济发展。做好中国加入WTO后安溪县外贸出口企业的应对措施研究,帮助和引导工艺企业、石材企业、服装企业,重点开拓欧美、日本、俄罗斯、东欧市场及中东、东南亚市场,以巩固老市场、开拓新市场,实现国际市场多元化。是年,全县新批准外资企业21家,投资总额5818万美元,开业投产20家,实际到资2437万美元。
  2001年,全县外向型经济突出特色、培育支柱、发挥优势,推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年12月,海峡两岸茶文化交流会在安溪隆重召开。2002年12月,中华茶产业国际合作高峰会在安溪隆重召开。以“两会”为契机,引导鼓励台商、外商投资高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创汇型企业。注重引进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形成规模效应。2003年,探索推行专业化招商、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和网上招商等方式,在巩固和发展港、澳、台地区投资的同时,扩大招商领域,着力开发吸引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投资市场。发挥侨、台胞众多的优势,抓住台湾产业转移和“小三通”时机,加大招商力度,促进安台合作。做好以茶叶、工艺品、建材等主导产业的产业链配套招商,引进关联企业和配套项目,延伸上下游产品,扩大优势产业利用外资。县政府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力度,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2004年,县政府出台《关于扶持茶叶、藤铁、服装、鞋帽企业做大做强出口创汇的奖励办法》,建设泉州检验检疫局安溪检验检疫办公室大厦,为企业出口创汇创造条件。是年,全县新批准外资企业37家,合同利用外资6705万美元,开业投产30家,实际到资6649万美元。
  2005年,以政策为引导,开展上门直销式招商,提高招商成效。是年,组织6个招商小分队,到广州、深圳、上海、厦门、泉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展上门直销式招商活动。组织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到国外设立营销网点或代理机构。2006年,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工艺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安溪县招商引资异地分成暂行规定》《2006年安溪县外贸出口奖励办法》等办法、措施。2007年,出台《关于鼓励总部企业入驻总部经济聚集区的暂行规定》,坚持让利发展,修改完善安溪县投资政策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用更优惠的政策吸引大企业、大品牌、大项目。由县领导带队,到上海、温州、丽水、厦门等地进行招商,引进华城化纤等一批投资额较大、质量较高的项目。是年,全县新批准外资企业15家(17年累计441家),合同利用外资9204万美元,开业投产21家,实际利用外资9270万美元。
  附:历年安溪县为民办实事项目
  1991年:1.完成666.67公顷(万亩)甘蔗基地建设。2.完成666.67公顷(万亩)龙眼基地建设。3.完成城关、官桥、湖头、剑斗43.33公顷(650亩)蔬菜基地建设。4.投资百万元建设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5.投资65万元建设计生服务推广中心。6.完成安溪茶厂速溶茶技改项目建设。7.完成龙湖小区建设前期工程。8.投建5000门“贝尔”程控电话工程。9.续建县精神病院第二期工程。10.投建魁斗、金谷、蓬莱、尚卿、剑斗农贸市场。11.实现全县50%的村通有线广播。12.完成凤参公路整治工作。
  1992年:1.争取蓝田水库电站立项投建。2.动工建设省道206线龙门岭改线工程。3.全面完成村种6.67公顷(百亩)果、户种一亩(0.07公顷)果目标,组织实施3.33万公顷(50万亩)果树发展规划。4.开通1万门F—150C程控电话。5.建成县计生服务站,完成各乡(镇)计生服务所建设。6.建成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7.抓紧建设龙湖、同美、尾寮3个开发小区,规划建设县城工业小区。8.建成520套廉价房。9.建成慈山财经中专,秋季招生。10.完成铭选医院基建。11.建成颖如大桥。12.建设星如敬老基金楼。13.建设残疾人福利基金楼。14.建设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县青少年宫。15.建成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完成霞村、吾宗初中校建设,完成6400名脱盲任务。16.建成湖头水泥厂剑斗分厂3.2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17.实现85%以上村通有线广播。18.投建县城商业城。19.抓紧建设凤山公园。20.抓紧建设县第三医院。
  1993—1995年:1.蓝田水库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动工,1995年第一机组发电。2.省道206线龙门隧道工程全线动工,1994年通车。3.完成安溪至南安公路14公里“先行工程”。4.加紧实施3.33万公顷(50万亩)果树发展规划,1993年种果5833公顷。5.扩建湖头水泥厂。6.完成县自来水厂第一期工程(日供水2万吨)。7.建成城关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官桥、蓬莱35千伏变电站。8.建成清溪大桥。9.建设城东水闸桥。10.投建第二幢扶贫基金楼。11.建成蓝溪温泉饭店、凤山宾馆,抓紧建设三德温泉宾馆、东丰隆大酒店。12.建成第二、第三小学,第三幼儿园,6所附中建成独立初中校,完成6000名扫盲任务。13.实现两个卫生院“三项”建设达标。14.抓农村水改,解决1万人饮食用水。15.实现村村通有线广播。16.完成城区主干道水泥路铺设。17.完成凤山公园12个景点和道路建设。18.迁建县农械厂。19.建设安溪县城电视大屏幕。20.完成温泉安装到户工作。21.开辟美寮至圆潭湾、虎崎墓至中华职校、火车站附近等经济小区,新辟清溪大桥至童仔寨沿溪开发区。22.完成文庙整修工作。23.敦促抓好城关、官桥、湖头蔬菜基地建设。24.组建300个村级合作基金会,实现6000万元融资。25.拆建大众旅社至城区码头新街。26.拓宽改造公安局至加油站路段。
  1996年:1.建设安溪县振羽医院。2.实施县内省、县道9个路段203.6公里柏油路面改建工程。3.建成县城火车站站场、湖头火车站储运仓库。4.开通祥华、蓝田、丰田乡程控电话,建成安溪火车站程控电话模块局。5.投建安溪茶叶批发市场,建成西坪茶叶市场。6.扩建32公顷蔬菜基地,建立3个良种母猪基地、10个良种猪繁育基地。7.建成龙湖开发区幼儿园和特教学校。8.新建3所中学,扩建750间中小学教室,改造1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建成25所“八有”乡镇(场)文化技术学校,完成3400名扫盲任务,组织2.97万名脱盲人员参加迎考复习班学习;培训4.5万多名(次)实用技术人才;争取铭选等中学达到省三级学校标准。9.新建城厢、湖上、祥华、桃舟等乡(镇)计生服务所,扩建县计生服务站,实现全县计生服务所(室)人员、场所、设备“三配套”;实现全县乡(镇)计生统计信息微机管理;建立1000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生产、生活、服务“三结合”试点。10.实现调频广播覆盖全县,完成县有线电视台与外安溪各乡(镇)联网,投建县广播电视大楼。11.投建13处饮水工程,解决1.8万人饮水困难问题。12.新建1所敬老院,解决部分“五保”老人生活问题。13.完成60个村新农村建设规划。14.实现创建“爱婴县”达标。15.完成区域性卫生设施规划。
  1997年:1.实现县城至乡(镇)主干公路柏油化;完成省道207线官桥至虎邱路段、省道206线上田至三安冶炼厂路段和湖头火车站进站公路拓改;创建省道308线南安仑苍至安溪城关路段、省道206线龙门隧道至湖头路段文明路(路面整齐,标志明确,两侧绿化);实现村村通公路。2.投建官桥110千伏变电站;完成湖头110千伏变电站二期技改。3.建成凤城河滨路、城厢同美、蓬莱、感德、官桥、西坪、龙涓7个GSM(全球移动通信)发射基站;实现村村通电话。4.规划建设县城火车站工贸区,建设美法工业大街;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达标,绿化美化城区,新建3个垃圾转运场和公共厕所。5.完成乡(镇)3处(西坪500。/日、虎邱2000吨/日、感德2500/日)供水工程,完成2处(尚卿乡灶美1000人、龙涓乡赤片1000人)人饮工程。6.完成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厦建设。7.新建城关中学、城厢长泰中学、魁斗镇西中学、龙门仙地中学等4所初中校;扩建230间初中教室,扩建5.4万平方米师生宿舍及配套用房,扩建逸夫小学;改造8000平方米小学校舍;建设安溪一中科技大楼、特教学校宿舍楼;建成沼涛中学高中部教学楼及办公大楼;县教育局搬迁至龙湖小区办公。8.新建1个蔬菜基地村,扩大和发展13个养殖基地,在30%以上乡(镇)所在地实行定点屠宰。9.实施“造福工程”,完成750人搬迁安置。10.完成1997年度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11.建设凤城、城厢、参内、金谷、蓬莱、湖头、剑斗、感德、官桥、龙涓10个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县城老干部门球场。12.实现县有线电视与泉州市有线电视联网;开通县有线电视台与魁斗、金谷、蓬莱、湖头4个有线站光缆联网。
  1998年:1.实施县内交通繁忙路段拓宽改造、乡(镇)间交通要道及过境道路的路面高级、次高级改造与建设;实施乡村公路硬化规划,用3年时间,实施外安溪90%以上、内安溪75%以上乡村公路路面硬化目标,规划今后3年内全县完成乡村公路路面硬化总里程1196.85公里,其中,当年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292.33公里,沥青路面64公里,泥灰结路面86.7公里。2.实施城西大桥至邮电局段长530米、宽36米城市主干道路改造建设;建设县城火车站工贸区、吾都工业小区开发;建设蓝溪大桥。3.建成蓝溪、清溪两岸666.67公顷(万亩)龙眼果树带;对澳江左、右干渠进行全线清淤加固,完善配套设施;修复加固龙门榜头宫兜码头和龙门陈厅水渠。4.创建省级文明县城。5.新建23个GSM发射基站;扩容2万门程控电话,设立同美G&C08(新型程控)电话交换母局,建设大坪、芦田、祥华、桃舟、湖上程控电话模块局。6.实现“普九”省级达标;新建城关中学、官桥善益中学、长坑衡阳学校初中部;创办沼涛中学高中部;扩建130间初中教室,建设6.6万平方米师生宿舍及配套用房;完成进修学校搬迁,新建进修学校综合楼;重点配套建设248所完小;实现安溪六中省三级达标学校。7.举办第三届全县运动会。8.创建感德、官桥省级卫生镇,建设“120”急救中心安溪分中心和官桥、湖头急救站,在90个建制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9.加强农村电价整顿与管理,完成40%建制村电力线路整改,解决700户(3112人)无电户的用电问题。10.实现城关与西坪、虎邱电视光缆联网;新建龙涓50瓦电视转播站;解决10个边远乡村看电视难问题。11.巩固全县11个常年连片蔬菜基地,面积126.67公顷(1900亩);扶持18个规模养殖基地,在尚卿、金谷、虎邱3个乡(镇)推行生猪定点屠宰。12.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285户1500人搬迁安置;创办桃舟、长坑敬老院;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城镇每人90元/月、农村每人7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对全县保障对象2351户4675人进行补助。
  1999年:1.完成乡村通路硬化260公里。2.完成城西大桥至邮电局城市主干道改造建设。3.开通城区“面的”车和公交车营运。完成城区5公里一6公里主干道绿化美化,完成河滨路部分路段公共绿地建设。4.完成城西大桥至南门大桥左岸防洪堤排险加固工程建设。5.扩容1万门程控电话,新建2个邮电基站、10个GSM发射基站,在因特网上开通“安溪之窗”网站。6.续建凤城中学,新建城关金火中学。7.完成魁斗镇1000吨/日、龙涓乡2000吨/日和大坪乡2000吨/日供水工程,完成全县3.5万人改水和0.65万户改厕工程。8.在87个建制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9.全面完成农村电价整顿工作,帮助20个边远山村实施低压线网改造。10.解决最后27个边远山村看电视难问题。11.新建1个33.33公顷(500亩)蔬菜基地(桂林村),实现全县12个常年连片蔬菜基地目标,面积160公顷。12.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115户500人搬迁;创办龙涓敬老院,翻建官桥、虎邱敬老院。13.翻建后楼城关农贸市场。
  2000年:1.完成61公里乡村道路路面硬化。2.完成城西大桥至南门大桥水泥路面铺设,城西大桥至吾都路肩硬化美化工程;完善三十六米大街的配套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完成6.1公里主干道绿化美化,完成1.5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建设。3.完成凤山公园和旅游街的配套建设。4.修复加固龙门宫兜溪堤、官桥解放坝,完成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祥华、参内供水工程建设。5.继续实施挂钩扶贫和“造福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帮助20个边远山村改造低压输电线路。6.完成地热二期工程、自来水改造工程建设。7.继续完善全县12个常年连片蔬菜基地目标,继续扶持18个养殖基地规模建设。8.继续实施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抓好30个市县级试点村、45个乡(镇)级试点村的改造、新建工作。9.完成安溪一中科技图书楼和龙门养正希望小学建设,帮助600名失学儿童就读。10.抓好南山宫陵园配套建设,推进殡葬改革。
  2001年:1.完成城区沿溪两岸6260米防洪堤砌筑和加固工程。2.完善凤山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全县各旅游景点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3.扩建完善城关垃圾填埋场。4.完成全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5.建立农业“110”服务台,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抓好重建和移民搬迁工作。6.建设县体育馆,开办代贤中学高中部。7.新建26个GSM发射基站、60个直放站,实现全县90%以上的村通移动电话。8.完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龙门敬老院建设。9.建设县广播电视大楼,加快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工程建设,当年实现联网乡(镇)由9个增至21个。10.发展“菜篮子”工程,巩固12个常年连片蔬菜基地,继续扶持18个养殖基地规模建设。
  2002年:1.完成旧城区防洪堤工程建设。2.完成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完成凤山公园总体规划及二期建设。4.全县新增2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新增覆盖人口10万人以上。5.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实施500人搬迁安置。6.完成8所薄弱校建设、10所学校1.34万平方米危房改造。7.继续抓“菜篮子”工程及副食品基地建设。8.完成103户“二女户”安居工程建设。9.组建县疾病控制中心,提高预防保健水平。10.建设福建省乌龙茶质量检测中心。11.建设文庙休闲广场。
  2003年:1.完善安溪县防汛指挥中心配套设施,建设3个洪水预警报雨量站(芦田、金谷、大坪),完成4座病险水库(蓬莱新林龙象、联盟却拨水库,城厢墩坂双坑水库,湖上内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实施“十、百、千”扶贫造福工程:重点帮扶10个经济薄弱村;搬迁100户,完成“造福工程”;帮扶1000户贫困户。3.完成一、二级村测绘规划,30个村达到“六图一书”标准;继续推进10个县级精品示范村建设(其中精品村3个,示范村7个);完成24个乡(镇)各1个示范村建设。4.治理“餐桌污染”,建立和完善“放心食品”检验检疫体系;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5.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6.完成旧城区综合楼、西坪、大坪、祥华、芦田、福田、桃舟及12个宽带节点局屋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和泉灵通信号覆盖到所有乡(镇)及发达村;完成全县中学、中心小学、500人以上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7.建设安溪县检验检疫大楼。8.加快安溪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继续实施部分排污管网建设。9.实施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工程,完成锁蛟小流域崩岗治理工程和官桥、龙门废渣堆放场建设。10.推进计生“三结合”工程,完成100户“二女户”安居工程建设。11.完成8所薄弱学校(温泉中学、科名中学、安十九中、霞春中学、安十中、仙地中学、安十五中、参内中学)建设和23870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12.完成安溪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完成福田、桃舟两个乡(镇)有线电视光缆联网。13.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保持在1万人以上。14.推进凤山森林公园、金钱山公园、犀山旅游风景区和大龙湖水上旅游项目前期工程建设。15.完成李光地府第文物景点内部整修及周边环境整治。
  2004年:1.完成城西大桥拓宽改造工程。2.继续建立和完善“放心食品”检验检疫体系,治理“餐桌污染”。3.继续实施“十、百、千”扶贫开发工程。4.完成4座病险水库、3座山围塘除险加固、3座水库大坝灌浆、1座水毁大坝修复工程。5.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完成一批人饮工程。6.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保人数保持在万人以上。7.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完成100户“二女户”安居工程。8.完成旧城区电网改造。9.推进“数字安溪”信息化工程建设。10.完成2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11.完成官桥恒美小流域重点水土流失(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12.完成安溪城关中心粮库首期工程。13.开工建设安溪县污水处理厂。14.开工建设建安大道市政工程。15.完成地热二期引水工程。16.完成城关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建设。17.完成15个建制村通村道路硬化。18.完成潘田矿区灾民搬迁安置工作。19.实施“康庄工程”,30个建制村通客运班车。20.推进凤山森林公园、龙津公园、金钱山公园配套设施建设。
  2005年:1.帮扶16个贫困村,实施100户“造福工程”。2.继续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保人数保持在2万人以上。3.资助200名当年考上大学本科的贫困学生就学。4.继续为66万以上农民实施“大病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5.实施100户住房困难户“安居工程”。6.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实施100户“二女户”安居工程;着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7.完成20个病险山围塘除险加固工程。8.健全农村饮用水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完成30个村人饮工程。9.继续推进“放心食品”工程建设,治理“餐桌污染”。10.建设安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11.建设城区3个农贸市场(吾都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12.完成城区南门大桥改扩建工程。13.完成16个建制村通村公路硬化建设。14.建设城区天燃气工程。15.开工建设后垄尾垃圾卫生填埋场。16.继续推进安溪县污水处理厂建设。17.实施花岗岩矿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18.完成3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19.迁建安溪县特教学校。20.建设“1168”通信工程,大力提升茶叶产业链信息化水平。21.继续推进凤山森林公园、金钱山公园、大龙湖、阆苑岩旅游区开发建设。
  2006年:1.帮扶10个贫困村,实施328户1350人“造福工程”,帮扶1000户特困户。2.继续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保人数保持在2万人以上。3.实施135户住房困难户“安居工程”。4.完成20座病险山围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30个村级人饮工程。5.建设2666.67公顷(4万亩)生态茶园,实施茶业万人培训工程。6.资助200名当年考上大学本科的贫困学生就学。7.新(扩、改)建一批城区中小学。8.实施3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9.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实施100户“二女户”安居工程;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实施自愿放弃再生育指标贡献奖制度。10.推进“食品饮料放心工程”建设,治理“餐桌污染”。11.建设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12.着手建设城西拦河坝工程。13.建设一批城区邮政信报箱。14.建设一批城区停车场。15.开工建设3个110千伏变电站。16.逐步推进建制村村村通广播工程。17.继续推进凤山森林公园、大龙湖、阆苑岩旅游区开发建设。18.修缮保护李光地故居。19.构建城区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平安安溪”建设。
  2007年:1.继续实施“十、百、千”扶贫开发工程。2.完成25座山围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30个村级人饮工程。3.继续实施以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为主的135户住房困难户“安居工程”建设。4.继续实施100户“二女户”安居工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实施免费优生检查项目。5.继续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6.实施教育优先发展“六大”项目(逐步改善63所寄宿学校生活配套设施,改造学校危房2.7万平方米,资助200名当年考入大学本科的贫困学生入学,实施普通中小学助学金制度,推进现代化教育技术建设,新扩建一批中小学)。7.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湖头振羽医院,完成金谷、西坪卫生院配套建设。8.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9.继续实施茶业万人培训工程。10.举办系列茶事活动,建设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1.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和副食品基地建设。12.实施湖上乡湖上村岭尾高边桥重大地质灾害点灾民搬迁安置工程。13.实施通建制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14.实施虎邱至龙涓公路改造工程。15.对符合条件的离职村(居、社区)主干实行基本养老补贴制度,提高村(居、社区)书记、主任补贴标准。16.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17.建设县自来水公司至参内圆潭村自来水供给工程。18.建设铁观音茶文化公园、格口宫山综合公园和城东植物园。19.完成城区LNG天燃气管道前期工程。
  第四节 颁布重要规定、决定
  1991—2007年,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安溪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颁布一些规定、决定、办法等文件,主要摘录如表。
  第三章 政协安溪县委员会
  第一节 政协委员
  一、政协委员推举
  1991—2007年,第六届至第十届县政协委员的推举,是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通过民主协商,提出具有代表性的初步人选,再在较大范围内进一步民主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了解、考核后产生推举人选名单。中共党员由县委组织部提名,非中共党员由县委统战部提名,推举人选名单由县委统战部汇总,并与县委组织部、县政协党组共同商议后,报中共安溪县委审定,最后提交县政协常委会协商通过。
  二、政协委员构成
  第六届县政协委员127人,比上届增加16人。上届委员连任79人,增加新委员48人,其中,女委员14人,占委员数11.02%。委员平均年龄48.1岁,比上届下降2.4岁,大中专文化程度64人,占委员数50.39%。分为17个界别,其中,中共委员52人,占委员数40.94%,无党派委员75人,占委员数59..06%。届内增补委员5人。
  第七届县政协委员159人,比上届增加27人。上届委员连任95人,增加新委员64人,其中,女委员14人,占委员数8.81%。委员平均年龄44.3岁,比上届下降3.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3人,占委员数27.05%,中专、高中文化程度59人,占委员数37.1%。分为19个界别,比上届增加科协、港澳两个界别,其中,中共委员59人,占委员数37.1%,无党派委员100人,占委员数62.9%,获得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受到奖励的97人,占委员数61%,体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届内增补委员44人。
  第八届县政协委员212人,比上届增加9人。上届委员连任118人,增加新委员94人,其中,女委员22人,占委员数10.4%。委员平均年龄43.6岁,比上届下降0.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4人,占委员数34.9%,中专、高中文化程度85人,占委员数40.09%。分为19个界别,其中,中共委员82人,占委员数38.67%,无党派委员130人,占委员数61.32%。届内增补委员27人。
  第九届县政协委员247人,比上届增加8人。上届委员连任141人,增加新委员106人,其中,女委员26人,占委员数10.53%,少数民族6人,占委员数2.43%,有专业技术职称的55人,占委员数22.27%,其中,高级职称16人,占委员数6.48%。分为19个界别,其中,中共委员95人,占委员数38.5%,无党派委员152人,占委员数61.53?%。届内增补委员19人。
  第十届县政协委员249人,比上届减少17人。上届委员连任180人,增加新委员69人,其中,女委员30人,占委员数12%。委员平均年龄43.87岁,有专业技术职称53人,占委员数21%,其中,高级职称15人,占委员数6%。分为19个界别,其中,中共委员92人,占委员数36.95%,无党派委员157人,占63.05%。
  第二节 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
  一、政协安溪县第六届全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1年1月12日—17日,在安溪县中旅社召开。应出席会议委员127人,实际出席委员127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副主席李锦裕所作的《县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秘书长周万居所作的《县政协五届常委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会议经过酝酿协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政协第六届安溪县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秘书长1人,常务委员27人。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列席县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二、三次会议 分别于1992年3月23日—27日、1993年3月23日—2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县政协副主席陈秋菊所作的《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分别列席县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
  二、政协安溪县第七届全委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4年1月8日—12日,在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委员159人,实际出席委员149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副主席陈秋菊所作的《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协副主席陈清河所作的《县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政协第七届安溪县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5人,常务委员32人。会议审议通过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学习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和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列席县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二至五次会议 分别于1995年4月13日—16日、1996年1月29日—2月2日、1997年3月21日—24日、1998年3月8日—1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审查情况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等决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同意陈泰山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第七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委、主席职务,选举陈长昭为政协第七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委、主席,增选陈钢民等6人为常务委员;第三次全体会议增选叶金城等3人为县政协第七届常务委员。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分别列席县第十二届人大二至五次会议。
  三、政协安溪县第八届全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8日—12日,在县政府大会堂召开。应出席会议委员212人,实际出席委员191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副主席叶宗希所作的《县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协副主席郭扬辉所作的《县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审查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政协第八届安溪县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常务委员42人。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列席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二至五次会议 分别于2000年1月13日—16日、2001年3月13日—17日、2002年1月9日—13日、2003年3月2日—6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许建辉为政协第八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委、副主席。第四次全体会议同意唐建华因工作调动辞去政协第八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委、主席职务,选举苏宇霖为政协第八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委、主席,选举叶八珍、吴宝菊、陈云晖等为常务委员。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苏志雄为政协第八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委、副主席,选举陈拱、吴玉坤为常务委员。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分别列席县第十三届人大二至五次会议。
  四、政协安溪县第九届全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4日,在县政府大会堂召开。应出席会议委员247人,实际出席委员219人。会议听取县政协副主席叶宗希所作的《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协副主席许建辉所作的《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审查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政协第九届安溪县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3人,常务委员45人。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列席县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二、三次会议 分别于2005年3月9日—12日、2006年2月19日—2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分别听取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增选李培植等为政协第九届安溪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分别列席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
  五、政协安溪县第十届全委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6年12月4日—8日,在县政府大会堂召开。应出席会议委员249人,实际出席委员228人。会议听取县政协主席苏宇霖所作的《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协副主席许建辉所作的《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审查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选举产生政协第十届安溪县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常务委员50人。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列席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并视察城区世纪豪庭、龙凤都城、凤山公园和安厦高速公路、龙桥工业园等的建设。
  第二次会议 2007年12月28日—3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列席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附一:在安溪县的第七届至第十届福建省政协委员名录
  第七届福建省政协委员:陈清河
  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陈堃基苏定土
  第九届福建省政协委员:陈堃基林水德
  第十届福建省政协委员:陈发树
  附二:在安溪县的第六届至第十届泉州市政协委员名录
  第六届泉州市政协委员
  杨惠珠(女) 廖玉参(女) 诸葛辂 杨化允 朱福元 温来兴 李景盛 钟东波 林柏祥 陈泰山 陈鸣 王彤明 高泉益
  第七届泉州市政协委员
  陈泰山 叶宗希 林炯琳 钟东波 廖东汉 杨化允 杨惠珠(女) 陈秋菊(女) 诸葛辂 陈秋桂 林石 温来兴 朱福元 许土龙 黄捷香 陈长昭 高泉益 廖玉参(女)
  第八届泉州市政协委员
  陈长昭 李汉志 李以圣 陈秋桂 唐建华 林炯琳 李波韵 叶秀元 叶宗希 温来兴 黄水汶 王四扬 许荣林 林益金 郭扬辉 廖东汉 李秀玉(柯希平林石女) 陈秋菊(女) 曾少春 林天泉 周紫荆 殷炳雄 钟丁山 林文侨
  第九届泉州市政协委员
  苏宇霖 陈晓玉(女) 林凌霜(女) 徐树兰(女) 钟秋萍(女) 陈战英(女) 柯希平 李波韵 殷炳雄 蔡建明 程建设 周紫荆 钟丁山 李以圣 黄智俊 谢志高 傅伟明 郭扬辉 李金龙 陈旺林
  第十届泉州市政协委员
  苏宇霖 陈晓玉(女) 陈战英(女) 徐树兰(女) 王爱智(女) 林凌霜(女) 张秋云(女) 钟秋萍(女) 林秀莲(女) 傅伟明 黄连福 蔡建明 谢志高 陈旺林 叶良清 沈添火 陈明辉 陈仁毅 钟丁山 柯希平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
  政协安溪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县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代表等知名人士共同协商提名,经县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政协安溪县第六届常务委员会有常务委员33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其中,兼职副主席2人。政协安溪县第七届常务委员会有常务委员47人,主席1人、副主席5人,其中,兼职副主席2人。政协安溪县第八届常务委员会有常务委员53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其中,兼职副主席2人。政协安溪县第九届常务委员会有常务委员58人,主席1人、副主席3人,其中,兼职副主席1人,专职常委1人。政协安溪县第十届常务委员会有常务委员55人,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其中,兼职副主席1人,专职常委1人。
  (二)工作机构
  县政协办公室 1991—2007年,机构没变,科级建制,定编13人(含正、副主席和工勤人员)。
  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办公室 1991—2007年,机构没变,科级建制,定编2人。
  县政协文史委办公室 1991—2007年,机构没变(科教文卫体委办公室仍挂靠在该办),科级建制,定编2人。
  县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委办公室 1991—1998年,设立县政协“三胞”委办公室,科级建制,定编2人。1999—2006年,县政协“三胞”委办公室更名为县政协港澳台侨委办公室,2007年,更名为港澳台侨联络办公室,科级建制、编制没变。
  二、常委会会议与主席会议
  (一)常委会会议
  1991—2007年,县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日期、议程由主席会议决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主要内容是通报视察、考察情况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人事任免等。县政协第六届共召开常委会12次,第七届共召开常委会22次,第八届共召开常委会26次,第九届共召开常委会14次,第十届已召开常委会6次。
  (二)主席会议
  1991—2007年,县政协主席会议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处理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全委会、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主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议程由主席提出,或由常委会办公室提出报主席决定。主席会议由主席主持,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县政协第六届至第十届共召开主席会议222次。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提案办理
  1991—1998年,县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179件,经审查立案,经济建设类12件,科教文卫类7件,综合类144件,共163件,办复案率100%。其中,1992年3月,县政协六届二次会议,集全体委员意见提出《关于省道206线改道并开凿隧道连接同安厦门的建议》提案,1997年提出《关于停止重复征收城镇居民教育附加费的建议》提案,1998年提出《关于安溪县农副土特产品商业化的建议》提案,均得到县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1999—2007年,县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517件,经审查立案,经济建设类97件,科教文卫类104件,综合类291件,共492件,办复案率100%。其中,2002年提出《加强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依法治县的建议》提案,2003年提出《关于抓紧规划县政府片区改造的建议》提案、《采取有效保护名木古树的建议》提案,2004年提出《关于规范农药市场的建议》提案,2005年提出《关于做好殡仪馆服务工作的建议》提案,2006年提出《在凤城镇新安路十字路口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提案,均得到县政府采纳,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和落实。
  二、视察调研
  1991年1月至1994年1月,县政协六届领导共陪同福建省政协、泉州市政协领导等到安溪视察、调研4次,组织县政协委员视察、调研11次。其中,1991年6月,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培文师范、安溪十五中、魁斗中心小学等,发现有的学校爱国主义、理想教育比较薄弱,个别老师不安心教学,学校风气不佳等现象,及时向县政府和教育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先后帮助培文师范解决教学仪器、用电等问题,帮助安溪十五中解决生源与毕业生就业问题,帮助魁斗中心小学解决教育十配套等问题。1992年9月,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到官桥、剑斗镇办企业、西坪、祥华茶厂、蓝田乡食用菌生产基地和三安铁合金公司及感德电厂等调研,提出乡(镇)企业应注重市场拓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等意见。1993年4月,县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委员视察城区防洪堤建设工程、龙湖、尾寮、城区、同美等开发区,采取边看、边议和与其负责人座谈等形式,提出注重建设工程质量、注重合理规划与开发、注重招商引资等建议。
  1994年1月至1999年1月,县政协七届领导共陪同福建省政协、泉州市政协领导等到安溪视察、调研7次,组织县政协委员视察、调研31次,撰写调研文章12篇。其中,1994年,组织县政协部分常委、委员视察先行工程省道206线、308线和龙门隧道工程,提出4点建议,引起工程领导的重视,及时组织乡(镇)突击队,增加开挖机械,使隧道提前半个月贯通,确保在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召开之前通车。1996年8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常委组成3个视察组,视察西坪镇赤石村、芦田镇红村村、白濑乡上格村扶贫情况,察看24户贫困户生产生活。1998年7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视察湖头、龙门等乡(镇)农村电价整顿情况,提出健全财务制度、整改线路、加强对农户电表管理、统一电价、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等5点建议。是年8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常委、委员视察中标蔬菜基地、光德养殖场、官桥联益养殖场,提出增加投入、发展“菜篮子”工程等4点建议。
  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县政协八届领导共陪同福建省政协、泉州市政协领导等到安溪视察、调研21次,组织县政协委员视察、调研23次。其中,1999年3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组成3个调研组,到参内、长坑、大坪乡等7个建制村就“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课题进行调研,形成3份调研报告,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交流讨论,并撰写《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调研报告》,在《福建政协通讯》第4期刊载。2000年,县政协把“科教兴县”战略和茶业与竹藤工艺两大支柱产业的发展问题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开展视察调研,分别提出《关于安溪县普及高中阶段的看法和建议》《关于安溪县竹藤工艺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安溪县茶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2001年,组织开展“增进安溪精神文明建设实效”课题调研,提出“增进安溪精神文明建设实效”必须做到“七个相结合”的建议,课题调研论文获泉州市政协“精神文明增实效”课题调研评选三等奖。2002年8月,组织“诚信安溪”建设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加强“诚信安溪”建设的对策建议》,在《泉州通讯》2002年第11期发表。是年10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配合县委组织的经济增后劲、科教兴县、宽裕型小康、小城镇建设、环境优化、党建工程6大课题调研,撰写调研文章14篇,2003年1月,汇编成《委员调研论文集》。是年3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组成3个视察组,视察城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溪至湖头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湖头工业区、湖头煤矸石发电厂、西坪巨港竹藤加工小区、城区二环路、城区工业园区等建设情况,并就如何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县政协九届领导共陪同全国政协、福建省政协、泉州市政协领导到安溪视察、调研19次,组织县政协委员视察、调研18次。其中,2004年3月,为配合全国政协到安溪调研以及在安溪召开全国关爱女孩试点现场会,组织3个视察组,视察长坑、龙门等12个乡(镇)的部分建制村,通过听取情况汇报,走访“二女户”,实地察看安居工程,查阅有关资料,与村干部座谈等,了解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健全和完善“五项工程”、统筹解决“二女户”子女上学免费、加大性别比整治力度等七点意见和建议。2005年12月15日,组织在安溪的福建省和泉州市政协委员开展年度视察,先后视察安溪龙湖广场小区、德苑工贸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德物流、220千伏变电站、龙美工业园、官桥镇“二女户”安居工程等。2006年11月,组织在安溪的省、市政协委员开展年度视察,先后视察建安大道及建安片区改造项目、凤华制衣厂异地搬迁项目、安溪酒厂异地改造项目、经岭新村建设以及特教学校迁建项目等。
  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县政协十届领导共陪同福建省政协、泉州市政协领导到安溪视察、调研11次,组织县政协委员视察、调研5次。其中,2007年4月,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视察龙门、官桥、尚卿、蓬莱、金谷、湖头等乡(镇)的“家园清洁行动”,听取情况汇报,进行座谈交流,实地察看镇区街道、市场、村居,就如何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增加投入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年11月,组织调研组,到祥华乡、长坑乡、蓝田乡开展禁止毁林开垦茶园专题调研,围绕如何制止毁林开垦茶园现象,提出加强生态茶园建设理论研究、成立专门协调机构、出台茶业发展纲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等建议。
  三、学习宣传
  1991年,县政协机关干部、凤城镇、城厢镇辖区内的政协委员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92年,组织学习宣传中共十四大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中共安溪县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1993年,组织学习宣传《福建省推进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30年前关于学习雷锋同志的题词。是年11月,组织县政协常委学习宣传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邓小平文选》。1995年,组织学习宣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纲要》。
  1996年,组织学习宣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是年12月,组织凤城、城厢、官桥、魁斗、参内等乡(镇)的政协委员学习“老三篇”——《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传达县委副书记杨益民关于《学习“老三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专题报告。1997年,县政协召开机关干部和县城附近的政协委员学习宣传会议,传达中共十五大会议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六届七次、中共泉州市七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决议》。1998年,传达中共安溪县委发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的意见》,县政协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县委组织的邓小平理论培训班学习。1999年11月,组织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政协章程》,结合实际,推进安溪县政协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000年4月,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学习辅导材料,对全县“九五”计划建言献策。2002年12月,组织县政协委员集中学习中共十六大会议精神,传达县委书记曾荣华代表县委常委会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报告和中共安溪县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议》。2003年,县政协主要领导参加中共安溪县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听取有关专家、教授作《入世后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宪政意识与依法行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等专题辅导讲座。
  2004年,举办学习《政协章程》培训会,县政协委员、各乡(镇)分管统战工作的副书记、县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130多名参加培训。2005年,组织县政协部分委员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精神。2006年,组织县政协机关干部和县政协部分常委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007年10月,县政协领导前往厦门组织在厦安溪政协委员学习中共十七大报告座谈会。是年12月,县政协召集县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和部分政协委员,学习宣传中共十七大会议精神。
  四、联络联谊
  1991—1993年,县政协领导及委员先后10多人次往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中国香港等地参加海外安溪社团各种庆典活动,通过商务联络和探亲访友,与他们建立长期联系,加深情谊,落实有关政策,宣传县委、县政府欢迎侨胞和港澳台胞回乡投资办企业的优惠政策,介绍祖国建设成就和故乡安溪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吸引侨胞和港澳台胞回乡探亲、旅游观光、寻根谒祖、投资办厂、兴办公益事业。
  1994—1998年,县政协共接待和参与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1600多人次,其中,重要人物30多人次。1994年10月,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县城召开,大会期间县政协领导和委员们与来自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600名海外安溪乡亲,共叙乡情,共谋发展大计。1997年11月,第三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安溪召开,大会期间县政协领导和委员们与海外安溪乡亲共叙桑梓情谊,共谋发展大计,进一步增强海内外安溪乡亲的凝聚力。1998年12月,县政协领导与部分委员参加在安溪蓬莱清水岩举行的闽台清水祖师文化学术研讨会,会议期间与来自台湾地区的代表共同交流两岸清水祖师文化,增进相互了解。
  1999年,县政协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50多个团队、320多人次。是年9月,县政协领导陪同参加第三届福建同乡恳亲大会的台北市原市长、时任台湾“总统府资政”高玉树及其子高成诚,参观县城与其祖籍地大坪乡福美村及其筹资捐助设立奖学金的安溪第十九中学。台湾地区发生“9.21”大地震后,县政协立即向台湾安溪社团发出慰问电、慰问信,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向台湾地区灾区捐款。11月,县政协主席唐建华带领“三胞”委等单位领导前往新加坡、马来西亚开展联谊活动,出席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云顶高原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2000年,县政协主席唐建华率侨台专题调研组,对全县侨台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发挥民俗文化遗产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海外第二、三代华侨及新华侨的联谊工作,强化开放意识、优化和完善投资招商环境等建议。
  2001年,县政协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35个团组、320人次。2002年,接待全国、福建省、泉州市政协港澳委员,侨胞和港澳台胞等到安溪视察、考察52批、392人次。是年6月,县政协领导陪同澳门宣德堂中国爱心工程基金会主席兰钦文及其夫人视察安溪少数民族聚居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县政协共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36批、276人次。是年5月,接待马来西亚能源通信及多媒体部副部长陈财和一行。9月,新加坡著名侨领、社会活动家唐裕挈其子唐庆铭专程回乡省亲,县政协领导陪同参观城区建设、二环路建设、中国茶都、凤山公园、大龙湖等。
  2004年,县政协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45批、334人次。是年6月,参与陪同祖籍安溪的台塑集团董事长王永庆及其夫人一行考察安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及新校址,参观城区市容市貌与中国茶都。9月,接待到安溪参观考察的马来西亚政务次长姚长禄、议员陈文铀等。2004年11月,第六届县政协领导和委员们与海外安溪乡亲共叙桑梓情谊,共谋发展大计,进一步增强海内外安溪乡亲的凝聚力。2005年,县政协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396人次,其中,新加坡侨亲柯宝国带领怡和轩社团、马来西亚安溪总会署理会长廖兴汉带领廖氏宗亲、台北安溪会馆原总干事黄英杰等先后到安溪寻根谒祖,观光考察。是年8月,县政协应邀组团往马来西亚、新加坡参加马来西亚光华日报社成立85周年庆典。2006年,县政协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356人次。是年11月,县政协领导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往马来西亚参加纳闽安溪会馆50周年庆典活动。
  2007年,县政协接待侨胞和港澳台胞52批次、451人次,为侨胞和港澳台胞及“三资”企业办实事12件,其中,寻根谒祖5件、“三资”企业进出口事项4件,捐资创办公益事业3件。
  五、文史资料征编
  1991—1993年,主要征集大陆有关名人信件、照片及台湾地区名人资料等,共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3期,文章76篇,约11万字。
  1994—1998年,征集国务院总理李鹏与侨领唐裕的来往信函,海外安溪会馆,台湾、香港安溪同乡会史料,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史料,政协委员创业事迹(委员风采)等资料,共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5期(自15期起改为32开本),文章92篇,38万字。其间,为配合第二届、第三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故乡安溪召开,分别编辑出版《台港澳侨专辑》和《政协委员风采专辑》,文章48篇,13万字。
  1999—2003年,征集解放安溪县城、剿匪、土地改革、水利建设、工业、安台史话、安溪政协史略及安溪50年巨变等资料,共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5期,文章136篇,51万字。县政协干部陈拱编撰出版《安溪姓氏大全》,记述入安定居135个姓氏的姓源、郡望、源流、分布、昭穆、谱牒、迁外、名流等内容,全书18万字。
  2004—2005年,征集县内祠堂楹联等资料,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祠堂楹联文化专辑》1期,约16万字。征集教育、卫生医疗、名人故居、民俗风情等资料,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1期,文章36篇,9.8万字。撰写《清溪城隍、闽南第一》《溯本思源、清水仙岩》《安台情长话乌龙》等6篇文章,被编入《泉州与台湾关系文物史迹》一书。拍摄、选送清水岩纶音牒文等碑刻照片,被编入2005年12月出版的《福建摩崖石刻精品》一书。
  2006—2007年,征集城区建设、经济建设、社团组织、受灾抗灾、安溪之最等史料和回忆陈乃昌、李陆大、陈沼涛生平事迹等资料,共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2期,文章87篇,20多万字。撰写廖俨、林嗣环、李光地、官献瑶、李纯青、莫耶、陈乃昌7位名人事迹与故居文章,分别被编入2007年1月出版的《福建名人故居》和3月出版的《泉州名人故居》一书。撰写《钟灵毓秀、名臣故里——安溪县湖头镇》一文,被编入2008年1月出版的《福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一书。县政协干部陈拱编撰出版《安溪民俗文化》一书,收录40篇,12万字。
  1991—2007年,共编辑出版《安溪文史资料》17期,每期印刷1500册,分发给各届的县政协委员和安溪籍的省、市政协委员,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以及离退休老干部;赠送给福建省、泉州市档案馆、图书馆、泉州闽台缘博物馆、厦门大学图书馆和福建省、泉州市及各县(市、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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