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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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3
页码: 188-1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老干部局,机构设立、管理与服务、政治待遇落实、生活待遇落实、发挥老干部作用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局

内容

一、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老干部局(简称县委老干局)内设秘书股、安置股。是年,成立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挂靠单位有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后更名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关工委)、县老年学校。1993年2月,安溪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县委组织部、老干局、县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等单位领导组成。是年3月,县老年学校经县委批准升格为县老年大学。1996年12月,县委老干局内设秘书科、管理活动科,编制8人,其中,工勤1人。2002年,县委老干局内设办公室、服务管理股,编制5人,其中,工勤1人。县关工委事业编制2人。2006年,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事业编制各1人。至2007年,县委老干局机构、编制没变。
  二、管理与服务
  1991年,全县属县委老干局管理的离休干部278人。1998年起,增加24名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5月12日参加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退休干部(简称“5·12”退休干部)和13名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至2007年,全县属县委老干局管理的离休干部197人,“5·12”退休干部20人,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27人。
  管理 1991年,安溪县坚持实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五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制度。通过挂钩联系,及时帮助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1992年,实行老干部工作责任制,每3年,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县直主管部门签订老干部工作责任书,并把老干部工作责任制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范围。1997年,老干部工作责任书签订范围扩大到老干部原单位与老干部个人。1998年,对老干部工作责任制实行考评奖励办法,运用激励机制,推动老干部工作开展。是年7月,县委老干局做好老干部工作文书档案,归档立卷95卷。2001年,建立离休干部信息库,设置信息系统,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建档工作。2005—2007年,实行驻村(居)干部与老干部联系挂钩制度。驻村(居)干部不定期与老干部思想交流,倾听意见,向老干部传达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送达文件和政治学习材料,及时了解所在地老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身体健康情况。
  服务 1991年3月,县委老干局围绕“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和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创办县老年学校,开设6门学科。1992年,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设立阅览室、台球室、乒乓球室、棋牌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长期为老干部和社会老年人服务。每逢重大节日,组织老干部开展麻将、门球、乒乓球、台球等体育竞赛和南音、书法笔会、联欢等活动。1993年,县委老干局协调县财政等部门,逐步增加县老年大学设施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00年,从原县皮革厂楼房划拨1200多平方米给县老年大学作为教学和活动场所。至2007年,县老年大学有学员近600人,开设18门学科,配备专兼职教师28人,添置电脑20台、钢琴1台。2005年11月,县老年大学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省老龄委办、省老年大学授予“全省老年教育先进集体”。2006年12月,县老年大学被市老教委评为“老年教育示范校”。
  三、政治待遇落实
  1991年,安溪县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等,逐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较好发挥老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1992年,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开办老干部读书班。1998年,全县建立19个离休干部党小组和26个学习小组。2000年,建立老干部学习制度,规定每月16日为老干部政治学习日,每季度举办一次学习讲座或专题报告。2001年,贯彻实施《福建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划》,根据离休干部党员的分布情况和单位性质,按照“方便、就近、自愿”的原则,成立两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组织党员活动。至2007年,全县成立3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27个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在县老年大学开办离休干部班;老干部政治学习由原来每月一次增至两次(每月16日、30日)。每年为老干部订阅各种报刊杂志500多份,对70岁及其以上的老干部逢十祝寿。每两年组织老干部进行一次体检。1991—2007年,走访慰问老干部7000多人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36人次,邀请参加大型会议、重要庆典活动21次,组织参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17次。慰问住院、病瘫的老干部2000多人次,慰问老干部遗属200多人次,每年发放慰问金和困难补助费10多万元。
  四、生活待遇落实
  “两费”建房费落实 1991—1998年,全县解决311名退休改为离休干部的建房费和26名老干部自建房的宅基款。解决87名离休干部配偶农转非。1999年,建立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对全县70名企业离休干部“两费”实行统一收缴、统一支付。2001年2月,对企业离休干部及“5·12”退休干部的医疗费加以完善,实行“全县统筹,财政保底”办法,由所在单位每人每月500元汇入县公费医疗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出台《安溪县老干部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老干部医疗保健领导小组,各医疗单位成立老干部医疗保健服务小组。2003年,县委、县政府制发《安溪县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暂行规定》,对关停并转企业负担不起“两费”和遗属生活费实行由县财政承担。2004年,对老干部危重病抢救范围的医疗费自付部分实行比例补助,减轻老干部自付费用过重问题。2005—2007年,全县老干部医药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按规定实报实销。
  社会优待 1992年,县粮食局在城关各粮店设立离休干部购买粮油专窗,实行记证、交款、付物“三优先”,对身边无子女照顾的老干部给予送货上门。县医院及各乡(镇)医院实行老干部看病“四优先”(优先挂号、门诊、取药、住院抢救)。1995年,在县医院及部分乡(镇)医院设立老干部门诊专窗、专门病床,为老干部就诊服务。1999年,对老干部实行城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免费进公园和风景区、上公共厕所、进图书馆、与各种非营业性展馆等6项社会优待。2001年,县卫生局对老干部发放优惠卡,在全县医疗单位就诊免收挂号费。县医院设立“120”绿色通道,城区老干部呼叫“120”出车费优惠30%。2002年,县广电局对老干部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户优惠80元。2004年,县电力公司为老干部每月提供免费用电10千瓦时。2005年,城区改建办对离休干部住房拆迁补偿实行每户增补房屋拆迁费1万元。县财政对享受副处级以上的离休干部住宅电话费补贴从40元提高到60元,处级退休干部的住宅电话费补贴60元。2006—2007年,县自来水公司为老干部每月提供免费生活用水5吨。
  五、发挥老干部作用
  1991—2007年,县委老干局根据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和关心下一代成长等方面发挥老干部作用。17年间,县委老干局会同县老龄委、县关工委等团体组成各种报告团、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基层中小学巡回宣讲600多场次,受教育66.7万人次。全县有68名老干部被聘为各社会团体、机关、学校的领导成员、顾问和县城地区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县党风廉政监督员;有28名离休干部被聘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指导员。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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