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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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1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5
页码: 176-18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政法委员会关于综治目标管理、创建基层安全单位、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政法委员会 社会治安

内容

一、综治目标管理
  1991—1992年,中共中央综治两个决定颁布后,及时制定下发《安溪县有关机关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安溪县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意见》。1994年起,县委书记、县长每年都与各乡(镇)和县直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分别同所属单位村(居)签订责任书,并延伸到车间、班组、村民小组。县综治委每年组织两次综治专项检查,并将情况进行通报。在每年召开的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都表彰一批政法、综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同时,县综治委依据有关规定,对存在治安问题突出的综治成员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005年,把综治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范围,建立乡(镇)党政一把手、综治副书记和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个人实绩档案。2006年,结合县、乡(镇)换届选举,对党政一把手和综治副书记抓综治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有8名综治副书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晋职晋级。2007年,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平安达标县”作为综治责任书的首要内容,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平安安溪”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平安县”创建达标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创建基层安全单位
  1996年,安溪县将创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轨道,成立创安工作领导小组,以创建文明安全小区、安全单位为载体,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全县有235个创安单位投入资金121万元,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紧密结合。1997年,全县重点抓好金融系统和有关基层单位的“三防一保”,带动238个单位搞好安全防范工作。1998年,采取“分级整治”的办法,县抓凤城、城厢、湖头、官桥4个重点镇,各乡(镇)抓37个村(居)单位的整治,使群众反映的治安问题通过整治得到解决。经县综治委年终检查验收,全县创安达标村(居)193个、单位242个。
  1999年,全县对未创安的村(居)进行认真的规划、创建,有118个村(居)达标,占全县村(居)68%。城厢镇下长泰片区6个村,都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在玉田村设立联防站,实行联动;过溪村为解决联防队经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每个村民一年出资5元,对经济有困难的允许申请参加巡逻,“以工代资”。该村坚持夜夜有人值班巡逻,全村一年中没有刑事发案,村民花很少的钱换得全年平安。市综治委专门发《简报》,对过溪村的经验给予肯定、推广。2000年,全县创安重点放在充实内涵、提高质量。城区在巩固美法安全工业小区的基础上,创建德苑工贸区、新加坡花园、集安家属区等作为安全小区示范点,向全城区辐射;农村大力推广城厢镇过溪村、魁斗镇奇观村等群防群治先进典型。至年底,经县综治委验收,全县创建达标安全村(居)占70%。
  2001—2002年,全县建立健全治安巡逻网络。城区由县巡警大队、凤城派出所、村(居)联防队组成;乡(镇)由治安联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巡逻,加强社会面控制。2003—2004年,城区新建安全小区17个,完善封闭式小区23个,建立一批简易半封闭式小区。县、乡(镇)两级政府拨出专项经费,投入小区的“亮灯工程”“车棚工程”“防盗门(锁)工程”和“报警工程”建设。2004年,创安覆盖面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1%。
  2005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开始实施《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以街面、社区、内部单位三大防控网络为重点,城区组织一支70人的专职巡逻队,构筑立体型治安防控网络,有效打击现行犯罪。2006年,将建设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管理系统列入安溪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年4月,举行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系统点击开通仪式,第一期64个监控点投入使用。同时,实现110、122、119报警台“三台合一”,形成信息畅通、指挥有力、手段先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第二期完成104个监控点。选聘435个建制村综治协管员。2007年,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整体联动,逐渐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选聘平安中心户长6413人,组建24支319名乡(镇)治安巡逻队,在乡(镇)区及重点村(居)进行治安巡逻,农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三、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1991年,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此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状况明显好转。1994年起,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全县确定12个村为第一批重点整治村。是年1月,长坑乡云集村陈某某采用非法拘禁手段销售茶叶,骗取货款。县领导立即带领政法民警进驻云集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救人质。检察机关立案非法拘禁案8件16人,公安、检察密切配合,组织13次追捕,有效地刹住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全县轻工、茶叶、机械行业加强整顿,认真处理外地投诉案件,促进企业合法经营。1995年,全县又确定12个村为第二批重点整治村,由县政法委和公检法司分别挂钩,派出人员驻村整治,通过省综治委组织的验收。是年12月,确定官桥、感德、湖头、城厢4个镇为第三批重点整治镇,由政法4家分别挂钩,指导、协助抓好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1996年4月,确定凤城等9个乡(镇)为重点整治乡(镇),县、乡(镇)派驻工作组,开展整治,解决一些突出的治安问题。
  1999年,全县确定官桥镇花岗岩矿区、西坪镇后格村、龙门镇美内村、湖头镇云林村、剑斗镇圳下村、长坑乡华美村、感德镇槐植村、凤城镇华新居委会8个村(居、矿区)为全县重点整治单位。县和所在村(居)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队进驻。工作队进驻官桥花岗岩矿区后对发生的案件全面清理,并在官桥镇召开宣判大会,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矿山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2001年,确定对凤城、城厢、魁斗、湖头、官桥、龙门、长坑7个乡(镇)开展治安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六合彩”赌博,多次组织集中统一行动,查获“六合彩”赌博案件786起1676人。2003年,确定凤城、魁斗、长坑3个乡(镇)、3个村和1个单位为重点整治单位。在凤城镇,重点整治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抢劫、抢夺违法犯罪活动;在魁斗镇和长坑乡重点整治经济诈骗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2004年4月,公安部部长助理张新枫到安溪督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行动,全县加大打击力度,抽调精干力量进驻魁斗、长坑及凤城、城厢等乡(镇),指导、协调专项打击行动,共抓获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288人,投案自首32人。2005年4月,再次部署打击虚假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共破获虚假信息诈骗案件2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人。
  2006年,继续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县组织8个工作队进驻8个重点乡(镇),采取各种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地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467人,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12期。先后在凤城、魁斗、长坑等地召开5场公开处理大会,有力震慑诈骗犯罪。2007年,深入开展“猎狐”专项行动,全县共破获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案件14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8人。
  四、校园周边治安整治
  1991年起,每年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重点对中小学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整治清理,查封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舞厅、电子游戏机室和不健康的书摊等。重点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师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2001—2002年,突出抓在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学与中心小学均聘任综治副校长,安排政法干警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拒绝六合彩”签名等活动,全县25万名学生参加签名活动。2003年,“9.24”长坑南斗中学治安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将扰乱南斗中学校园治安秩序的涉案嫌疑人缉拿归案。2004年,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的监督管理,打击危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005年,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师生“送平安常识回家”活动;在部分学校设立治安岗211个,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活动场所、摊点87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38个。2006年1月,县综治办、平安办、教育局、公安局确认安溪一中等111所学校为首批县级“平安校园”。2007年,县“平安校园”创建领导组确认铭选中学等135所学校为第二批县级“平安校园”。
  五、铁路护路联防
  2000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综治管理。是年4月,安溪县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把护路工作与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对沿线重点人员、场所的管理,建立领导责任制、定期排查制、督查通报制和联防例会制度。组织清理非法道口、侵界种植、违章建筑和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6月,全县铁路有7处因暴雨造成险情,县护路领导小组迅速组织300多人冒雨抢险,终于控制险情。8月,泉州开往龙岩的列车行驶至白濑乡地段时,因受台风影响边坡塌方,一节车厢出轨,3名乘客受伤,县领导立即组织公安民警、民兵应急分队和白濑乡、湖头镇干部职工,投入抢险抗灾,及时调派客运汽车把旅客安全运送返乡。
  2001年,协调解决白濑乡政府所在地位于铁道旁的“协议管理道口”设置。5月,安溪县被省综治委授予“2000年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整治取缔漳泉线K118+258路段城厢镇经兜大桥下非法捞沙点。是年,安溪县被省综治委授予“2001年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2003—2004年,加强对铁路沿线的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2005年,开展铁路沿线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专项整治,对铁路两侧4家站点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搬迁;对19家无证经营的站点给予取缔,继续清理非法道口。6月,县综治办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开展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废旧收购站点的“飓风”行动,查堵销赃途径,取缔非法收购站,查处收购铁路器材案件。2007年,协调解决金谷镇(K93+480M、A94+030M)两处非法道口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城厢镇至金谷镇“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创建活动。县综治办被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05—2006年度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
  六、见义勇为表彰
  1995—2007年,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69人次,其中,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5人。表彰对象来自各行各业,其英雄事迹有舍身与抢劫犯、飞车劫匪、盗贼、杀人犯搏斗的,有为救人勇斗歹徒的,有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学生的,有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而献出生命的,还有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抓获抢劫杀人犯的村民先进群体等。2006年,安溪籍商人吴高明、黄泽辉分别在山西太原、广东汕头见义勇为,当地政府进行表彰慰问,安溪县领导专程前往慰问。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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