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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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机构
分类号: D64
页数: 1
页码: 1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小组机构设置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中共精神文明建设组 机构

内容

1991年3月,安溪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安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人。1993年10月,更名为安溪县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6年,更名为中共安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县委文明委),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7个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创建股,行政编制6人。至2007年均没变。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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