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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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文明创建
分类号: D64
页数: 3
页码: 170-1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小组关于创建文明县城、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中共精神文明建设组 文明创建

内容

一、创建文明县城
  1991年,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1994年,县文明委制定《安溪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市民公约》《城区居民须知》,在县电视台开辟“文明县城大家谈”专栏,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县城的氛围。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整顿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秩序,形成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局面。1998年2月,安溪获“福建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先进县城”称号。1998—2000年,以创建文明安全小区、文明社区为载体,全面推动创建活动。开展“畅通工程”“无毒害小区”“三优示范街”“无假货一条街”活动,抓好以“110”为龙头的社会联动系统正规化建设,推进社区教育普及、社区特色、社区科学管理、社区环境安全、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常化。2000年12月,安溪获“福建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县城”称号。2001—2002年,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省文化先进县城活动,总结美法工业小区、东岳社区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的典型经验,抓好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文化阵地建设及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2002年,安溪获“福建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03—2005年,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四连冠”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服务、活跃社区文化,提高创建质量。2006年,在《安溪乡讯》开辟“文明单位风采录”“文明过节大家谈”专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11月,安溪获“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07年,实施“富民、民生、保障、造福、平安、净洁”六大工程,开展政务、公务、交往、习俗、会议、文书、电话等礼仪教育。
  二、创建文明行业(窗口)
  1991—1995年,各行业(窗口)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安溪茶厂以“环保企业”、县新华书店以“全国农村图书发行”、金融部门以“三防一保”(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和人身安全)、卫生部门以“白衣工作者献爱心”、培文师范以“无吸烟学校”、工商企业以“百店千柜无假货”为内容开展活动,有效推动创建精神文明行业的发展。1996—1998年,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规范工作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召开13个窗口行业经验交流会,扩大窗口行业示范点。县(铭选)医院在全市率先推出“120”急救服务承诺,县工商局设立“95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1998年,“窗口”行业推行首问责任制,扩大窗口行业示范点。1999—2000年,在20个行业34个单位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文明岗位”“文明市场”“文明柜台”“青年文明号”活动。行政事业单位采取“一个大厅办公”“一层楼服务”、联动服务便民利民方式,建立各类便民办事机构43个。县委、县政府表彰1999—2000年度文明窗口29个。
  2001—2002年,在各主要服务窗口行业推行导办、代办、限时、延时和预约等服务。中国银行安溪支行营业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单位。新溪供销社、金谷洋内综合服务站分别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百个示范庄稼医院”“百个示范村级综合服务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窗口有26个。2003—2004年,加强行政机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卫生系统“医风医德”、教育部门“师德师风”、金融系统“窗口文明从我做起”教育,开展第四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满意率测评,培植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各级各行业梯级先进群体。2005—2006年,建立创建文明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谊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对各行业群众满意率测评,明查暗访,民主测评。邮政部门增设服务窗口,开展“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满意”活动。电信部门与县有关单位共建新农村信息化经岭示范村活动,推进全县5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务管理。2006年,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窗口30个。2007年,全面开展行业窗口员工文明礼仪教育。公交车驾驶员,开展“文明礼貌,交通伴你行”和“我为农运作贡献”活动。评选“文明市民标兵”,创建“凤山文明示范学校”。
  三、创建文明村镇
  1991—1994年,开展以城带乡,党政军民共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活动,对1985年后命名的文明村进行重新确认。1995—1998年,围绕基本实现小康16项指标,抓好2个省级示范村、5个市级示范村建设。1999年,各乡(镇)分别制订“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实施,按能力建新,全方位整治,有重点改旧”的要求,逐步把村镇建设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生态村。魁斗镇奇观村被省委、省政府定为山区建设新村模式,城厢镇美法工业小区、经兜村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精品小区”“文明精品村”称号。
  2000年,着重抓好10个市级、16个县级、45个乡(镇)级示范村工作,加大10个县级、40个乡(镇)级的富裕型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2001—2002年,县文明委成立创建文明乡(镇)活动协调小组,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2年,获省级表彰的文明村镇2个,市级表彰的文明村镇2个、文明小区2个,县级表彰的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居)25个。2003—2004年,开展文明村、文明户、信用村、信用户、“文化示范村”评选和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活动。凤城镇祥云社区居委会、城厢镇南英村等10个村(居)通过验收,确定为首批创建“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示范单位。2004年,实施“五大村镇”(学习型村镇、亮丽村镇、文明村镇、文化村镇、平安村镇)工程建设。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安溪召开,推广安溪经验。2年,全县被评为市级文明村镇6个,省级文明村镇1个。2005—2006年,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解决饮水、道路、人畜混居、乱搭乱盖等突出问题。按照“六个一”(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体活动室、一个教育室、一个宣传栏、一个阅报栏和一个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和管理人员)标准,增强农村公共文体服务功能。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和文明小康村活动,在内安溪茶叶主产区创建50个文明生态村,在外安溪创建60个文明小康村,全县确定54个小康示范村,培育6个新农村建设模式(经岭、尤俊村特色加工企业,玳堤村商贸流通,五甲村茶产业,湖四村城镇建设项目,经兜村和谐新风5个带动型和芸美,东溪片生态观光型模式)。2007年,以“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成效作为文明村镇评比重要依据,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对第二批50个基层宣传文化室示范点建设进行考评验收,推进文明村镇活动蓬勃发展。
  四、创建文明单位
  1991—2007年,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按照省、市、县文明单位创建条件,制订创建方案,建立岗位责任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狠抓环境卫生、文明行为、员工素质,培育一批省、市、县级文明单位。
  省级 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3个。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12个,文明学校2所。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11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学校2所,文明安全小区1个,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第八届(2000—2002年度)文明单位13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学校3所。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14个,文明村镇4个,文明学校4所,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15个,文明村镇4个,文明学校4所。
  市级 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3个。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18个,文明学校6所。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28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学校12所,文明安全小区1个。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单位30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学校11所,文明安全小区2个。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31个,文明村镇6个,文明学校15所,文明社区2个。第十届(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29个,文明村镇10个,文明学校17所,文明社区4个。第十一届(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31个,文明村镇16个,文明学校19所,文明社区6个。
  县级 1997—1998年度文明单位80个,文明学校15所。1999—2000年度文明单位97个,文明村镇12个,文明学校30所。2001—2002年度文明单位92个,文明村镇30个,文明学校29所,文明风景旅游区3个。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67个,文明村镇24个,文明学校20所,文明社区6个。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63个,文明村镇29个,文明学校33所,文明社区9个。
  五、军警民共建
  1991—1992年,县武装部与凤城镇、城厢镇及县直3个单位共建民兵应急防暴大队,携手抓治安联防,应对突发事件。1999年,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分别签订共建协议书,开展共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安全社区活动。2002年5月,县文明委成立县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指导,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共建领域,在思想、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培养多种形式的共建对子。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两个对子,分别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1年度)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县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分别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届(2004—2005年度)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加强全县军警民共建工作联系,提高共建质量。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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