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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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10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64
页数: 6
页码: 167-172
摘要: 本章共三节分述了1991-2007年安溪县中共地方组织,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机构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中国共产党 精神文明建设

内容

第一节 道德建设
  一、社会公德
  1991—1995年,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倡导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1994年,在蓬莱、湖头、官桥、剑斗4个镇开展“四抓四治”(抓思想教育、治旧变新,抓文化科学、治愚变智,抓环境卫生、治脏变净,抓生产发展、治贫变富)活动。2月,安同公路改建工程资金告罄,县委领导带头捐资并号召海内外乡亲支持工程建设,一时间“靠自己的骨头长肉”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共有1048个单位、53295人为工程捐款22029519.33元,形成关心公益风气。1996—1998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学习孔繁森、何福财,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爱国、敬业、守法、奉献”的先进典型。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1999—2000年,“讲文明、树新风”,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遏制“六合彩”赌博,扶正祛邪,培育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2001—2002年,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个字基本要求,加强社会公德和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安溪市民文明公约》《城区居民基本守则》《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开展“手拉手,献爱心”“向不文明交通告别”“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2003年,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实施结对帮扶、爱心助学、关爱女孩、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救助贫困母亲等公民道德实践工程。全县接受公益捐赠3000多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200人,扶助贫困户1000多户,帮助残疾人825人。2004年,报道一批安溪人诚信务实、团结拼搏、自强不息、开拓创业的新时期安溪精神,结集出版《安溪儿女》一书,评选“孝敬老人”广电新闻奖,弘扬传统美德。印发《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改变群众的旧观念。2005年,组稿《一个贫困县何以跃为“百强县”》《福建安溪引领传统茶业走向现代化》《一壺茶,指望“泡”出新农村》等文章,宣传安溪人的创业精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改变女孩不入族谱的旧习。2006年,在《安溪乡讯》、有线电视上开设“知荣辱、树新风”专栏,开展“见荣而为、遇耻而拒”教育活动,组织宣讲团,到各中小学举行报告会88场次。宣传报道安溪人吴高明在山西太原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英勇事迹,营造“学英雄、知荣辱、树新风”的氛围。在各乡(镇)、公共场所张贴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挂图3500张、公益广告3000张,开辟宣传园地2700个。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爱我中华,兴我茶乡,艰苦奋斗,共奔小康”宣传活动。2007年,倡导市民参与道德建设实践,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树文明新风,过祥和的节日”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文明礼仪行为。修订《安溪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规范》。
  附:安溪市民文明公约
  1.爱国爱乡,建设安溪;2.遵纪守法,维护稳定;3.诚信经营,优质服务;4.勤俭自强,敬业奉献;5.尊老爱幼,助弱扶残;6.见义勇为,弘扬正气;7.讲究卫生,美化环境;8.移风易俗,崇尚科学;9.计划生育,利国利民;10.文明和谐,树立新风。
  二、职业道德
  1991年,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1992年,县服务公司商业宾馆提高服务水平,被市公安局定为涉外旅游宾馆之一。1995年,商业宾馆被省贸易厅命名为“放心店”。税务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原则,开展向王振民、袁庭钰学习活动,严风正纪,纠正不正之风。1998年,金融系统制定《安溪县金融业制止高息揽存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不正当竞争同业公约》,加强金融活动监管。1999—2000年,号召向先进工作者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学习,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开展“微笑服务”“一条龙服务”“温馨服务”活动,推进职业道德建设。2001—2002年,开展信用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制订企业、公民诚信公约和公务员诚信守则。2003—2006年,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第四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进一步推进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交通部门制定《安溪县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实施方案》,新开通30个村客运班车。电信部门在全省首次提出“数字安溪”建设。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建精神文明活动。2007年,以“四比四创(比满意度、创优质服务,比诚信度、创优良秩序,比整洁度、创优美环境,比规范度、创优化管理)为内容,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县电力公司、县(铭选)医院、国税局等单位,开展行业测评活动,改变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县文明办与县电力公司开展“安全、法制、服务、文化”四下乡活动,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三、家庭美德
  1991—1996年,以凤城、官桥两镇为试点,开展“手拉手,一帮一”扶贫活动。举办“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培训。提倡“饲养一头猪,种植一亩果,增收百斤粮”,帮助贫困家庭寻找脱贫致富路子。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养老传统美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辱老弃老案件5起。1997年,全县表彰“五好文明家庭”4003户,家庭系列好角色359人。1998年,有8名女能手分别受国家、省、市表彰。官桥镇马狮村妇女白允长期为亲人尽责尽孝,被民政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老龄委联合评为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1999年,全县乡(镇)、村(居)开展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活动”,获市表彰41户。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表彰“文明家庭”146户,乡(镇)表彰“五好家庭”372户、“家庭好角色”203户。2001—2002年,开展家庭妇女问卷活动,广泛征求促进家风好转意见。评选文明家庭191户,“家庭好角色”7户。2003—2004年,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文明楼幢”创建活动。全县获得省级“五好文明家庭”2户,市级“学习型家庭”3户;凤城镇新安路48号1幢、2幢楼评为全市“文明楼幢”,参内乡大厝村、蓬莱镇蓬溪村、龙门镇观山村被市文明办、妇联、广电局定为“美德在农家”试点村。2005年,成立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家教宣讲团老师到各乡(镇)巡回演讲15场。2006年,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凤城镇凤山、东岳社区和尚卿乡尤俊村为试点,总结推广全县。2007年,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727户,其中,省级3户,市级34户,县级690户,获得“家庭好角色”称号210对(人)。全县评出平安家庭24.3万户,占总户数的90%,平安家庭示范户2.71万户,平安示范村240个,平安示范乡(镇)15个。
  四、诚信建设
  2001年,在全县工商企业界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竞赛活动。2002年,开展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信用道德及职业道德教育,评选诚信企业、诚信商店活动,表彰诚信药店、诚信经营单位41家。2003年,开展“诚信安溪建设年”活动,打击经商诈骗、伪劣假冒行为,建立企业、个体户“经济户口”台账,实行信用公示,进行“诚信商店”初评,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组织市场巡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在魁斗镇、长坑乡等乡村,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教育活动,打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电脑发送虚假信息进行经济诈骗行为。打击传销、变相传销、“六合彩”赌博违法活动。2004—2006年,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开展农贸市场打假专项行动和高毒农药大检查。开展手提电话走私贩私专项行动。开展“扫黄打非”,查处盗版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活动,净化文化市场。开展药品专项检查,严防哄抬物价。在全国各茶叶主销区开展诚信经商,携手打造安溪铁观音品牌宣传活动。2007年,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猎狐”行动,在凤城、魁斗、长坑等乡(镇)36所学校举行“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报告。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和“光彩之星”活动,打造安溪茶乡诚信形象。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0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县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进行调研,分赴24个乡(镇),对中小学、部分老年大学、居委会进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分别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2005年,县文明办与县关工委编写《道德故事读本》。沼涛小学实施“新三好”教育模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有益探索。制定《安溪县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在凤城镇先声、凤山、龙湖3个社区首先创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点,各乡(镇)创建1个—2个示范点,把家庭教育与创建“五好家庭”活动结合起来。重视对单亲家庭、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及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子女、孤残、流浪儿童的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县青少年宫、文庙、茶都展览厅、文化馆、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实行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县文明办、文体局、关工委协同有关部门整治网吧、游戏机室、娱乐场所,严查接纳未成年人出入网吧、迪吧、舞厅等场所。
  2006—2007年,全县中、小学实施“六大工程”专项行动。为了明天工程:县妇联、县老年大学开办爷爷奶奶学校,开设家教课程,进行隔代教育;建设校园法制教育阵地、在校学生安全文明活动阵地和校园绿色网吧,其典型经验被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刊载。荣辱观教育工程:在教师中开展“见荣而为,知辱而拒”、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共铸诚信小公民”活动,配合打击虚假短信息诈骗活动,营造校园诚信氛围。感恩教育工程:让学生在家尽孝心、在校尽关心、在社会献爱心,促进学生从小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勇担责任,立志成才。心理导航工程:全县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104个,配备心理咨询教师163人,举办专项讲座179场,听众达12.7万人次。关心助学工程:县财政每年拨出60万元,资助特困应届大学生就学,处级、科级干部挂钩646户计生困难户。基地教育工程:县筹资600多万元在慈山农中创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革命传统及法制教育,进行军事训练、劳动锻炼,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同时,开展“五个一工程”(一个“扫黄打非”宣传栏,一个“扫黄打非”负责人,一个优秀图书柜,一份《村规民约》、一项举报制度)活动,继续整治网吧,游戏机室、娱乐场所和书刊亭(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 文明创建
  一、创建文明县城
  1991年,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1994年,县文明委制定《安溪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市民公约》《城区居民须知》,在县电视台开辟“文明县城大家谈”专栏,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县城的氛围。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整顿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秩序,形成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局面。1998年2月,安溪获“福建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先进县城”称号。1998—2000年,以创建文明安全小区、文明社区为载体,全面推动创建活动。开展“畅通工程”“无毒害小区”“三优示范街”“无假货一条街”活动,抓好以“110”为龙头的社会联动系统正规化建设,推进社区教育普及、社区特色、社区科学管理、社区环境安全、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常化。2000年12月,安溪获“福建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县城”称号。2001—2002年,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省文化先进县城活动,总结美法工业小区、东岳社区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的典型经验,抓好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文化阵地建设及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2002年,安溪获“福建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03—2005年,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四连冠”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服务、活跃社区文化,提高创建质量。2006年,在《安溪乡讯》开辟“文明单位风采录”“文明过节大家谈”专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11月,安溪获“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07年,实施“富民、民生、保障、造福、平安、净洁”六大工程,开展政务、公务、交往、习俗、会议、文书、电话等礼仪教育。
  二、创建文明行业(窗口)
  1991—1995年,各行业(窗口)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安溪茶厂以“环保企业”、县新华书店以“全国农村图书发行”、金融部门以“三防一保”(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和人身安全)、卫生部门以“白衣工作者献爱心”、培文师范以“无吸烟学校”、工商企业以“百店千柜无假货”为内容开展活动,有效推动创建精神文明行业的发展。1996—1998年,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规范工作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召开13个窗口行业经验交流会,扩大窗口行业示范点。县(铭选)医院在全市率先推出“120”急救服务承诺,县工商局设立“95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1998年,“窗口”行业推行首问责任制,扩大窗口行业示范点。1999—2000年,在20个行业34个单位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文明岗位”“文明市场”“文明柜台”“青年文明号”活动。行政事业单位采取“一个大厅办公”“一层楼服务”、联动服务便民利民方式,建立各类便民办事机构43个。县委、县政府表彰1999—2000年度文明窗口29个。
  2001—2002年,在各主要服务窗口行业推行导办、代办、限时、延时和预约等服务。中国银行安溪支行营业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单位。新溪供销社、金谷洋内综合服务站分别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百个示范庄稼医院”“百个示范村级综合服务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窗口有26个。2003—2004年,加强行政机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卫生系统“医风医德”、教育部门“师德师风”、金融系统“窗口文明从我做起”教育,开展第四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满意率测评,培植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各级各行业梯级先进群体。2005—2006年,建立创建文明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谊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对各行业群众满意率测评,明查暗访,民主测评。邮政部门增设服务窗口,开展“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满意”活动。电信部门与县有关单位共建新农村信息化经岭示范村活动,推进全县5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务管理。2006年,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窗口30个。2007年,全面开展行业窗口员工文明礼仪教育。公交车驾驶员,开展“文明礼貌,交通伴你行”和“我为农运作贡献”活动。评选“文明市民标兵”,创建“凤山文明示范学校”。
  三、创建文明村镇
  1991—1994年,开展以城带乡,党政军民共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活动,对1985年后命名的文明村进行重新确认。1995—1998年,围绕基本实现小康16项指标,抓好2个省级示范村、5个市级示范村建设。1999年,各乡(镇)分别制订“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实施,按能力建新,全方位整治,有重点改旧”的要求,逐步把村镇建设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生态村。魁斗镇奇观村被省委、省政府定为山区建设新村模式,城厢镇美法工业小区、经兜村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精品小区”“文明精品村”称号。
  2000年,着重抓好10个市级、16个县级、45个乡(镇)级示范村工作,加大10个县级、40个乡(镇)级的富裕型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2001—2002年,县文明委成立创建文明乡(镇)活动协调小组,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2年,获省级表彰的文明村镇2个,市级表彰的文明村镇2个、文明小区2个,县级表彰的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居)25个。2003—2004年,开展文明村、文明户、信用村、信用户、“文化示范村”评选和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活动。凤城镇祥云社区居委会、城厢镇南英村等10个村(居)通过验收,确定为首批创建“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示范单位。2004年,实施“五大村镇”(学习型村镇、亮丽村镇、文明村镇、文化村镇、平安村镇)工程建设。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安溪召开,推广安溪经验。2年,全县被评为市级文明村镇6个,省级文明村镇1个。2005—2006年,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解决饮水、道路、人畜混居、乱搭乱盖等突出问题。按照“六个一”(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体活动室、一个教育室、一个宣传栏、一个阅报栏和一个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和管理人员)标准,增强农村公共文体服务功能。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和文明小康村活动,在内安溪茶叶主产区创建50个文明生态村,在外安溪创建60个文明小康村,全县确定54个小康示范村,培育6个新农村建设模式(经岭、尤俊村特色加工企业,玳堤村商贸流通,五甲村茶产业,湖四村城镇建设项目,经兜村和谐新风5个带动型和芸美,东溪片生态观光型模式)。2007年,以“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成效作为文明村镇评比重要依据,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对第二批50个基层宣传文化室示范点建设进行考评验收,推进文明村镇活动蓬勃发展。
  四、创建文明单位
  1991—2007年,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按照省、市、县文明单位创建条件,制订创建方案,建立岗位责任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狠抓环境卫生、文明行为、员工素质,培育一批省、市、县级文明单位。
  省级 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3个。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12个,文明学校2所。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11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学校2所,文明安全小区1个,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第八届(2000—2002年度)文明单位13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学校3所。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14个,文明村镇4个,文明学校4所,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15个,文明村镇4个,文明学校4所。
  市级 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3个。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18个,文明学校6所。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28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学校12所,文明安全小区1个。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单位30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学校11所,文明安全小区2个。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31个,文明村镇6个,文明学校15所,文明社区2个。第十届(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29个,文明村镇10个,文明学校17所,文明社区4个。第十一届(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31个,文明村镇16个,文明学校19所,文明社区6个。
  县级 1997—1998年度文明单位80个,文明学校15所。1999—2000年度文明单位97个,文明村镇12个,文明学校30所。2001—2002年度文明单位92个,文明村镇30个,文明学校29所,文明风景旅游区3个。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67个,文明村镇24个,文明学校20所,文明社区6个。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63个,文明村镇29个,文明学校33所,文明社区9个。
  五、军警民共建
  1991—1992年,县武装部与凤城镇、城厢镇及县直3个单位共建民兵应急防暴大队,携手抓治安联防,应对突发事件。1999年,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分别签订共建协议书,开展共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安全社区活动。2002年5月,县文明委成立县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指导,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共建领域,在思想、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培养多种形式的共建对子。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两个对子,分别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1年度)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县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分别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届(2004—2005年度)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加强全县军警民共建工作联系,提高共建质量。
  第三节 机构
  1991年3月,安溪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安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人。1993年10月,更名为安溪县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6年,更名为中共安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县委文明委),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7个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创建股,行政编制6人。至2007年均没变。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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