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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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9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机关党建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159-1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关于政治思想工作、党组织建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等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中共组织部 机关党建

内容

一、政治思想工作
  (一)政治理论学习
  1991年7月,县直党工委与县直机关各党支部联合举办“三基知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培训班,参训党员干部1030人,并组队参加全县“三基知识”竞赛,获得一、二等奖。1992年1月—9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10月下旬始,组织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1994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培训学习骨干200多人次、举办宣传辅导10多场,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800多篇。并组织党员干部1291人(其中县五套班子领导19人)参加邓小平理论知识测试,总平均成绩92.69分。1995年,组织县直机关党支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参加学习的党支部180个、党员2946人。
  1997年,县直党委会组织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其间,举办科级干部“三讲”培训班,参训72人。1998年10月上旬,县直党委会遵照中共中央和县委的部署,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举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班2期,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相关专题报告,参训党员干部1460人。
  2001—2002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4340人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辅导班、专题报告、讨论会,促进参学对象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
  2005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2007年10月—12月,县直党工委积极配合县委讲师团,到县直各单位宣讲中共十七大精神;加强检查督导,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纳入“党支部工作检查考评表”;组织编写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好党课”教案,其中,有1篇被泉州市直党工委评为一等奖。
  (二)学英模 赶先进活动
  1991年,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开展学习焦裕禄、谷文昌先进事迹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1995年,开展向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孔繁森英雄事迹学习活动,增强人民公仆意识。1996年,组织学习林炳熙、徐虎、李素丽先模事迹,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1999年11月,响应县委号召,开展向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王日新学习活动,树立无私奉献思想。2000年,开展学习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安溪县芦田气象哨观察员黄清遵的先进事迹活动,培养爱岗敬业精神。2003年11月,开展向航天英雄杨利伟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立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2007年9月,组织学习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邱娥国先进事迹,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观念。
  二、党组织建设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1年,县直党工委每年均按照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党内生活、守纪廉政、务实勤政、先进作用”等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组织县直机关党员进行一次初评和总评。对评为优秀党员的,给予表彰;评为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由其所在党支部进行跟踪考察、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1999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县直党工委起草《中共安溪县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同意下发实施,促进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间的工作衔接和各项职能到位。2000年,县直党工委制定出台《安溪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党支部发展党员等8个工作制度,促进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005—2007年,县直党工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指导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调整理顺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创先争优活动
  1991年,县直党工委继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是年,推荐县委表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优秀共产党员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此后,持续开展两年一次的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至2007年,共8次推荐县委表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41个,优秀共产党员18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27人;推荐市委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6个,优秀共产党员48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8人;推荐省委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1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
  (三)发展新党员
  1991年后,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入党预审、公示、测评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至2007年,共发展新党员1594人。
  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991年,贯彻全国治理“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在县直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清理整顿“三乱”、规范执法行为的行风廉政建设。1992年5月,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参加党规党纪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县五套班子领导带头参赛,党员参赛率92.1%,平均成绩96.32分。
  1993—1994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开展以学习中纪委二次会议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行政务“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制度,提高政务透明度,防止出现以权谋私。
  1997年,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在县直党政机关建立健全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行风廉政建设机制。1999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自纠。2000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与干部参观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览,并结合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例,对党员与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2005年,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直机关《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惩防腐败的具体落实意见》,构建惩防机制。2007年,贯彻落实全县反腐倡廉暨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制定《县直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和队伍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党风廉政的整顿,树立机关廉政勤政形象。1991—2007年,县直纪工委协助有关部门共查处违纪党员138人,其中,开除党籍50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
  四、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内设中共安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溪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2人,武装部长1人,工作人员4人,共8人;下辖党总支8个,党支部91个,党员总数1494人;并负责对县经委、农委、财委等3个党委的党务工作指导。
  1996年7月,县直党工委更名为中共安溪县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委会),下辖党委5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180个,党员总数3189人。1999年4月,县直党委会恢复中共安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内设办公室、中共安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溪县县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县直党工委书记由县委领导兼任,配备常务副书记1人(正科级),副书记2人(副科级),委员(秘书、组委、宣委)3人(副科级),工勤人员1人;下辖系统党委6个、部门党委8个、党总支(含直属泉州经贸技术学院慈山分院党总支)22个,党支部217个,党员总数3968人。2007年,县直党工委内设机构、人员职数、下辖范围没变,党员总数3747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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