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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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15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关于领导干部回避、干部交流、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任职试用期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工作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制度改革 中共组织部

内容

一、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1991年,县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至1995年,全县县直和乡(镇)党政机关一把手实行任职、公务、地区回避调整13人次。1996年,全县在乡(镇)领导班子调配时,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及纪委书记都实行地区回避。1999年,县委制定实施《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范围。2000—2007年,全县实行的领导干部回避制度,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为干部交流等新措施或制度所代替。
  二、干部交流制度
  1991年,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管辖权限内干部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实行干部交流。1996年,结合乡(镇)班子换届,调任和异地提任乡(镇)干部128人,占乡(镇)干部总数37.76%;轮换和本乡(镇)提任63人,占总数18.58%。1999年,县委制定《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单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要交流;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同一个地区任同一职务满二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一般要交流。2000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轮岗222人。2002年,根据省委安排,选派副县长陈春买到西藏挂职。继续实施科级以下干部在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之间轮岗交流。至2007年,全县干部交流144人次。
  三、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1996年,县委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首次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妇女干部,从县委党校、安溪六中等75名妇女干部中选拔17人担任乡(镇)党政正副职。2002年,县委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县环保局、福田乡等104名党政领导干部。
  四、干部任前公示制
  2001年4月,县委下发《关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通知》,对科级干部任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下发通知或在拟提任对象单位上墙公布等办法,公示时间为10天。是年,先后公示3批51名拟提任正、副科级干部对象,均按原方案任命。至2007年,全县公示拟提任为正、副科级干部525人,决定提拔524人。
  五、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2007年5月,县委对新提拔的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2人,县司法局和县审计局各1人),试行新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组织考评,对能胜任的干部给予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正式任职算起,并享受相应待遇。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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