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9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0
页码: 152-161
摘要: 本章共七节分述了安溪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管理、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优秀人才选拔与管理、机构、机关党建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中国共产党 组织建设

内容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整顿后进村党支部
  1991年,县委分期分批对65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根据不同类型,实行思想整顿和组织整顿相结合。全县派出140名干部(其中65名科级干部)进村抓整顿。共选换村党支部书记12人,调整支委25人,充实支委8人;对其中13个一时难以找到合适人选的村党支部书记,由县乡(镇)党委选派26名干部任职。年底,后进村党支部中晋升为一类党支部2个,晋升为二类党支部21个。至1993年底,全县65个后进村党支部晋升为一类党支部12个、晋升为二类党支部45个。
  1994年,以实现“奔小康、建新村”为目标,对全县110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全面整顿。由145名干部(含省市抽调的工作队员)组成工作队进驻后进村进行整顿。共选换村党支部书记22人,充实支委57人,增强村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至年底,110个后进村党支部84个转化升级,升级率76.4%。1996年,对26个尚未转化升级的村党支部,采取“六个一”(一名县级领导挂钩、一名乡镇干部包村,一个机关单位扶持,一名县、乡干部下村任职,与一个先进村结对子,争取上一个项目)措施,围绕“四个环节”(找原因、上措施、抓落实、重实效),加大整顿力度,26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1997年,对全县28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重点解决“四有”(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问题。从县直机关抽调28名干部下村任职,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人员、力量、措施”四到位。在整顿中,共调整村班子成员32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8人。至1998年,28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2000—2003年,县委树立“抓基层、打基础”思想,做好22个后进村党支部的整顿工作。以创建“五好”(好的领导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发展经济路子、好的经营体制、好的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为目标,加强后进村党支部整顿。至2003年,22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2004—2006年,对全县67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县委先后选派166名干部下村任职,共调整村“两委”成员82人,改变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或瘫痪状态。至2006年,67个后进村党支部基本转化升级。
  2007年,全县做好26个后进村党支部的整顿工作。县委选派40名优秀干部下村任职。同时,省、市委也选派12名优秀干部到安溪任职,帮助整顿。至年底,26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二、创先争优活动
  1991年后,全县继续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开展多种载体和形式的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两年一次,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1993年,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受到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王朝取等7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谢开镇等2人;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党委、凤城镇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王朝取等2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谢开镇等11人。
  1995年,开展“创农村百佳党支部”活动,受到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感德镇党委、龙涓乡下洋村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许土炭等8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唐建华等2人,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李应溪等2人;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党委等3个,农村百佳党支部大坪乡萍州村等14个,优秀共产党员杨明通等17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李新波等11人。1997年,开展创“六好”乡(镇)党委(好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书记,好的干部队伍,好的经济发展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的工作格局)及“创十佳村党支部书记”活动,受到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官桥村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张运昌;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县纪委党支部等3个,优秀共产党员翁宜宝等1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廖皆明等5人。
  2006—2007年,开展“三级联创”(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县、“六好”乡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活动。2006年,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城厢镇经岭村党委会;受到省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有周秀环和廖雷生;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金谷镇党委等8个,优秀共产党员陈剑宾等9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洪金城等8人。
  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1991年,县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至1995年,全县县直和乡(镇)党政机关一把手实行任职、公务、地区回避调整13人次。1996年,全县在乡(镇)领导班子调配时,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及纪委书记都实行地区回避。1999年,县委制定实施《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范围。2000—2007年,全县实行的领导干部回避制度,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为干部交流等新措施或制度所代替。
  二、干部交流制度
  1991年,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管辖权限内干部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实行干部交流。1996年,结合乡(镇)班子换届,调任和异地提任乡(镇)干部128人,占乡(镇)干部总数37.76%;轮换和本乡(镇)提任63人,占总数18.58%。1999年,县委制定《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单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要交流;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同一个地区任同一职务满二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一般要交流。2000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轮岗222人。2002年,根据省委安排,选派副县长陈春买到西藏挂职。继续实施科级以下干部在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之间轮岗交流。至2007年,全县干部交流144人次。
  三、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1996年,县委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首次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妇女干部,从县委党校、安溪六中等75名妇女干部中选拔17人担任乡(镇)党政正副职。2002年,县委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县环保局、福田乡等104名党政领导干部。
  四、干部任前公示制
  2001年4月,县委下发《关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通知》,对科级干部任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下发通知或在拟提任对象单位上墙公布等办法,公示时间为10天。是年,先后公示3批51名拟提任正、副科级干部对象,均按原方案任命。至2007年,全县公示拟提任为正、副科级干部525人,决定提拔524人。
  五、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2007年5月,县委对新提拔的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2人,县司法局和县审计局各1人),试行新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组织考评,对能胜任的干部给予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正式任职算起,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培养选拔
  (一)后备干部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1991年,根据县委《关于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后备干部的工作制度》的要求,全县选拔科级后备干部298人。
  1993—1996年,县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四化”方针,作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跨世纪年龄优势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部署。按照后备干部选拔考察程序确定人选,选拔科级后备干部303人。同时,根据后备干部成熟程度,分为近、中、远期三个管理层次,采取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压担、挂职”等)、思想教育三个培养步骤,促使他们健康成长。4年间,全县从中选拔科级干部114人。
  1998年,建立年常量400人左右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并根据县委《关于实施跨世纪干部工程的意见》规定,科级干部一般应从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2002—2003年,县管科级后备干部374人,其中,近期147人,中期177人,远期50人。继续采用“压担、挂职”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培养。共选派科级后备干部100人,分别到县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办公室、县计划生育督查队和贫困村工作及挂职锻炼。2年间,全县从中选拔为科级干部108人。
  2004—2007年,县委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从35岁以下干部中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84人。
  (二)非中共党员干部与妇女干部培养选拔
  1991年,根据县委《关于加快培养选拔科级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意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全县确定科级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70人、妇女后备干部35人。至年底,全县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担任科级职务分别为25人和22人,占科级干部总数4.3%和3.7%。
  1993年,全县24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有12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共配备科级妇女干部14人,有8个乡(镇)政府班子配备非中共党员科级干部9人。1996年,全县每个乡(镇)均有一名以上科级妇女干部。
  1999年,加大非中共党员和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全县非中共党员干部担任副乡(镇)长职务11人,妇女干部担任乡(镇)领导职务26人。同时,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也增加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比例,共配备非中共党员科级干部8人,妇女科级干部18人。
  2002年后,继续加强对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强调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考虑推荐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至2007年,在全县科级干部中,有非中共党员干部36人、妇女干部87人,分别占总数的6.1%和14.6%。
  (三)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
  1991年,县委及时把年轻、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入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1996年,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选拔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担任乡(镇)科级职务。1999年,选拔2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担任县直机关科级领导职务。至2007年,全县共选拔10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县中层干部中占有一定比例。
  (四)选调生培养选拔
  1997年起,全省恢复选调生制度。每年省委组织部均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到安溪基层锻炼。是年,安排到安溪的选调生5人。至2007年,全县共接收安排省委组织部选调生12批44人。其中,选拔为科级干部7人。
  二、领导干部考核
  1991年,继续做好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对优秀领导干部给予奖励或晋升;对不能胜任者,给予调离或降职。至1992年,全县共考核乡(镇)党政正副职领导271人,县直机关正副职领导309人。根据考核情况,把县直机关正副职领导调整精减为204人。其中,留任145人,占总数71.08%;调任33人,占16.18%;新提拔任用26人,占总数12.74%。1994年,县委组织部按照“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搞好服务”原则,对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调整充实县直机关领导班子82个,提拔科级干部56人,优化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文化程度等结构。
  1996年3月,县委组织部结合乡(镇)换届选举,对全县24个乡(镇)领导班子、301名科级干部进行考核,为县委配备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供决策依据。1998年,对全县乡(镇)、县直机关领导干部进行届中考核,通过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查阅相关资料及个别谈话办法,结合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对领导干部作出公正评价。考核后,调整充实乡(镇)及县直机关领导干部105人,新提拔任用47人,降职使用29人。
  2001年,县委实施干部考核工作预告制度。预告对象是县委、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下发通知等形式,在被考核对象的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预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是年,考核24个乡(镇)和62个县直机关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后,正科级干部降为副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被免职和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各5人。2003—2004年,采取“回头看”方法,加强换届后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后,全县调整科级干部273人次,其中,提任正科级干部34人、副科级干部74人。
  2007年,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全县乡(镇)和县直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放在“又好又快”的实践中进行考核。考核后,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共提拔科级领导干部71人,其中,党政正职领导干部25人。
  三、干部监督
  1991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领导干部逐级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1994年,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组织全县各部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未发现选拔任用干部存在不正之风行为。1996年,设立组织部长信箱,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
  1997年,县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系统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2002年,县委组织部制定实施《安溪县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07年,县委组织部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核、使用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通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实行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有20名干部因工作失误,分别受到效能告诫、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
  四、干部审查
  1991年,干部审查主要是继续处理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是年,共处理干部历史遗留问题13件,审定新中国成立前干部的党籍、干部入伍时间等问题20件。1992年,建立干审联络员制度,在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4个党委中聘请29名干审工作联络员,加强干部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受理审查干部现实表现问题14件。对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犯过严重错误的118名干部进行摸底登记,对24名纳入专项管理的“严错”干部进行考核鉴定。办理复查改正冤假错案、审查更改干部入伍时间、落实干部政策等历史问题17件。
  1996年,实行乡(镇)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13名离任乡(镇)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考核。此后,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县直机关党政一把手。2004年,安溪被中纪委、中组部等五部委表彰为“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县”。2007年,县委组织部共审查反映干部现实表现问题的信访件8件,经调查核实,建议县委暂缓提拔公示对象1件(1人)。
  五、配备科技副乡(镇)长
  1990年12月,结合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在21个乡(镇)各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1993年8月,全县24个乡(镇)配齐科技副乡(镇)长。2006年5月,因工作变动,有3个乡未配备科技副乡长。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各乡(镇)均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
  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91年,军队团级转业干部安置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指令性分配。至2007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军队团级转业干部4批6人。
  第四节 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
  1991—1995年,实施《安溪县1991—199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与党员教育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致力于提高干部与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带领群众进行经济建设的能力。5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10期,培训干部与党员52030人次。选送处级、科级、后备干部、科技干部(拔尖人才)和企业领导干部130人,分别参加省、市委党校各类培训班学习。
  1996—2000年,实施《安溪县1996—200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997—2000年,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县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5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函授班611期(班次),培训干部与党员73523人次;参加中央党校、福建农学院等大专院校函授学习2279人次。其中,1997年,举办4期以学习“三讲”为主要内容的骨干培训班,参训科级干部668人次。
  2001—2005年,实施《安溪县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1—2002年,按照中共中央安溪县志·卷五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和省、市委部署,开展“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教育活动,结合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等5个专题进行。5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函授班632期(班次),培训干部与党员83521人次。选送处级领导干部123人次、科级领导干部545人次到省、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
  2006—2007年,实施《安溪县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2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7期,培训干部与党员2531人次。2007年10月—12月,全县举办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培训班23期,培训干部与党员1384人次。
  第五节 优秀人才选拔与管理
  一、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
  1988年3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市委《关于做好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的暂行规定》,选拔出许自强等11人为首批拔尖人才。至2007年,全县共分5批选拔出拔尖人才97人次,其中,连续2次以上被选拔为拔尖人才的有14人。
  二、农村实用人才选拔与管理
  2004年,安溪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农业、茶业、工艺业、服装业等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2005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十、百、千”培养工程(即至2008年,实现每个村培育十名、每个乡、镇培育百名、全县培育千名实用人才目标)。至2007年底,全县共有农村实用人才75479人,其中,高级职称35人、中级职称408人、初级职称1170人。
  第六节 机构
  1991年1月,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简称县委组织部)内设秘书科、组织科、干部科、干部调查审理科、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人。2002年7月,县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组织股(加挂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干部股、党群机关干部管理股、干部监督室、知识分子工作股,下辖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和干部档案室(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7人。至2007年12月,县委组织部内设、下辖机构及行政编制均没变,事业编制增至9人。
  第七节 机关党建
  一、政治思想工作
  (一)政治理论学习
  1991年7月,县直党工委与县直机关各党支部联合举办“三基知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培训班,参训党员干部1030人,并组队参加全县“三基知识”竞赛,获得一、二等奖。1992年1月—9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10月下旬始,组织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1994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培训学习骨干200多人次、举办宣传辅导10多场,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800多篇。并组织党员干部1291人(其中县五套班子领导19人)参加邓小平理论知识测试,总平均成绩92.69分。1995年,组织县直机关党支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参加学习的党支部180个、党员2946人。
  1997年,县直党委会组织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其间,举办科级干部“三讲”培训班,参训72人。1998年10月上旬,县直党委会遵照中共中央和县委的部署,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举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班2期,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相关专题报告,参训党员干部1460人。
  2001—2002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4340人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辅导班、专题报告、讨论会,促进参学对象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
  2005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2007年10月—12月,县直党工委积极配合县委讲师团,到县直各单位宣讲中共十七大精神;加强检查督导,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纳入“党支部工作检查考评表”;组织编写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好党课”教案,其中,有1篇被泉州市直党工委评为一等奖。
  (二)学英模 赶先进活动
  1991年,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开展学习焦裕禄、谷文昌先进事迹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1995年,开展向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孔繁森英雄事迹学习活动,增强人民公仆意识。1996年,组织学习林炳熙、徐虎、李素丽先模事迹,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1999年11月,响应县委号召,开展向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王日新学习活动,树立无私奉献思想。2000年,开展学习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安溪县芦田气象哨观察员黄清遵的先进事迹活动,培养爱岗敬业精神。2003年11月,开展向航天英雄杨利伟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立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2007年9月,组织学习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邱娥国先进事迹,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观念。
  二、党组织建设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1年,县直党工委每年均按照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党内生活、守纪廉政、务实勤政、先进作用”等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组织县直机关党员进行一次初评和总评。对评为优秀党员的,给予表彰;评为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由其所在党支部进行跟踪考察、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1999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县直党工委起草《中共安溪县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同意下发实施,促进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间的工作衔接和各项职能到位。2000年,县直党工委制定出台《安溪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党支部发展党员等8个工作制度,促进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005—2007年,县直党工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指导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调整理顺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创先争优活动
  1991年,县直党工委继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是年,推荐县委表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优秀共产党员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此后,持续开展两年一次的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至2007年,共8次推荐县委表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41个,优秀共产党员18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27人;推荐市委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6个,优秀共产党员48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8人;推荐省委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1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
  (三)发展新党员
  1991年后,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入党预审、公示、测评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至2007年,共发展新党员1594人。
  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991年,贯彻全国治理“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在县直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清理整顿“三乱”、规范执法行为的行风廉政建设。1992年5月,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参加党规党纪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县五套班子领导带头参赛,党员参赛率92.1%,平均成绩96.32分。
  1993—1994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开展以学习中纪委二次会议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行政务“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制度,提高政务透明度,防止出现以权谋私。
  1997年,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在县直党政机关建立健全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行风廉政建设机制。1999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自纠。2000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与干部参观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览,并结合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例,对党员与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2005年,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直机关《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惩防腐败的具体落实意见》,构建惩防机制。2007年,贯彻落实全县反腐倡廉暨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制定《县直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和队伍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党风廉政的整顿,树立机关廉政勤政形象。1991—2007年,县直纪工委协助有关部门共查处违纪党员138人,其中,开除党籍50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
  四、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内设中共安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溪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2人,武装部长1人,工作人员4人,共8人;下辖党总支8个,党支部91个,党员总数1494人;并负责对县经委、农委、财委等3个党委的党务工作指导。
  1996年7月,县直党工委更名为中共安溪县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委会),下辖党委5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180个,党员总数3189人。1999年4月,县直党委会恢复中共安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内设办公室、中共安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溪县县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县直党工委书记由县委领导兼任,配备常务副书记1人(正科级),副书记2人(副科级),委员(秘书、组委、宣委)3人(副科级),工勤人员1人;下辖系统党委6个、部门党委8个、党总支(含直属泉州经贸技术学院慈山分院党总支)22个,党支部217个,党员总数3968人。2007年,县直党工委内设机构、人员职数、下辖范围没变,党员总数3747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