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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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8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150-15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纪委关于制定《安溪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等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纪律检查 党风 廉政建设

内容

1999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安溪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开始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实行责任制的范围和任务进行量化细化。2000年,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基层站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确定城厢镇、龙门镇、县土地局、国税局4个单位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单位。是年,全县有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追究。2001—2002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建立反腐倡廉工作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六个机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全县有17名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2003年,县委制定《安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试行)》,提出《关于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2004年,县委印发《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民主“评廉”活动,确定5个单位为责任制重点考核对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考核。2005年,县纪委制定《安溪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继续开展“评廉”活动。3个单位因落实责任制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受到责任追究。2006年,县委制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城厢镇党委、政府,城厢镇经岭村、尚卿乡尤俊村、参内乡祜水村为试点单位。年底,对全县各级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考评,对满意度排名最后的3个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党政“一把手”被诫勉谈话。2007年,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城厢镇党委、政府,城厢镇经岭村、尚卿乡尤俊村、参内乡祜水村为市级试点。县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县基层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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