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纠风治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8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纠风治乱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148-1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纪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商业贿赂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纪律检查 纠风治乱

内容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1991—1995年,县纠风办先后在县公安、交通、税务、计生、教育、卫生、邮电等14个重点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试点工作,奖优惩劣。1996年,组织各界代表对基层24个公安派出所、7个基层法庭、24个土地管理所和17个农行营业所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提出问题和意见31条。1997年,在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邮电局、卫生局、电力公司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召开座谈会28场次,总测评3场次,收集30多条建议和意见,群众满意率均达80%以上。1998年,确定县公安、国税、地税、工商、环保、城建、电力、卫生8个部门15个单位为县直第二批重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召开座谈会28场,向100多位各界人士展开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400份,征集意见和建议50条。1999年,对1998年评议的8个部门15个单位进行复评,提出问题和建议32条。2000年,县公安、教育、交通、卫生4个部门列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90条。2001—2002年,以县卫生、土地、地矿、质监、环保5个部门为重点,对所属22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县土地局、环保局、计划局等41个单位中开展“企业评议机关”活动,收集群众意见216条,测评满意率90%以上的单位10个,80%—90%的单位31个。
  2003—2006年,围绕行风建设开展“树新培优”活动,创建县电信局、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外经局、工商局、民政局、国税局等24个“树新培优”示范点,并对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树立榜样,提高活动成效。2007年,承办泉州市“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走进安溪茶都现场对话活动,县政府2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二、减轻企业负担
  1991—1994年,开展有关经济发展投诉工作,共受理解决各类经济投诉件41件。开展清理占用企业财物工作,共清理占有移动电话1部、小轿车2辆、现金1312元。1995—1999年,清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纠正4项超范围收费项目共5.5万元。开展对企业和行政执法机关双向清理工作,清出不合理收费项目4项,减轻企业负担20.9万元;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23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年减轻企业负担20万元;精减乡(镇)、村、组编外人员54人;共减少向企业筹集经费135万元。2000—2001年,重新清理复核上级宣布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89项,涉及金额1275.05万元。2002—2007年,帮助县煤矿185名退休人员解决医保费问题。为国有企业安溪茶厂追回被欠货款180多万元。
  三、治理公路“三乱”
  1991—1995年,县纠风办联合县交通、公安、林业、农机、审计、物价等部门,强化对全县各类公路站点的监督检查,对公路“三乱”进行明查暗访,撤销官桥、龙门两镇在公路上设立的4个石材税费申报站。1996—1997年,在3个公路收费站和1个检查站中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实现省道无“三乱”和县、乡道基本无“三乱”的目标。1998年,纠正湖上、长坑、祥华乡在收取矿管规费和特产税时,擅自上路设卡收费的行为,拆除收费栏杆6处,收缴违规收费17720元。1999年,狠刹公路“三乱”反弹苗头,预防和制止违纪上路收费3次。2000年,公路“三乱”现象得到遏制,全年没发现新的“三乱”现象。2001—2007年,与各乡(镇)、县交通、林业、交警等部门签订公路无“三乱”责任状,组织专项明查暗访72次,检查全县公路站点23次。
  四、治理教育乱收费
  1991—1994年,敦促有关部门就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重新进行公布,并进行监督检查。1995年,查处6所中小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共清退51.8万元。1996年,执行中小学收费“一卡三统一”制度,印制“明白卡”20万张,查处11起违纪收费行为,金额11.5万元,责成清退违规收费4.3万元。1997—1998年,查处中小学乱收费举报件11起,清理违规收费10万多元,清退8万多元,上缴1万多元。1999年,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减少学生负担12.8万元。查处乱收费案件8起,涉及违规收费金额22万元。2000年,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57起,受党政纪处分8人,减轻中小学生费用负担62.43万元。2001年,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共查处违规收费金额18.69万元。2002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查处乱收费金额11.93万元,查处违规收费金额50.46万元。2003—2004年,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学校乱收费案件35起,涉案金额57万多元。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搭车收费,涉及金额6万多元。2005年,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13起,涉案金额26.2万元。2006年秋季,查处违规收费案件4起,涉案金额13.3万元。2007年,纠正违规收费12.8万元。
  五、治理商业贿赂
  2006年5月,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治贿办),挂靠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县治贿办组织县直机关开展自查自纠,从部门、岗位、环节、资金等方面查找不正当交易行为及主管、监管的薄弱环节,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3起3人,涉案金额27.57万元。2007年,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起4人,涉案金额11.14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