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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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77
颗粒名称: 卷五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
页数: 62
页码: 131-192
摘要: 本卷共八章分述了安溪县地方组织,中国共产党安溪县委员会、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建设、舆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政法 综治、其他党务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安溪县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安溪县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1990年11月,中共安溪县委七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委8人。此后,根据工作需要,副书记、常委职位有增有减。2006年7月,中共安溪县委十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4人,常委11人。1991—2007年,县委共历经5次换届。
  1993年12月前,县委每届任期3年。1994年1月起,县委每届任期5年。其中,第十届(2003年11月至2006年7月)按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领导班子自下而上进行换届,任期3年。
  二、工作机构
  1991年1月,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台湾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县直机关党工委、党史研究室、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老干部局、党校12个工作部门。
  1996年6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县直机关党工委更名为县直机关党委会,为县委派出机构,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台湾工作部更名为台湾工作办公室,成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97年8月,县档案局改为县委管理的事业机构。1999年4月,县直机关党委会恢复县直机关党工委。
  2002年1月,全县党政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县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牌子,列入县委机构系列;县委信访局(县政府信访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委办公室管理为主。县脱贫致富办公室改为县委议事协调办事机构。2004年4月,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成立。2005年12月,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
  2007年12月,县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台湾工作办公室、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史研究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老干部局、信访局、脱贫致富办公室、党校、档案局18个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县直机关党工委。
  三、机关党组 党委会
  (一)党组
  1991年,县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分别设立6个党组,各配书记1人,副书记职数视工作情况而定。2002年7月,设立县工商联(商会)党组。至2007年,县委共设立7个党组。
  (二)党委会
  1991年,县委在县直属机关中分别成立县农委、县经委、县财委3个党委会。
  1996年9月,撤销县农委、经委、财委党委会,成立县直属机关农业、经贸、政法、宣教4个系统党委会。1999年4月,成立县直属机关党群、政府2个系统党委会。9月,成立县城区“三资”企业党委会。2006年4月,县直机关宣教系统党委会改为县直机关宣传系统党委会。2007年12月,有县直属机关党群、政法、经贸、宣传、政府、农业6个系统党委会和城区“三资”企业党委会。
  四、乡(镇)党委会
  1991年9月,县委辖凤城、蓬莱、湖头、官桥、剑斗5个镇党委会,城厢、参内、魁斗、金谷、龙门、虎邱、西坪、芦田、龙涓、尚卿、大坪、湖上、白濑、感德、长坑、祥华、蓝田、桃舟、丰田19个乡党委会。乡(镇)党委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人,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其他专职委员若干人。10月,城厢、金谷、龙门、虎邱、芦田、感德乡党委会分别改为镇党委会。1992年8月,魁斗、西坪乡党委会分别改为镇党委会。1996年10月,丰田乡党委会改为福田乡党委会。至此,县委辖13个镇党委会,11个乡党委会,至2007年12月没变。
  第二节 党员和代表大会
  一、党员
  (一)发展党员
  1991年,全县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新党员484人,共有党员16868人,其中,女党员1142人,35岁以下党员3658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4143人。
  1992—1993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条例》,把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在工作、生产第一线和长期无发展党员的党支部。1993年,全县发展新党员432人,其中,农村发展新党员233人,占当年发展新党员总数53.93%。全县84个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实现村村发展1名—3名党员的计划。
  1994—1996年,全县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后进村、贫困村中的各类经济能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和女职工积极分子。3年间,全县共发展新党员5165人,其中,各类经济能人136人,占2.63%。1997—2000年,全县继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吸收工作、生产第一线的青年骨干、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全县共发展新党员5340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党员2327人、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党员3449人、共青团推优127人,分别占发展新党员总数的43.58%、64.5%和2.37%。
  2001年,全县在基层党组织中实行发展党员“四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至2002年,全县共发展新党员1055人。2003—2005年,全县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226人,占此期间发展党员总数12.4%。2006年起,发展党员增加“测评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测评表,征求民意,进一步严把党员“入口”关。2007年底,全县党员总数28869人,比1991年增长71.14%,其中,女党员比1991年增长3.21倍;35岁以下党员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分别比1991年增长93.98%和95.88%。
  (二)民主评议党员
  1991年,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全县各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全部参加,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种类型评议。经评议,优秀党员占总数2.76%,合格党员占97.22%,被清退出党组织人数占0.02%。1992—1995年,结合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活动和学习党的好干部孔繁森等先进模范人物,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1996—1997年,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6人被清理出党组织。1998—2006年,结合“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2007年,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议制度更规范,执行标准更严格。全县党员参评率97.23%。经评议,优秀党员占总数2.75%,合格党员占97.24%,被清理出党组织人数占0.01%。
  (三)党员代表的产生
  1993年,中共安溪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前,举行代表选举,候选人由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充分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预选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全县33个党委、27个党总支、973个党支部、15602名党员参加选举,选举产生代表298人。1998年和2003年,中共安溪县第九次、第十次代表大会先后召开前,举行代表选举,分别选举产生代表296人和338人。2006年,中共安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前,举行代表选举,全县55个党委、265个党总支、1026个党支部、25801名党员参加选举,对420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选举产生代表350人。
  二、党员代表大会
  (一)中共安溪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10日—13日,中国共产党安溪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93人,特邀代表36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陈昭扬代表中共安溪县第七届委员会作题为《团结奋进,勇于拼搏,努力推动安溪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报告,王练代表中共安溪县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安溪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翻番,彻底摆脱贫困,1996年实现小康目标,重点三个狠抓:狠抓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狠抓粮食生产和以茶果为主的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茶叶、水果、食用菌、林竹、畜牧五大基地;狠抓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形成水果、建材、冶炼、服装、电力五大支柱产业。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2月13日,中共安溪县委八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8人,其中,陈昭扬为书记,陈长昭、陈海基、曾荣华为副书记。县纪委八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王练为书记,叶宗孟、唐东升为副书记。
  (二)中共安溪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8年11月26日—28日,中国共产党安溪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85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洪泽生代表中共安溪县第八届委员会作题为《高举旗帜,奋发图强,为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张镇国代表中共安溪县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决定》,提出安溪经济发展的战略构想是:以厦门经济特区和大泉州经济区为依托,以县城建设为龙头,突出建设两个中心城镇、七大卫星集镇,发展五大农业基地,培育六大支柱产业,构筑南北中公路三条经济走廊,形成内外安溪两大区域经济,促进各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把安溪建成文明、富庶、繁荣的社会主义新侨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6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中共安溪县委九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9人,其中,洪泽生为书记,曾荣华、尤猛军、林金发为副书记。县纪委九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张镇国为书记,王日新、叶廉柴为副书记。
  (三)中共安溪县第十次代表大会
  2003年11月10日—13日,中国共产党安溪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29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曾荣华代表中共安溪县第九届委员会作题为《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报告,林金发代表中共安溪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县人民,把握新机遇,增创新优势,积极参与大泉州发展分工,主动承接厦门经济特区开放辐射,围绕建设“三强”县(经济强县、文化强县、教育强县),提升“四化”水平(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市场化),着力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工业立县、茶业富民、开放活县、旅游兴县、科教强县),推进“六大工程”建设(特色经济培育工程、项目带动工程、大县城发展工程、战略通道对接工程、环境优化工程、民生宽裕工程),加强党的领导,努力把安溪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明开放、社会稳定、生活殷实的小康社会。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30人、候补委员6人;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1月13日,中共安溪县委十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2人,其中,曾荣华为书记,尤猛军、陈水潮、林金发、余军、谢保家为副书记。县纪委十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林金发为书记,王日新、吴瑞生、周贤明为副书记。
  (四)中共安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2006年7月20日—23日,中国共产党安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343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通过尤猛军代表中共安溪县第十届委员会作题为《继往开来,奋力争先,全面推进现代山水茶乡建设》的报告,黄振奋代表中共安溪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提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西”建设和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发展大局,立足现代山水茶乡目标定位,深化“工业强县、茶业富民”基本策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保证,全面提升经济竞争力、文化软实力、社会和谐力和政治保障力,努力实现安溪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腾飞。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34人、候补委员6人;选举产生中共安溪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安溪县出席中共泉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45人。
  7月23日,中共安溪县委十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常委11人,其中,尤猛军为书记,陈灿辉、谢保家、林国闪、黄振奋为副书记。县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黄振奋为书记,吴瑞生、周贤明、王礼藕为副书记。
  附一:安溪县出席中共福建省第五次至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中共福建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李天乙 李丽君(女)杨连居
  中共福建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陈昭扬 钟文成 周紫荆 王千万
  中共福建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曾荣华 周紫荆 蔡建明
  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尤猛军 陈文杰 邓美华(女)
  附二:安溪县出席中共泉州市第七次至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中共泉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木寅 王亚菲(女) 王资生 王振海 王婉娜(女) 叶宗孟 刘秀珍(女) 刘清泽
  许自强 许建辉 苏世首 苏宇霖 苏淑勉(女) 李天乙 李年好(女) 李金大
  杨其文 吴世昌 吴金溪 张瑞芳(女) 陈木根 陈长昭 陈光鑫 陈桂治(女)
  陈泰山 陈益聪 陈添来 陈雅玲(女) 陈水仙(女) 林田平 林全福 林进丁
  林秀英(女) 林秀惠(女) 林秀霖 林瑞治(女) 林解放 郑梦集 钟水木 曾荣华
  谢开镇 谢火财 谢志雄
  中共泉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练 王日新 王玉玲(女) 王英郎 王琤邦 王婉娜(女) 叶向荣 叶敬国
  白德芳 许建辉 苏淑勉(女) 李义阳 李丽玲(女) 李海波 吴开元 余木根
  沈添火 张艺斌(女) 张丽春(女) 张瑞芳(女) 陈三继 陈长昭 陈水潮 陈仲和
  陈昭扬 陈海松 林水昌 林永安 林泗川 林炯泉 林解放 卓庆忠
  郑秀丽(女) 郑梦集 柯明波 钟文成 唐建华 龚伏龙 龚培毓 曾荣华
  谢志攀 谢清河 廖皆明
  中共泉州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亚菲(女) 王英郎 王琤邦 王朝娥(女) 尤猛军 邓美华(女) 叶集清 白金镑
  刘青洲 许锦青 孙炳坤 杨文辉 杨宝荣 苏江中 苏宇霖 李丽玲(女)
  李金玉 沈亚生 张艺斌(女) 张木旭 张镇国 陈山水 陈婉花(女) 陈文杰
  陈建明 陈春买 陈恬波 陈炯仁 陈振木 陈晓玉(女) 陈新建 陈志建
  林丽娜(女) 林金发 林建设 林荣超 林锦明 郑丽萍(女) 郑秀丽(女) 凌文斌
  黄志强 黄建持 黄清遵 龚伏龙 曾荣华 谢文春 谢辉煌 蔡嘉水
  中共泉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王玉玲(女) 王金章 尤猛军 方贞群 白进才 刘金进 刘玲玲(女) 江鸿
  许宏程 苏宇霖 李建文 李香玲(女) 李婉江(女) 杨文丽(女) 肖印章 吴艺华(女)
  王玉玲(女) 王金章 尤猛军 方贞群 白进才 刘金进 刘玲玲(女) 江鸿
  吴炳河 张杰民 陈文元 陈文杰 陈丽娜(女) 陈灿辉 陈春买 陈振宾
  陈振木 陈海松 林文权 林志平 林金泉 林泗川 林清贵 易庆法
  洪金城 郭根才 唐玉仁 唐建华 黄秀宗 黄国良 黄俊杰 黄振奋
  梁金良 谢保家 蔡照耀 蔡嘉水 魏爱勤(女)
  第三节 重要会议
  1991—2007年,中共安溪县委共召开25次工作会议。1996年9月26日,县委工作会议着重研究部署争取全县新一轮经济发展主动权工作。1999年7月19日,县委工作会议强调,充分发挥侨台、人文、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大外引内联、招商引资力度;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支柱产业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组织实施茶业发展战略,加快茶叶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致力于培养地方税源,增强县、乡、村(居)自有财力;加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工业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继续扎实抓好“科技兴县年”活动,促进“科技兴企”“科技兴农”,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有规模、有效益的支柱产业群,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增长;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确保全县社会稳定。2000年10月11日,县委工作会议着重研究借鉴学习南安、晋江、惠安等市、县发展企业的经验,促进安溪企业发展。2001年10月8日,县委工作会议强调,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2002年7月24日,县委工作会议强调,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增强发展后劲;发挥特色经济优势,继续做好茶叶、竹藤工艺文章;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2005年7月22日,县委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做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加快发展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级各部门要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信心不动摇;坚持执政为民,以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服务好人民利益作为检验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动摇;坚持形成合力抓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发展不动摇。2007年4月2日,县委工作会议强调,站在新高度,立足新起点,树立新形象,保持奋发有为的斗志,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第四节 重大决策
  一、“工业强县茶业富民”发展策略
  2003年3月4日,按照县委的决定,县政府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工业强县、茶业富民”发展策略。“工业强县”以招商引资为重点,提高工业化水平,工作着力点:一是实施“引进来”策略。力争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30家以上,合同利用外资4500万美元以上;新办内资企业300家以上,总投资超过10个亿。二是实施“抓大扶小”策略。突出抓好茶业、藤铁工艺业两大特色产业和建材业、服装鞋帽业、印刷包装业等优势产业发展;出台支柱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及奖励扶持办法,设立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培育一批产值超亿万元、上10亿元的企业。三是实施“科技兴企”策略。加大企业技改力度,实施技改项目70个,投入资金4亿元;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开展5家—10家重点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示范点,推动产学研合作,开展“企业找科技”活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建立茶业、藤铁工艺业等技术开发中心。“茶业富民”以做好茶文章为重点,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工作着力点:主要是实施“茶业产业化推进工程”,采取“改造、淘汰、集中”等措施,推进茶叶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化;推进茶叶产品加工专业化;推进茶叶质量监督标准化;推进茶叶市场管理规范化。
  二、建设现代山水茶乡
  2004年2月1日,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提出安溪发展新定位:立足泉州,依托厦门,把安溪建成山川秀丽、特色突出、工贸发达的现代山水茶乡。2005年初,“建设现代山水茶乡”增加“文明和谐”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就学、就医、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民生问题;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环境良好、资源节约、诚信为本、充满活力、和谐的现代山水茶乡。
  三、“一城两组团”的大县城建设
  2006年7月21日,中共安溪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一城两组团”的大县城建设思路。在“十一五”规划期间,继续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大龙湖为纽带的龙湖组团和以龙桥工业园为依托的龙桥组团,全面提升大县城的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将县城打造成全县政治、商贸、旅游、休闲、文化中心。各有关部门努力做到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相结合、完善功能与凸显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长效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力打造“山在城中、城在水中”的城市新形象。
  四、“安溪铁观音·和谐健康新生活”兴茶新理念
  2006年8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安溪铁观音·和谐健康新生活”兴茶新理念,着力构建安溪茶业平衡协调的生态体系、保健养生的品质体系、平和平静的茶文化体系、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和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随后,通过举办“安溪铁观音·和谐健康新生活”高峰论坛等活动,把安溪茶业发展推向新水平。
  五、“融入港口经济圈”的发展站位
  2007年,县委在“安溪人如何在海峡两岸经济区和泉州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多作贡献”的讨论后决定,安溪要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必须主动“融入港口经济圈”,力争成为港口经济板块的一个组成部分。全县要彻底摒弃“山区县”站位,确立“开放、开明、开拓”的沿海意识和站位。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调整“站位”,变守摊为开拓,变求稳为创新,变求助为自强,变保守为争先。二是打通“通道”,全面推进沈海高速公路复线南安(金淘)至厦门(安溪段)建设;启动东二环、县城至龙门过境公路建设;启动魁斗至南安诗山的公路拓改;完成虎邱至龙涓公路拓改。三是架高“平台”,拓展园区,完善配套,提升品位,规范管理,力争至2010年,开发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到800家以上,总产值超过200亿元,缴纳税收超过16亿元,从而实现观念更新、空间突破、优势发挥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六、建设湖头新城
  2007年9月,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湖头新城”的战略构想。湖头新城建设定位是现代工业城市。新城范围,包括湖头镇全部行政区域。新城功能,作为安溪最大的工业基地,以此带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的发展。新城发展目标,力争经过3年—5年努力,显示工业城市雏形;经过5年—10年努力,工业产值突破2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14亿元以上;经过10年—20年努力,城区面积拓展到3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万人,辐射和带动周边半径1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发展,成为安溪北部10多个乡(镇)乃至漳平市、永春县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陈灿辉兼任组长的湖头新城建设和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湖头新城规划项目等12个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启动湖头新城建设工程。
  七、建设北部湾茶文化博览园
  2007年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北部湾茶文化博览园”的发展构想。项目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范围包括茶都、特产城、大龙湖、圆潭半岛、茶叶公园、凤山森林公园等区域,建设一个以茶叶为主题、以生态为基础、以山水为特色、以文化为灵魂的综合性茶文化公园,涵盖商住区、会展区、销售区、旅游休闲区、生态区、文化区和科研区等七大功能区。
  第二章 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县纪委县监察局1991年,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安溪县监察局(简称县监察局)各自独立办公。1993年3月,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室、审理室、宣教室、党风室。1994年5月,增设执法监察室。1996年,,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加挂县政府纠风办),行政编制34人,其中,工勤3人。1998年2月,县政府勤政监察室成立,挂靠县纪委宣教室。2000年4月,县政府勤政监察室更名为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简称县效能办),挂靠在县纪委。2002年7月,内设机构没变,行政编制36人,其中,工勤3人。至2007年,内设机构没变,行政编制41人,其中,机关事业4人,工勤4人。
  二、派出机构
  1985年11月,县纪委在财贸、农业、政法、公安分别设立4个县直系统纪委。1989年11月,县直纪工委成立。1991年9月,设立党群、政府、“三资”企业、宣传4个县直系统纪委。2002年7月,县纪委向县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农茶局、交通局、卫生局、林业局、教育局、建设局、民政局、国土局、计生局派驻12个纪检组,由县委组织部任命12名纪检组长。至2007年,县纪委设立4个县直系统纪委、派驻县直重点部门纪检组14个。此外,县法院、检察院、人行、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药监局、信用联社、供销社、供电公司也成立8个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配有8个纪检组长(监察室、监审室主任)。
  三、基层机构
  1985年,全县23个乡(镇、场)均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核定编制,均配有纪委书记,配备专职纪委委员37人,兼职纪委委员68人。至2007年,全县24个乡(镇)均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有纪委书记24人,副书记17人,委员53人。
  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991—1993年,开展清理和查纠党政机关及其个人经商办企业、买卖房地产、公费出国(境)旅游及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对党政机关开办的28家经济实体,采取脱钩或划转;取消7个单位自立的43项收费项目,清退有关款项92.8万元。1994年,县委制定《安溪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对有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考察期间应缴的“三费”(制装费、伙食费、零用钱)清理上缴,并对出国(境)考察活动进行缩减,全县节约40万元。清退领导干部占用的移动电话1部、小轿车2辆。
  1995—1996年,开展领导干部交通、通信工具清理,对10个单位11辆违控购买小轿车作出处理;拍卖公路“先行工程”摩托车24辆、传呼机4个、手提电话1部;对由个人保管使用丢失的交通、通信工具责成折价赔偿,拍卖款、赔偿款16万元悉数缴入县路桥公司账户。1996年,县成立清房工作领导小组,纠正违规集资建房、多住公房的行为,涉及干部14人次。开始执行个人收入情况报告制度、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全县34名处级干部按要求申报个人收入情况,15名党政干部登记上交礼品礼金20件次,折价1.6万元。40家国有企业全部实行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减少招待费13万元。
  1997年,停批和取消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3幢3200平方米的申请,压缩财政投资202万元;清理14名干部职工违规多购、多占公房、集资建房14套1461.16平方米。1998年,制定《安溪县交通通信工具管理补充规定》。清理用公款配置的手提电话181部,住宅电话208部,传呼机445部,摩托车93辆,拍卖款37.29万元,上缴县财政。执行通信话费限额报支规定,节约话费20.5万元。实行定点接待,建立接待费用审核、审批、审计制度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制度,县直机关节省接待费20万元。1999年,县委严禁党政机关人员到(或借机绕道抵达)庐山、武夷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旅游,严格出国(境)申请审批手续。2000年,转发市纪委《关于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规定》,开展整治送收“红包”专项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先后有6名领导干部主动到县纪委上交“红包”款5.42万元。2001年,继续开展整治送收“红包”、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专项行动。对全县35名在职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清理登记,并予以公示。
  2002—2004年,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十不准”规定,不准送收“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印制、发放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不准用公款为个人印刷、购买贺年片(卡);不准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不准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准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截留、挪用预算外资金私设“小金库”或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不准利用会议、庆典活动发礼品和礼金;不准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全县800多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及其配偶签订《廉洁承诺书》,有10名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6万多元。2004年,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将公款批借给亲友的专项清理活动,共清还70多万元。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专项清理活动,涉及被保险人694人次,金额7.63万元。
  2005—2006年,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不准”规定和《廉政准则》,开展工业园区财务大检查,清理单位银行账户,全县撤销单位账户99个。2007年,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发放等工作的规范、约束。
  第三节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1991—1993年,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对象,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立案查处剑斗水泥厂副厂长、县供销社主任收受贿赂案。1994—1996年,立案查处龙门镇党委书记等党政班子有关成员利用矿山开采、西坪镇党政主要领导利用建筑工程承发包职便收受贿赂案。1997年,立案查处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县农行官桥营业所主任利用职便收受贿赂和县公费医疗办主办人利用审批医疗费报销职便索贿案。1998年,立案查处官桥镇党委书记等党政领导利用石材规费发包职便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造成石材规费损失上百万元案。1999年,立案查处剑斗电厂厂长等人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集体受贿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多万元。2001年,立案查处城厢派出所所长私分国有资产案。2002年,立案查处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受贿、索贿案。2003年,立案查处县竹藤同业公会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商业受贿、私分公款案。2004年,立案查处龙门中心学校正副校长等11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收受礼金案。
  2005年,配合省、市纪委查处新成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某建诈骗、行贿案,涉案党政干部、金融机构人员10人;联合县检察院查处县政府采购中心干部吴某忠在电脑采购中收受经销商贿赂案,涉及政府采购中心、县电力公司、中小学校长共23人。2006—2007年,立案查处龙门镇党政主要领导收受工业园区土方工程承包商贿赂案;立案查处公安派出所所长、副指导员等26名民警和6名临时工作安溪县志·卷五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处县房地产交易所前后三任所长和5名工作人员集体贪污118万元的经济大案。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向发案单位和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或《监察建议书》。
  第四节 纠风治乱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1991—1995年,县纠风办先后在县公安、交通、税务、计生、教育、卫生、邮电等14个重点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试点工作,奖优惩劣。1996年,组织各界代表对基层24个公安派出所、7个基层法庭、24个土地管理所和17个农行营业所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提出问题和意见31条。1997年,在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邮电局、卫生局、电力公司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召开座谈会28场次,总测评3场次,收集30多条建议和意见,群众满意率均达80%以上。1998年,确定县公安、国税、地税、工商、环保、城建、电力、卫生8个部门15个单位为县直第二批重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召开座谈会28场,向100多位各界人士展开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400份,征集意见和建议50条。1999年,对1998年评议的8个部门15个单位进行复评,提出问题和建议32条。2000年,县公安、教育、交通、卫生4个部门列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对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90条。2001—2002年,以县卫生、土地、地矿、质监、环保5个部门为重点,对所属22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县土地局、环保局、计划局等41个单位中开展“企业评议机关”活动,收集群众意见216条,测评满意率90%以上的单位10个,80%—90%的单位31个。
  2003—2006年,围绕行风建设开展“树新培优”活动,创建县电信局、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外经局、工商局、民政局、国税局等24个“树新培优”示范点,并对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树立榜样,提高活动成效。2007年,承办泉州市“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走进安溪茶都现场对话活动,县政府2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二、减轻企业负担
  1991—1994年,开展有关经济发展投诉工作,共受理解决各类经济投诉件41件。开展清理占用企业财物工作,共清理占有移动电话1部、小轿车2辆、现金1312元。1995—1999年,清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纠正4项超范围收费项目共5.5万元。开展对企业和行政执法机关双向清理工作,清出不合理收费项目4项,减轻企业负担20.9万元;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23项,降低收费标准4项,年减轻企业负担20万元;精减乡(镇)、村、组编外人员54人;共减少向企业筹集经费135万元。2000—2001年,重新清理复核上级宣布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89项,涉及金额1275.05万元。2002—2007年,帮助县煤矿185名退休人员解决医保费问题。为国有企业安溪茶厂追回被欠货款180多万元。
  三、治理公路“三乱”
  1991—1995年,县纠风办联合县交通、公安、林业、农机、审计、物价等部门,强化对全县各类公路站点的监督检查,对公路“三乱”进行明查暗访,撤销官桥、龙门两镇在公路上设立的4个石材税费申报站。1996—1997年,在3个公路收费站和1个检查站中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实现省道无“三乱”和县、乡道基本无“三乱”的目标。1998年,纠正湖上、长坑、祥华乡在收取矿管规费和特产税时,擅自上路设卡收费的行为,拆除收费栏杆6处,收缴违规收费17720元。1999年,狠刹公路“三乱”反弹苗头,预防和制止违纪上路收费3次。2000年,公路“三乱”现象得到遏制,全年没发现新的“三乱”现象。2001—2007年,与各乡(镇)、县交通、林业、交警等部门签订公路无“三乱”责任状,组织专项明查暗访72次,检查全县公路站点23次。
  四、治理教育乱收费
  1991—1994年,敦促有关部门就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重新进行公布,并进行监督检查。1995年,查处6所中小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共清退51.8万元。1996年,执行中小学收费“一卡三统一”制度,印制“明白卡”20万张,查处11起违纪收费行为,金额11.5万元,责成清退违规收费4.3万元。1997—1998年,查处中小学乱收费举报件11起,清理违规收费10万多元,清退8万多元,上缴1万多元。1999年,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减少学生负担12.8万元。查处乱收费案件8起,涉及违规收费金额22万元。2000年,查处中小学乱收费案件57起,受党政纪处分8人,减轻中小学生费用负担62.43万元。2001年,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共查处违规收费金额18.69万元。2002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查处乱收费金额11.93万元,查处违规收费金额50.46万元。2003—2004年,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学校乱收费案件35起,涉案金额57万多元。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搭车收费,涉及金额6万多元。2005年,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13起,涉案金额26.2万元。2006年秋季,查处违规收费案件4起,涉案金额13.3万元。2007年,纠正违规收费12.8万元。
  五、治理商业贿赂
  2006年5月,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简称治贿办),挂靠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县治贿办组织县直机关开展自查自纠,从部门、岗位、环节、资金等方面查找不正当交易行为及主管、监管的薄弱环节,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3起3人,涉案金额27.57万元。2007年,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起4人,涉案金额11.14万元。
  第五节 执法监察
  一、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察
  1995—1996年,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全面介入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对1995年后竣工的33个项目、1996年在建及开工的26个项目进行执法监察。2000年,查处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3起。2003年,制定《安溪县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监督。2004年,严格执行“招拍挂”制度,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2007年,坚持能引入市场机制的一律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原则,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将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延伸到矿业权、采沙权、水能资源使用权、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权的出让、使用领域。1996—2007年,共监督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530个,减少工程造价1.23亿元;监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9宗,比预计增值近2亿元。
  二、专项执法监察
  1991—1995年,开展计生、土地、民政等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1996年,开展专项执法监察15项次,提供案源线索1条,查办案件1起3人,发现违纪金额2.3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56万元,纠正、退还违纪金额19.5万元,发出监察决定书1份。1997—2007年,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检查,粮食流通体制执法监察、招生监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国债资金、社保资金、扶贫资金监察,城区6大片区改造、防洪堤工程监督检查等173项次,涉及公职人员97人,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3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记大过3人,行政降级1人,转立案2人,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
  三、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
  2007年6月,安溪县被市政府、市纪委确定为全市5个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之一,在县工商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地税局、公路局进行试点。8个试点单位按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三大领域,共梳理出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52项,行政处罚项目934项,行政收费项目252项,细化行政权力1338项,制成“权力清单”,并引用法律条文3928条,重新修编审批裁量流程图166幅,找出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878处,并逐一压减。建立自由裁量公开,行政执法职能公开,听证、过错责任追究十几项规章制度。12月,行政自由裁量权新规范标准在8个试点单位实施。其做法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和省、市报刊报道,吸引全国各地和省内其他地区前来参观学习。
  第六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安溪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开始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实行责任制的范围和任务进行量化细化。2000年,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基层站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确定城厢镇、龙门镇、县土地局、国税局4个单位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试点单位。是年,全县有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追究。2001—2002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建立反腐倡廉工作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六个机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全县有17名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2003年,县委制定《安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试行)》,提出《关于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2004年,县委印发《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民主“评廉”活动,确定5个单位为责任制重点考核对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考核。2005年,县纪委制定《安溪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继续开展“评廉”活动。3个单位因落实责任制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受到责任追究。2006年,县委制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定城厢镇党委、政府,城厢镇经岭村、尚卿乡尤俊村、参内乡祜水村为试点单位。年底,对全县各级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考评,对满意度排名最后的3个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党政“一把手”被诫勉谈话。2007年,成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城厢镇党委、政府,城厢镇经岭村、尚卿乡尤俊村、参内乡祜水村为市级试点。县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县基层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节 机关效能建设
  1998年,县政府根据市政府相关决定作出《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聘任15名勤政监督员,开始对政府机关勤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人民群众对全县各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勤政建设规定行为的投诉。1999年,重新聘任12名勤政监督员,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勤政监察工作。2000年,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各类便民办事机构43个;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开展效能督查工作。
  2001年,在全县机关实行周一晚学习工作例会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严肃会议、出勤考勤、乡(镇)干部驻村、车辆管理等纪律。2002年,落实《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试行)》,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出勤考勤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被诉待岗制、效能追究制、办事回执制9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县效能办联动县发改局等19个职能部门创建首批效能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办理,加强导办、督办、协办力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2003年,推行企业联络服务员制度,县直14个有关单位和24个乡(镇)各确定一名企业联络服务员,挂钩联系全县51家重点企业,为企业提供服务。2004年,发布机关效能建设禁令,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调查研究;开展清理机关在编不在岗人员活动,共清出在编不在岗人员64人。2005年,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效能办,组织开展政府绩效评估。2007年,政府绩效管理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方法。1998—2007年,共开展效能监督检查784次,受理效能投诉781件,给予行政告诫、效能告诫、诫勉谈话100人次。
  第八节 推行办事公开工作制度
  见本志《专记》第六篇《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第九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991—1993年,编写党纪教育材料,印发党纪教育刊物、资料,举办党纪教育讲座。1994年,开展“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反腐倡廉教育活动。1995—1996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理论、讲党性、守纪律、比奉献”教育活动。1997—1998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宣传王日新等6位“党风正、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1999—2000年,开展“学理论、正党风、保廉洁”教育活动,进行《党纪处分条例(试行)》的宣传教育。2001年,以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为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2002年,在县电视台开办“党性与党风”专栏,通过剖析发生在安溪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纪教育活动。2003—2004年,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2005—2007年,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县委党校分别举办6期村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1991—2007年,组织征订反腐倡廉电教片686部,播放19325场次,观看的党员干部95.3万人次,召集观后座谈会762场次,参加座谈的党员干部12.5万人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党校举办培训班290期,受训党员干部21536人次,开设党纪专题辅导课1121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5万人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调训25期,受训党员干部392人次。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整顿后进村党支部
  1991年,县委分期分批对65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根据不同类型,实行思想整顿和组织整顿相结合。全县派出140名干部(其中65名科级干部)进村抓整顿。共选换村党支部书记12人,调整支委25人,充实支委8人;对其中13个一时难以找到合适人选的村党支部书记,由县乡(镇)党委选派26名干部任职。年底,后进村党支部中晋升为一类党支部2个,晋升为二类党支部21个。至1993年底,全县65个后进村党支部晋升为一类党支部12个、晋升为二类党支部45个。
  1994年,以实现“奔小康、建新村”为目标,对全县110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全面整顿。由145名干部(含省市抽调的工作队员)组成工作队进驻后进村进行整顿。共选换村党支部书记22人,充实支委57人,增强村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至年底,110个后进村党支部84个转化升级,升级率76.4%。1996年,对26个尚未转化升级的村党支部,采取“六个一”(一名县级领导挂钩、一名乡镇干部包村,一个机关单位扶持,一名县、乡干部下村任职,与一个先进村结对子,争取上一个项目)措施,围绕“四个环节”(找原因、上措施、抓落实、重实效),加大整顿力度,26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1997年,对全县28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重点解决“四有”(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址议事)问题。从县直机关抽调28名干部下村任职,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人员、力量、措施”四到位。在整顿中,共调整村班子成员32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8人。至1998年,28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2000—2003年,县委树立“抓基层、打基础”思想,做好22个后进村党支部的整顿工作。以创建“五好”(好的领导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发展经济路子、好的经营体制、好的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为目标,加强后进村党支部整顿。至2003年,22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2004—2006年,对全县67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县委先后选派166名干部下村任职,共调整村“两委”成员82人,改变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或瘫痪状态。至2006年,67个后进村党支部基本转化升级。
  2007年,全县做好26个后进村党支部的整顿工作。县委选派40名优秀干部下村任职。同时,省、市委也选派12名优秀干部到安溪任职,帮助整顿。至年底,26个后进村党支部全部转化升级。
  二、创先争优活动
  1991年后,全县继续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开展多种载体和形式的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两年一次,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1993年,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受到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王朝取等7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谢开镇等2人;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党委、凤城镇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王朝取等2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谢开镇等11人。
  1995年,开展“创农村百佳党支部”活动,受到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感德镇党委、龙涓乡下洋村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许土炭等8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唐建华等2人,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李应溪等2人;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党委等3个,农村百佳党支部大坪乡萍州村等14个,优秀共产党员杨明通等17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李新波等11人。1997年,开展创“六好”乡(镇)党委(好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书记,好的干部队伍,好的经济发展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的工作格局)及“创十佳村党支部书记”活动,受到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官桥镇官桥村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张运昌;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县纪委党支部等3个,优秀共产党员翁宜宝等1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廖皆明等5人。
  2006—2007年,开展“三级联创”(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县、“六好”乡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活动。2006年,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城厢镇经岭村党委会;受到省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有周秀环和廖雷生;受到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有金谷镇党委等8个,优秀共产党员陈剑宾等9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洪金城等8人。
  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1991年,县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至1995年,全县县直和乡(镇)党政机关一把手实行任职、公务、地区回避调整13人次。1996年,全县在乡(镇)领导班子调配时,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及纪委书记都实行地区回避。1999年,县委制定实施《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回避的范围。2000—2007年,全县实行的领导干部回避制度,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为干部交流等新措施或制度所代替。
  二、干部交流制度
  1991年,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管辖权限内干部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实行干部交流。1996年,结合乡(镇)班子换届,调任和异地提任乡(镇)干部128人,占乡(镇)干部总数37.76%;轮换和本乡(镇)提任63人,占总数18.58%。1999年,县委制定《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单位任职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要交流;乡(镇)党政一把手在同一个地区任同一职务满二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在同一职务任职满10年的,一般要交流。2000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轮岗222人。2002年,根据省委安排,选派副县长陈春买到西藏挂职。继续实施科级以下干部在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之间轮岗交流。至2007年,全县干部交流144人次。
  三、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1996年,县委把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首次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科级妇女干部,从县委党校、安溪六中等75名妇女干部中选拔17人担任乡(镇)党政正副职。2002年,县委再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县环保局、福田乡等104名党政领导干部。
  四、干部任前公示制
  2001年4月,县委下发《关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通知》,对科级干部任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下发通知或在拟提任对象单位上墙公布等办法,公示时间为10天。是年,先后公示3批51名拟提任正、副科级干部对象,均按原方案任命。至2007年,全县公示拟提任为正、副科级干部525人,决定提拔524人。
  五、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2007年5月,县委对新提拔的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2人,县司法局和县审计局各1人),试行新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组织考评,对能胜任的干部给予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正式任职算起,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培养选拔
  (一)后备干部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1991年,根据县委《关于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后备干部的工作制度》的要求,全县选拔科级后备干部298人。
  1993—1996年,县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四化”方针,作出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具有跨世纪年龄优势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部署。按照后备干部选拔考察程序确定人选,选拔科级后备干部303人。同时,根据后备干部成熟程度,分为近、中、远期三个管理层次,采取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压担、挂职”等)、思想教育三个培养步骤,促使他们健康成长。4年间,全县从中选拔科级干部114人。
  1998年,建立年常量400人左右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并根据县委《关于实施跨世纪干部工程的意见》规定,科级干部一般应从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2002—2003年,县管科级后备干部374人,其中,近期147人,中期177人,远期50人。继续采用“压担、挂职”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培养。共选派科级后备干部100人,分别到县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办公室、县计划生育督查队和贫困村工作及挂职锻炼。2年间,全县从中选拔为科级干部108人。
  2004—2007年,县委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从35岁以下干部中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84人。
  (二)非中共党员干部与妇女干部培养选拔
  1991年,根据县委《关于加快培养选拔科级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意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全县确定科级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70人、妇女后备干部35人。至年底,全县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担任科级职务分别为25人和22人,占科级干部总数4.3%和3.7%。
  1993年,全县24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有12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共配备科级妇女干部14人,有8个乡(镇)政府班子配备非中共党员科级干部9人。1996年,全县每个乡(镇)均有一名以上科级妇女干部。
  1999年,加大非中共党员和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全县非中共党员干部担任副乡(镇)长职务11人,妇女干部担任乡(镇)领导职务26人。同时,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也增加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比例,共配备非中共党员科级干部8人,妇女科级干部18人。
  2002年后,继续加强对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强调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考虑推荐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妇女干部。至2007年,在全县科级干部中,有非中共党员干部36人、妇女干部87人,分别占总数的6.1%和14.6%。
  (三)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
  1991年,县委及时把年轻、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入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1996年,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选拔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担任乡(镇)科级职务。1999年,选拔2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担任县直机关科级领导职务。至2007年,全县共选拔10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县中层干部中占有一定比例。
  (四)选调生培养选拔
  1997年起,全省恢复选调生制度。每年省委组织部均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到安溪基层锻炼。是年,安排到安溪的选调生5人。至2007年,全县共接收安排省委组织部选调生12批44人。其中,选拔为科级干部7人。
  二、领导干部考核
  1991年,继续做好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对优秀领导干部给予奖励或晋升;对不能胜任者,给予调离或降职。至1992年,全县共考核乡(镇)党政正副职领导271人,县直机关正副职领导309人。根据考核情况,把县直机关正副职领导调整精减为204人。其中,留任145人,占总数71.08%;调任33人,占16.18%;新提拔任用26人,占总数12.74%。1994年,县委组织部按照“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搞好服务”原则,对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调整充实县直机关领导班子82个,提拔科级干部56人,优化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文化程度等结构。
  1996年3月,县委组织部结合乡(镇)换届选举,对全县24个乡(镇)领导班子、301名科级干部进行考核,为县委配备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供决策依据。1998年,对全县乡(镇)、县直机关领导干部进行届中考核,通过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查阅相关资料及个别谈话办法,结合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对领导干部作出公正评价。考核后,调整充实乡(镇)及县直机关领导干部105人,新提拔任用47人,降职使用29人。
  2001年,县委实施干部考核工作预告制度。预告对象是县委、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下发通知等形式,在被考核对象的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预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是年,考核24个乡(镇)和62个县直机关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后,正科级干部降为副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被免职和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各5人。2003—2004年,采取“回头看”方法,加强换届后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后,全县调整科级干部273人次,其中,提任正科级干部34人、副科级干部74人。
  2007年,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全县乡(镇)和县直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放在“又好又快”的实践中进行考核。考核后,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共提拔科级领导干部71人,其中,党政正职领导干部25人。
  三、干部监督
  1991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建立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领导干部逐级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1994年,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组织全县各部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未发现选拔任用干部存在不正之风行为。1996年,设立组织部长信箱,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监督。
  1997年,县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系统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2002年,县委组织部制定实施《安溪县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07年,县委组织部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核、使用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通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实行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有20名干部因工作失误,分别受到效能告诫、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
  四、干部审查
  1991年,干部审查主要是继续处理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是年,共处理干部历史遗留问题13件,审定新中国成立前干部的党籍、干部入伍时间等问题20件。1992年,建立干审联络员制度,在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4个党委中聘请29名干审工作联络员,加强干部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受理审查干部现实表现问题14件。对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犯过严重错误的118名干部进行摸底登记,对24名纳入专项管理的“严错”干部进行考核鉴定。办理复查改正冤假错案、审查更改干部入伍时间、落实干部政策等历史问题17件。
  1996年,实行乡(镇)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13名离任乡(镇)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考核。此后,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县直机关党政一把手。2004年,安溪被中纪委、中组部等五部委表彰为“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先进县”。2007年,县委组织部共审查反映干部现实表现问题的信访件8件,经调查核实,建议县委暂缓提拔公示对象1件(1人)。
  五、配备科技副乡(镇)长
  1990年12月,结合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在21个乡(镇)各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1993年8月,全县24个乡(镇)配齐科技副乡(镇)长。2006年5月,因工作变动,有3个乡未配备科技副乡长。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各乡(镇)均配备1名科技副乡(镇)长。
  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91年,军队团级转业干部安置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指令性分配。至2007年,全县共接收安置军队团级转业干部4批6人。
  第四节 干部与党员教育培训
  1991—1995年,实施《安溪县1991—199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与党员教育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主要内容,致力于提高干部与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带领群众进行经济建设的能力。5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10期,培训干部与党员52030人次。选送处级、科级、后备干部、科技干部(拔尖人才)和企业领导干部130人,分别参加省、市委党校各类培训班学习。
  1996—2000年,实施《安溪县1996—200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997—2000年,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县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5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函授班611期(班次),培训干部与党员73523人次;参加中央党校、福建农学院等大专院校函授学习2279人次。其中,1997年,举办4期以学习“三讲”为主要内容的骨干培训班,参训科级干部668人次。
  2001—2005年,实施《安溪县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1—2002年,按照中共中央安溪县志·卷五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和省、市委部署,开展“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教育活动,结合如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等5个专题进行。5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函授班632期(班次),培训干部与党员83521人次。选送处级领导干部123人次、科级领导干部545人次到省、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
  2006—2007年,实施《安溪县2006—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2年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7期,培训干部与党员2531人次。2007年10月—12月,全县举办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培训班23期,培训干部与党员1384人次。
  第五节 优秀人才选拔与管理
  一、拔尖人才选拔与管理
  1988年3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市委《关于做好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的暂行规定》,选拔出许自强等11人为首批拔尖人才。至2007年,全县共分5批选拔出拔尖人才97人次,其中,连续2次以上被选拔为拔尖人才的有14人。
  二、农村实用人才选拔与管理
  2004年,安溪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农业、茶业、工艺业、服装业等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2005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十、百、千”培养工程(即至2008年,实现每个村培育十名、每个乡、镇培育百名、全县培育千名实用人才目标)。至2007年底,全县共有农村实用人才75479人,其中,高级职称35人、中级职称408人、初级职称1170人。
  第六节 机构
  1991年1月,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简称县委组织部)内设秘书科、组织科、干部科、干部调查审理科、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人。2002年7月,县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组织股(加挂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干部股、党群机关干部管理股、干部监督室、知识分子工作股,下辖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和干部档案室(事业单位),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7人。至2007年12月,县委组织部内设、下辖机构及行政编制均没变,事业编制增至9人。
  第七节 机关党建
  一、政治思想工作
  (一)政治理论学习
  1991年7月,县直党工委与县直机关各党支部联合举办“三基知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培训班,参训党员干部1030人,并组队参加全县“三基知识”竞赛,获得一、二等奖。1992年1月—9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精神。10月下旬始,组织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1994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培训学习骨干200多人次、举办宣传辅导10多场,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800多篇。并组织党员干部1291人(其中县五套班子领导19人)参加邓小平理论知识测试,总平均成绩92.69分。1995年,组织县直机关党支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参加学习的党支部180个、党员2946人。
  1997年,县直党委会组织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其间,举办科级干部“三讲”培训班,参训72人。1998年10月上旬,县直党委会遵照中共中央和县委的部署,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举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班2期,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相关专题报告,参训党员干部1460人。
  2001—2002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4340人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辅导班、专题报告、讨论会,促进参学对象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
  2005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共产党员永葆先进性。2007年10月—12月,县直党工委积极配合县委讲师团,到县直各单位宣讲中共十七大精神;加强检查督导,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纳入“党支部工作检查考评表”;组织编写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为主题的“好党课”教案,其中,有1篇被泉州市直党工委评为一等奖。
  (二)学英模 赶先进活动
  1991年,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开展学习焦裕禄、谷文昌先进事迹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1995年,开展向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孔繁森英雄事迹学习活动,增强人民公仆意识。1996年,组织学习林炳熙、徐虎、李素丽先模事迹,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1999年11月,响应县委号召,开展向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王日新学习活动,树立无私奉献思想。2000年,开展学习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劳动模范、安溪县芦田气象哨观察员黄清遵的先进事迹活动,培养爱岗敬业精神。2003年11月,开展向航天英雄杨利伟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立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2007年9月,组织学习全国助人为乐模范邱娥国先进事迹,增强党员干部执政为民观念。
  二、党组织建设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1年,县直党工委每年均按照县委组织部制定的“党内生活、守纪廉政、务实勤政、先进作用”等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组织县直机关党员进行一次初评和总评。对评为优秀党员的,给予表彰;评为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由其所在党支部进行跟踪考察、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1999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县直党工委起草《中共安溪县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同意下发实施,促进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间的工作衔接和各项职能到位。2000年,县直党工委制定出台《安溪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党支部发展党员等8个工作制度,促进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005—2007年,县直党工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条例》,指导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调整理顺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创先争优活动
  1991年,县直党工委继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是年,推荐县委表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6个,优秀共产党员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此后,持续开展两年一次的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至2007年,共8次推荐县委表彰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41个,优秀共产党员18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27人;推荐市委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6个,优秀共产党员48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8人;推荐省委表彰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优秀共产党员1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
  (三)发展新党员
  1991年后,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实行入党预审、公示、测评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至2007年,共发展新党员1594人。
  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991年,贯彻全国治理“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在县直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清理整顿“三乱”、规范执法行为的行风廉政建设。1992年5月,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参加党规党纪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县五套班子领导带头参赛,党员参赛率92.1%,平均成绩96.32分。
  1993—1994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开展以学习中纪委二次会议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行政务“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制度,提高政务透明度,防止出现以权谋私。
  1997年,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在县直党政机关建立健全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行风廉政建设机制。1999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自纠。2000年,组织县直机关党员与干部参观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览,并结合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例,对党员与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2005年,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直机关《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惩防腐败的具体落实意见》,构建惩防机制。2007年,贯彻落实全县反腐倡廉暨机关纪律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制定《县直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和队伍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党风廉政的整顿,树立机关廉政勤政形象。1991—2007年,县直纪工委协助有关部门共查处违纪党员138人,其中,开除党籍50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
  四、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内设中共安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溪县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2人,武装部长1人,工作人员4人,共8人;下辖党总支8个,党支部91个,党员总数1494人;并负责对县经委、农委、财委等3个党委的党务工作指导。
  1996年7月,县直党工委更名为中共安溪县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委会),下辖党委5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180个,党员总数3189人。1999年4月,县直党委会恢复中共安溪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内设办公室、中共安溪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安溪县县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县直党工委书记由县委领导兼任,配备常务副书记1人(正科级),副书记2人(副科级),委员(秘书、组委、宣委)3人(副科级),工勤人员1人;下辖系统党委6个、部门党委8个、党总支(含直属泉州经贸技术学院慈山分院党总支)22个,党支部217个,党员总数3968人。2007年,县直党工委内设机构、人员职数、下辖范围没变,党员总数3747人。
  第四章 舆论宣传
  第一节 学习宣传
  1991—1998年,学习、宣传中共十三届八中、九中全会,中共十四大、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中共十五大、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举办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辅导报告4场,编印5000多份辅导材料分发给党员干部。宣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举行真理标准和思想解放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关贸总协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体制改革等专题讲座。开展以县委中心组为龙头的理论学习活动。县委中心组成员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一批对安溪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其中,县长曾荣华撰写的《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关键在于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获1996年度市优秀论文奖;县委书记洪泽生撰写的《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扎实推进新一轮创业》,被收入1998年《历史新跨越》一书。采访报道各地理论学习典型,编制一批理论专题片在县有线电视台上播放。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文艺作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培育参内乡等一批市级“先进党教联系点”典型,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1999年,学习、宣传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县、“三讲”教育、坚持唯物论,反对伪科学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精神。邀请专家、教授举办台湾海峡形势、环境保护、企业经营策略与发展讲座,举办理论培训班7期,参训810多人次;县直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轮训5期,参训2000多人次;村主任、村党支书培训班各1期,124人次。中学政教主任培训班1期36人,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1期86人。2000年,学习、宣传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在广东高州重要讲话精神。编写《学习动态》,为各党委中心组学习提供参考。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中国加入WTO对安溪经济的影响和对策、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等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深入到基层开展宣传活动100多场,听讲人数3万多人次。全县评选27名理论学习积极分子、34篇理论优秀文章。
  2001—2002年,学习、宣传中共十五届六中、七中全会和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一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县、乡(镇)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及机关、乡(镇)周一例会学习制度。邀请教授、学者讲授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形势、新世纪旅游业发展趋势与安溪旅游业发展、经济全球化问题。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办党建理论培训班、干部读书班、理论骨干学习班。成立宣讲团,在全县宣讲中共十六大精神112场次;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4期,参训1620人次,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干部轮训班14期,参训6110人次。
  2003—2004年,学习、宣传中共十六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重点,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安溪人的再思考”讨论和安溪未来发展定位的讨论。开展《行政许可法》《宪法》修正案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参训2万多人次。征订《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及《永远的谷文昌》等学习材料分发到基层。2005—2006年,学习、宣传中共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江泽民文选》等专题学习,发挥业余讲师团作用,到全县各乡(镇)和部分中小学开展理论宣讲。围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红军胜利70周年、庆祝建党85周年等重大活动,宣传安溪县受表彰的各类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
  2007年,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学习新修改的《党章》。组织业余讲师团到全县各党委、企事业单位、村(居)、学校,宣讲中共十七大精神。依托县委党校等培训阵地,分批次对全县科级干部和村(居)两委进行较系统的专题学习。
  第二节 社会宣传
  一、爱国主义和典型事迹宣传
  1992年9月,清代理学名臣李光地诞辰350周年之际,县委宣传部经过多方筹备,组织召开李光地学术讨论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学院、厦门大学、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福建师大、华侨大学、光明日报社、人物出版社、福建日报社等单位120多名专家、教授、学者、新闻记者参加学术讨论。这是全国首次李光地研究盛会,有62篇论文提交大会讨论。
  1999年,宣传报道在党建创先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安溪县(铭选)医院,在全县掀起学习的热潮。2000年,开展学习全省党建创先先进典型——安溪县(铭选)医院、全国农村图书发行先进单位——县新华书店、全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单位”——县高甲戏剧团。宣传王日新、周紫荆、陈海松、刘亚立、林水德等先进个人。
  200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之际,组织“光辉的八十年”专题报告团和“为党旗增光辉”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7月1日,组织创作反映“二战”时期安溪地下党革命斗争事迹的现代高甲戏《英烈千秋》,在县影剧院举行首演式。县委宣传部在佛仔格革命烈士陈列馆、安溪革命烈士纪念碑、龙门革命老区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2003—2004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走向世界的中国”“奋发有为奔小康”主题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2006年夏秋之间,安溪遭受特大台风暴雨袭击。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深入采写《零伤亡奇迹如何创造》《福建安溪党员干部奋战抗灾第一线》等报道,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刊发。报道抗洪救灾勇士苏志杰烈士的英雄事迹,公安部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宣传安溪茶商吴高明在山西太原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英勇事迹,在全县形成“学英雄,知荣耻,树新风”的浓厚氛围。抓好青少年的道德养成教育,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之中。
  二、安溪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就宣传
  1991—1998年,以经济建设、农村工作、企业发展为重点进行宣传。宣传安溪新一轮创业,加快发展经济,加强招商引资以及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在全县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安溪县投资环境、优化服务和各种优惠政策。宣传抓产品质量、运用科技兴企、实施名牌战略的做法和经验。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的基本政策、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取得的成就。
  1999年,在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活动中,开展“科技创先”“科教兴县”宣传活动。2000年,把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创先、“三五”普法、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人口普查、国防、环保、科技兴县、教育强县等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宣传。邀请省报、市报记者到安溪县采风,对安溪县竹藤工艺、茶业、旅游等支柱产业进行报道,宣传安溪县良好的投资环境。
  2001—2002年,加大经济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安溪县确定的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介绍推广全县各条战线加快发展的成功经验,及时报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的新进展。2002年11月,在县文庙举办“光辉的历程”——安溪改革开放以来建设成就图片展,并到乡(镇)巡回展出。在《福建日报》、香港《大公报》推出安溪专版。做好安溪投资环境和有关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2003—2004年,做好打击“六合彩”赌博和虚假信息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经济普查、殡葬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宣传,树立安溪加快发展的崭新形象。
  2005—2006年,以“唱响主旋律、服务大发展”为主题,围绕建设现代山水茶乡发展目标、“工业强县、茶业富民”发展战略、新农村建设、工贸园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安溪乡讯》、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域媒体的作用,开设专栏,推出系列专题报道。2007年,围绕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和首届海峡茶叶博览会的召开,策划宣传专题,树立安溪良好对外形象。
  三、重大节庆宣传
  1994年10月,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安溪召开,编纂联谊大会《特刊》、制作安溪政区图、录制电视专题片、组织文艺晚会和文艺踩街、举办“安溪颂”综合展览、组织人员创作会歌等。
  1997年11月,第三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安溪召开,组织拍摄电视专题片《共同的家园》《今日安溪》,编辑出版联谊会特刊《安溪千日潮》《安溪风光》画册,出版《闽籍著名华人风采录·安溪卷》,制作《安溪县投资指南》,举办“茶韵乡情”文艺晚会。
  四、茶事宣传
  见本志卷十八《茶业》第七章第二、三节。
  第三节 新闻宣传
  一、国内宣传
  1991—1998年,向上级新闻单位输送大批稿件,其中,被《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福建通讯》《福建政报》《宣传半月刊》等报纸杂志刊用500多篇。被《福建宣传思想信息》《泉州宣传思想信息》等采用200多条。在全国各级报刊发表新闻图片500多幅,输出宣传品2万多件。邀请省内外记者采风组稿500多人次。1996年4月8日,《人民日报》以头版头条加编者按刊发记者报道文章《靠自己的骨头长肉——福建安溪县自强不息走出贫困》。
  1999年,围绕安溪竹藤工艺行业的发展,先后组织20多篇文章,在中外报刊上作系列报道。以大型贸易洽谈会为契机,宣传安溪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项目推介工作。向各新闻单位输送大批信息、新闻、通讯,被《福建日报》《福建通讯》《宣传半月刊》《泉州晚报》等报纸杂志刊用60多篇;在全国各级报刊发表新闻图片98幅、作品450件(次),输出宣传品3.6万件。邀请省内记者来安溪采风组稿150人次。
  2000年,加大支柱产业的宣传,多方邀请记者到安溪县采风,对安溪县竹藤工艺、茶业、旅游业等支柱产业进行系列报道。协助做好厦门9.8投资贸易洽谈会,9.9泉州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安溪优良投资环境和项目及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仅在春秋两季广交会上印发的宣传品达4万多件。向有关新闻单位输送大批信息稿件,其中,被《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香港《大公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福建通讯》《福建政报》《宣传半月刊》等报纸杂志刊用100多篇;在全国各级报刊发表新闻图片13个专题198幅(含单幅),输出宣传品1.08万件。县委报道组在各级报刊上发表作品500多件(次),邀请省内外记者来安溪县采风组稿500人次。
  2001—2002年,县新闻报道中心在各级报刊发表稿件1000多件,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一些重要稿件在《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权威媒体发表。县有线电视台采编电视新闻2500多条,选送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新闻200多条。
  2003—2004年,县新闻报道中心在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推出安溪专题报道1500多篇次;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出新闻5800多条。同时,注重新闻专题策划,新闻稿件上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的数量明显增多,《特色经济撑起新安溪》《民间投资:安溪经济新引擎》等报道刊发后,产生较大的影响。2004年,与《海峡都市报》联办《热点消费·茶》周刊,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安溪茶文化。举办2003年度安溪十大茶事新闻评选活动。利用互联网的宣传优势,在人民网、新华网、福建之窗等主流网站刊发大量新闻稿件。
  2005—2006年,组织撰写《一个贫困县何以跃为“百强县”》《福建安溪引领传统茶业走向现代化》《一壶茶,指望“泡”出新农村》等一批稿件,在中央级媒体刊发,大力宣传安溪县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等跨越式发展成果。2005年8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在大型专题节目“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溪铁观音:在“绿色”上做文章》为题,用较长时间报道安溪走新型工业化路子强县、茶业产业化富民的成功经验。2005年,县新闻报道中心在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发表900多篇新闻报道,县广播电视台共采编播出新闻3696条,李海水、王绪强的新闻稿件《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女”》,获得第15届中国新闻奖。2006年,县新闻报道中心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200多篇(次);县广播电视台采编播出新闻4860条,被中央台采用4条。
  2007年,围绕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和首届海峡茶叶博览会的召开,在专题策划上下功夫,进行集中宣传。整合宣传文化资源,发挥“一报”“一刊”和“广电二台”的作用,办好《安溪乡讯》,每周两期,策划组织“新世纪、新安溪、新变化”发展成就宣传,“学习龙涓精神”“建设湖头新城”“安溪茶商八闽行”“新农村建设”等系列专题报道。继续与《海峡都市报》联办“茶周刊”,全方位深入宣传“安溪铁观音·和谐健康新生活”兴茶新理念以及安溪茶产业发展态势,扩大安溪茶产业的影响。在县有线电视台、“茶都之声”广播电台实现“新闻天天报”,增加新闻播出量。县广播电视台共采编播出新闻4116条,其中,电视1878条,被中央台采用2条。
  二、对外宣传
  (一)对外宣传推介
  1991—1998年,结合铭选中学、陈利学校、颖如大桥重点侨建工程庆典活动,第二、三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召开,拍摄《安溪投资环境》电视专题片,介绍安溪优良的投资环境,向海内外宣传安溪改革开放以来的大好形势,宣传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中所取得的成就。
  2001—2002年,制作专题片《中国茶都》《台胞祖地行》《崛起的安溪》,在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等地播放;发放对台画册《吴真人的故乡——安溪》《安溪投资指南》《中国茶都——安溪》DVD片,扩大安溪在台湾的影响,促进安台经济交流与合作。
  2003—2004年,配合第六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安溪召开及申报“中国茶文化艺术之乡”重大活动,编辑出版《中国茶都——安溪》画册、《清水仙境》折页、《清水岩全景》等对外宣传出版物5.5万册。
  2005年,应中央电视台、东南电视台以及欧洲TILOP电视台的要求,协助做好《安溪茶文化》《中国名茶:安溪铁观音》《找茶王》等节目的摄制和播出工作。
  2006—2007年,在香港《大公报》、新加坡《联合早报》等海内外影响力大的媒体,刊发一系列反响较大的专题报道,出版《安溪现代山水茶乡》《安溪铁观音》《安溪投资指南》等一批宣传画册,宣传安溪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对外文化交流
  1991—1995年,组织编写《安溪侨联史》《中国特区时报》(安溪专版),录制《台胞祖地安溪行》《茶之路》录像带和《飘香的歌》录音带,编印《安溪风光》画册、《铁观音简介》折叠片,完成《海峡两岸》《闽台歌谣》两书的编辑、发行工作,在县电台开办“三胞生活与外宣知识”讲座专题节目。
  1996年,做好美国《侨报》和香港《文汇报》“安溪专版”的组稿工作。1997年,举办文艺晚会《茶韵乡情》、制作《安溪投资指南》及7个乡镇的《投资指南》折页。1998年,制作《安溪茶业》宣传画册,协助摄制电视理论专题片《告别贫困》,举办清水祖师文化学术研讨会。
  2000年,制作《今日安溪》VCD片,向中国台湾乡亲、媒体寄发反映安溪县各项建设成就的系列文章、图片、电视专题片,吸引台商前来投资。7月,接待中国台湾传讯电视记者来安溪摄制节目,向台湾民众介绍安溪茶业、铁观音发源地和王永庆祖籍地。2002年,在中国香港“福建节”期间,组织县高甲戏剧团赴港演出《玉珠串》《玉石碑》剧目;县茶艺队表演茶歌、茶舞、茶艺。县茶文化研究团两次访问中国台湾,带去近百幅反映安溪县建设成就和风土人情的图片。2003年,县高甲戏剧团赴香港参加庆典专场演出。县茶艺队先后赴香港、金门表演,加强安溪与港台的民间文化交流。县茶艺队赴科威特参加中国文化海上丝绸之路泉州文化节活动。2004年6月,应法国“中国文化年”组委会邀请,安溪茶艺表演团在第65届法国皮卡迪博览会上进行茶艺表演,吸引法国观众,并赴巴黎、罗马等地进行文化访问。
  2005—2006年,县茶文化艺术团应邀赴比利时及中国台湾澎湖、北京、成都、上海、武汉等城市演出,展示安溪县茶文化艺术的深厚底蕴。2007年,配合福建海峡电视台与台湾东森电视台大型专题节目《福建行·两岸情》摄制组,拍摄以“茶文化”为主题的大型人文旅游节目。
  第四节 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宣传部(简称县委宣传部)内设秘书科、干部科、理论科、宣传科、新闻科、对外宣传科、党员教育科,行政编制16人。1996年,机构、人员编制没变。2002年,县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股、宣传股、对外宣传股、理论股、新闻股(加挂新闻报道中心牌子),行政编制14人,其中,工勤1人。2007年,机构、人员编制没变。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的有县广电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生协会、文联、文明办、新华书店9个单位。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道德建设
  一、社会公德
  1991—1995年,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倡导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1994年,在蓬莱、湖头、官桥、剑斗4个镇开展“四抓四治”(抓思想教育、治旧变新,抓文化科学、治愚变智,抓环境卫生、治脏变净,抓生产发展、治贫变富)活动。2月,安同公路改建工程资金告罄,县委领导带头捐资并号召海内外乡亲支持工程建设,一时间“靠自己的骨头长肉”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共有1048个单位、53295人为工程捐款22029519.33元,形成关心公益风气。1996—1998年,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学习孔繁森、何福财,宣传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爱国、敬业、守法、奉献”的先进典型。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1999—2000年,“讲文明、树新风”,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遏制“六合彩”赌博,扶正祛邪,培育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2001—2002年,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个字基本要求,加强社会公德和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安溪市民文明公约》《城区居民基本守则》《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开展“手拉手,献爱心”“向不文明交通告别”“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2003年,开展社会公德教育,实施结对帮扶、爱心助学、关爱女孩、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救助贫困母亲等公民道德实践工程。全县接受公益捐赠3000多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学生1200人,扶助贫困户1000多户,帮助残疾人825人。2004年,报道一批安溪人诚信务实、团结拼搏、自强不息、开拓创业的新时期安溪精神,结集出版《安溪儿女》一书,评选“孝敬老人”广电新闻奖,弘扬传统美德。印发《致全县人民一封公开信》,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改变群众的旧观念。2005年,组稿《一个贫困县何以跃为“百强县”》《福建安溪引领传统茶业走向现代化》《一壺茶,指望“泡”出新农村》等文章,宣传安溪人的创业精神。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改变女孩不入族谱的旧习。2006年,在《安溪乡讯》、有线电视上开设“知荣辱、树新风”专栏,开展“见荣而为、遇耻而拒”教育活动,组织宣讲团,到各中小学举行报告会88场次。宣传报道安溪人吴高明在山西太原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英勇事迹,营造“学英雄、知荣辱、树新风”的氛围。在各乡(镇)、公共场所张贴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挂图3500张、公益广告3000张,开辟宣传园地2700个。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爱我中华,兴我茶乡,艰苦奋斗,共奔小康”宣传活动。2007年,倡导市民参与道德建设实践,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树文明新风,过祥和的节日”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文明礼仪行为。修订《安溪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规范》。
  附:安溪市民文明公约
  1.爱国爱乡,建设安溪;2.遵纪守法,维护稳定;3.诚信经营,优质服务;4.勤俭自强,敬业奉献;5.尊老爱幼,助弱扶残;6.见义勇为,弘扬正气;7.讲究卫生,美化环境;8.移风易俗,崇尚科学;9.计划生育,利国利民;10.文明和谐,树立新风。
  二、职业道德
  1991年,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1992年,县服务公司商业宾馆提高服务水平,被市公安局定为涉外旅游宾馆之一。1995年,商业宾馆被省贸易厅命名为“放心店”。税务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原则,开展向王振民、袁庭钰学习活动,严风正纪,纠正不正之风。1998年,金融系统制定《安溪县金融业制止高息揽存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不正当竞争同业公约》,加强金融活动监管。1999—2000年,号召向先进工作者及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学习,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开展“微笑服务”“一条龙服务”“温馨服务”活动,推进职业道德建设。2001—2002年,开展信用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制订企业、公民诚信公约和公务员诚信守则。2003—2006年,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第四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进一步推进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交通部门制定《安溪县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实施方案》,新开通30个村客运班车。电信部门在全省首次提出“数字安溪”建设。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建精神文明活动。2007年,以“四比四创(比满意度、创优质服务,比诚信度、创优良秩序,比整洁度、创优美环境,比规范度、创优化管理)为内容,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县电力公司、县(铭选)医院、国税局等单位,开展行业测评活动,改变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县文明办与县电力公司开展“安全、法制、服务、文化”四下乡活动,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三、家庭美德
  1991—1996年,以凤城、官桥两镇为试点,开展“手拉手,一帮一”扶贫活动。举办“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培训。提倡“饲养一头猪,种植一亩果,增收百斤粮”,帮助贫困家庭寻找脱贫致富路子。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养老传统美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辱老弃老案件5起。1997年,全县表彰“五好文明家庭”4003户,家庭系列好角色359人。1998年,有8名女能手分别受国家、省、市表彰。官桥镇马狮村妇女白允长期为亲人尽责尽孝,被民政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老龄委联合评为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1999年,全县乡(镇)、村(居)开展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活动”,获市表彰41户。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表彰“文明家庭”146户,乡(镇)表彰“五好家庭”372户、“家庭好角色”203户。2001—2002年,开展家庭妇女问卷活动,广泛征求促进家风好转意见。评选文明家庭191户,“家庭好角色”7户。2003—2004年,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文明楼幢”创建活动。全县获得省级“五好文明家庭”2户,市级“学习型家庭”3户;凤城镇新安路48号1幢、2幢楼评为全市“文明楼幢”,参内乡大厝村、蓬莱镇蓬溪村、龙门镇观山村被市文明办、妇联、广电局定为“美德在农家”试点村。2005年,成立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家教宣讲团老师到各乡(镇)巡回演讲15场。2006年,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凤城镇凤山、东岳社区和尚卿乡尤俊村为试点,总结推广全县。2007年,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727户,其中,省级3户,市级34户,县级690户,获得“家庭好角色”称号210对(人)。全县评出平安家庭24.3万户,占总户数的90%,平安家庭示范户2.71万户,平安示范村240个,平安示范乡(镇)15个。
  四、诚信建设
  2001年,在全县工商企业界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竞赛活动。2002年,开展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信用道德及职业道德教育,评选诚信企业、诚信商店活动,表彰诚信药店、诚信经营单位41家。2003年,开展“诚信安溪建设年”活动,打击经商诈骗、伪劣假冒行为,建立企业、个体户“经济户口”台账,实行信用公示,进行“诚信商店”初评,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组织市场巡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在魁斗镇、长坑乡等乡村,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教育活动,打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电脑发送虚假信息进行经济诈骗行为。打击传销、变相传销、“六合彩”赌博违法活动。2004—2006年,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开展农贸市场打假专项行动和高毒农药大检查。开展手提电话走私贩私专项行动。开展“扫黄打非”,查处盗版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活动,净化文化市场。开展药品专项检查,严防哄抬物价。在全国各茶叶主销区开展诚信经商,携手打造安溪铁观音品牌宣传活动。2007年,配合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猎狐”行动,在凤城、魁斗、长坑等乡(镇)36所学校举行“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报告。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和“光彩之星”活动,打造安溪茶乡诚信形象。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00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县文明办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现状进行调研,分赴24个乡(镇),对中小学、部分老年大学、居委会进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分别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2005年,县文明办与县关工委编写《道德故事读本》。沼涛小学实施“新三好”教育模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有益探索。制定《安溪县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在凤城镇先声、凤山、龙湖3个社区首先创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点,各乡(镇)创建1个—2个示范点,把家庭教育与创建“五好家庭”活动结合起来。重视对单亲家庭、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及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子女、孤残、流浪儿童的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县青少年宫、文庙、茶都展览厅、文化馆、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实行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县文明办、文体局、关工委协同有关部门整治网吧、游戏机室、娱乐场所,严查接纳未成年人出入网吧、迪吧、舞厅等场所。
  2006—2007年,全县中、小学实施“六大工程”专项行动。为了明天工程:县妇联、县老年大学开办爷爷奶奶学校,开设家教课程,进行隔代教育;建设校园法制教育阵地、在校学生安全文明活动阵地和校园绿色网吧,其典型经验被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刊载。荣辱观教育工程:在教师中开展“见荣而为,知辱而拒”、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共铸诚信小公民”活动,配合打击虚假短信息诈骗活动,营造校园诚信氛围。感恩教育工程:让学生在家尽孝心、在校尽关心、在社会献爱心,促进学生从小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勇担责任,立志成才。心理导航工程:全县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104个,配备心理咨询教师163人,举办专项讲座179场,听众达12.7万人次。关心助学工程:县财政每年拨出60万元,资助特困应届大学生就学,处级、科级干部挂钩646户计生困难户。基地教育工程:县筹资600多万元在慈山农中创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革命传统及法制教育,进行军事训练、劳动锻炼,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同时,开展“五个一工程”(一个“扫黄打非”宣传栏,一个“扫黄打非”负责人,一个优秀图书柜,一份《村规民约》、一项举报制度)活动,继续整治网吧,游戏机室、娱乐场所和书刊亭(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 文明创建
  一、创建文明县城
  1991年,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1994年,县文明委制定《安溪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市民公约》《城区居民须知》,在县电视台开辟“文明县城大家谈”专栏,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县城的氛围。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整顿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公共场所秩序,形成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局面。1998年2月,安溪获“福建省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先进县城”称号。1998—2000年,以创建文明安全小区、文明社区为载体,全面推动创建活动。开展“畅通工程”“无毒害小区”“三优示范街”“无假货一条街”活动,抓好以“110”为龙头的社会联动系统正规化建设,推进社区教育普及、社区特色、社区科学管理、社区环境安全、社区服务网络、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常化。2000年12月,安溪获“福建省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县城”称号。2001—2002年,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省文化先进县城活动,总结美法工业小区、东岳社区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的典型经验,抓好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文化阵地建设及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2002年,安溪获“福建省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03—2005年,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四连冠”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服务、活跃社区文化,提高创建质量。2006年,在《安溪乡讯》开辟“文明单位风采录”“文明过节大家谈”专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11月,安溪获“福建省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07年,实施“富民、民生、保障、造福、平安、净洁”六大工程,开展政务、公务、交往、习俗、会议、文书、电话等礼仪教育。
  二、创建文明行业(窗口)
  1991—1995年,各行业(窗口)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安溪茶厂以“环保企业”、县新华书店以“全国农村图书发行”、金融部门以“三防一保”(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和人身安全)、卫生部门以“白衣工作者献爱心”、培文师范以“无吸烟学校”、工商企业以“百店千柜无假货”为内容开展活动,有效推动创建精神文明行业的发展。1996—1998年,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规范工作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召开13个窗口行业经验交流会,扩大窗口行业示范点。县(铭选)医院在全市率先推出“120”急救服务承诺,县工商局设立“95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1998年,“窗口”行业推行首问责任制,扩大窗口行业示范点。1999—2000年,在20个行业34个单位中,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文明岗位”“文明市场”“文明柜台”“青年文明号”活动。行政事业单位采取“一个大厅办公”“一层楼服务”、联动服务便民利民方式,建立各类便民办事机构43个。县委、县政府表彰1999—2000年度文明窗口29个。
  2001—2002年,在各主要服务窗口行业推行导办、代办、限时、延时和预约等服务。中国银行安溪支行营业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单位。新溪供销社、金谷洋内综合服务站分别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百个示范庄稼医院”“百个示范村级综合服务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窗口有26个。2003—2004年,加强行政机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卫生系统“医风医德”、教育部门“师德师风”、金融系统“窗口文明从我做起”教育,开展第四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满意率测评,培植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各级各行业梯级先进群体。2005—2006年,建立创建文明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谊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对各行业群众满意率测评,明查暗访,民主测评。邮政部门增设服务窗口,开展“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满意”活动。电信部门与县有关单位共建新农村信息化经岭示范村活动,推进全县54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务管理。2006年,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文明窗口30个。2007年,全面开展行业窗口员工文明礼仪教育。公交车驾驶员,开展“文明礼貌,交通伴你行”和“我为农运作贡献”活动。评选“文明市民标兵”,创建“凤山文明示范学校”。
  三、创建文明村镇
  1991—1994年,开展以城带乡,党政军民共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活动,对1985年后命名的文明村进行重新确认。1995—1998年,围绕基本实现小康16项指标,抓好2个省级示范村、5个市级示范村建设。1999年,各乡(镇)分别制订“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实施,按能力建新,全方位整治,有重点改旧”的要求,逐步把村镇建设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生态村。魁斗镇奇观村被省委、省政府定为山区建设新村模式,城厢镇美法工业小区、经兜村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精品小区”“文明精品村”称号。
  2000年,着重抓好10个市级、16个县级、45个乡(镇)级示范村工作,加大10个县级、40个乡(镇)级的富裕型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2001—2002年,县文明委成立创建文明乡(镇)活动协调小组,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2年,获省级表彰的文明村镇2个,市级表彰的文明村镇2个、文明小区2个,县级表彰的文明乡(镇)5个、文明村(居)25个。2003—2004年,开展文明村、文明户、信用村、信用户、“文化示范村”评选和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活动。凤城镇祥云社区居委会、城厢镇南英村等10个村(居)通过验收,确定为首批创建“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示范单位。2004年,实施“五大村镇”(学习型村镇、亮丽村镇、文明村镇、文化村镇、平安村镇)工程建设。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安溪召开,推广安溪经验。2年,全县被评为市级文明村镇6个,省级文明村镇1个。2005—2006年,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解决饮水、道路、人畜混居、乱搭乱盖等突出问题。按照“六个一”(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体活动室、一个教育室、一个宣传栏、一个阅报栏和一个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和管理人员)标准,增强农村公共文体服务功能。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和文明小康村活动,在内安溪茶叶主产区创建50个文明生态村,在外安溪创建60个文明小康村,全县确定54个小康示范村,培育6个新农村建设模式(经岭、尤俊村特色加工企业,玳堤村商贸流通,五甲村茶产业,湖四村城镇建设项目,经兜村和谐新风5个带动型和芸美,东溪片生态观光型模式)。2007年,以“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成效作为文明村镇评比重要依据,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对第二批50个基层宣传文化室示范点建设进行考评验收,推进文明村镇活动蓬勃发展。
  四、创建文明单位
  1991—2007年,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按照省、市、县文明单位创建条件,制订创建方案,建立岗位责任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狠抓环境卫生、文明行为、员工素质,培育一批省、市、县级文明单位。
  省级 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3个。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12个,文明学校2所。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11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学校2所,文明安全小区1个,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第八届(2000—2002年度)文明单位13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学校3所。第九届(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14个,文明村镇4个,文明学校4所,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第十届(2006—2008年度)文明单位15个,文明村镇4个,文明学校4所。
  市级 第五届(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3个。第六届(1996—1997年度)文明单位18个,文明学校6所。第七届(1998—1999年度)文明单位28个,文明村镇1个,文明学校12所,文明安全小区1个。第八届(2000—2001年度)文明单位30个,文明村镇2个,文明学校11所,文明安全小区2个。第九届(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31个,文明村镇6个,文明学校15所,文明社区2个。第十届(2004—2005年度)文明单位29个,文明村镇10个,文明学校17所,文明社区4个。第十一届(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31个,文明村镇16个,文明学校19所,文明社区6个。
  县级 1997—1998年度文明单位80个,文明学校15所。1999—2000年度文明单位97个,文明村镇12个,文明学校30所。2001—2002年度文明单位92个,文明村镇30个,文明学校29所,文明风景旅游区3个。2003—2005年度文明单位67个,文明村镇24个,文明学校20所,文明社区6个。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63个,文明村镇29个,文明学校33所,文明社区9个。
  五、军警民共建
  1991—1992年,县武装部与凤城镇、城厢镇及县直3个单位共建民兵应急防暴大队,携手抓治安联防,应对突发事件。1999年,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分别签订共建协议书,开展共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安全社区活动。2002年5月,县文明委成立县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指导,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共建领域,在思想、学习、生活娱乐等方面培养多种形式的共建对子。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两个对子,分别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八届(2000—2001年度)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县武警安溪中队与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安溪公司、武警安溪消防大队与县(铭选)医院,分别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届(2004—2005年度)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加强全县军警民共建工作联系,提高共建质量。
  第三节 机构
  1991年3月,安溪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安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级建制,行政编制3人。1993年10月,更名为安溪县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6年,更名为中共安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县委文明委),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7个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创建股,行政编制6人。至2007年均没变。
  第六章 统一战线
  1991—2007年,县委统一战线工作(简称统战工作)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化解矛盾、广泛联谊、安排人事、促进稳定、服务经济”的主要职能,积极开展统战理论学习宣传、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统战、民族宗教、党外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工作,努力搞好党与非党合作共事关系,营造大统战工作氛围,不断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第一节 理论学习宣传
  1991年,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统战工作及统战理论宣传;每年召开1次以上全县统战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统战工作和宣传要点;召开2次以上包括工商联、党外人士、异地安溪经济促进会(商会)、海外重点乡贤、联谊大厦海外董监事、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等界别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协商会或通报会;举办1次以上乡(镇)党政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统战委员、统战系统全体干部培训班,加强各个时期统战理论的宣传。
  1993年,县委常委会在研究部署统战工作时,根据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加强以对台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1994年,县委统战部以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在安溪召开为契机,会同县委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在广大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基本政策以及加强对党外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战略意义的学习和宣传。
  1997年,在香港回归时,开展统战宣传工作。组织统战干部和各界人士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召开“迎回归·庆七一”座谈会,宣传“一国两制”,动员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联络港、澳、台地区和海内外乡亲,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繁荣稳定尽心力、办实事。
  1999年12月,县委统战部邀请各界代表参加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10周年座谈会。各界代表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纷纷建言献策。2000年12月,宣传贯彻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县外事外经、侨台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全县统战工作及统战理论宣传,取得显著成效。这一做法得到省委统战部的肯定,并推荐县委统战部在全省统战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2001年,宣传贯彻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市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县委邀请无党派人士学习宣传这些文件精神,并提出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及“科学发展、持续向上”的工作主线,建立统战四大工作网络,即海外统战工作网络、经济工作网络、县外统战工作网络、全县统战组织工作网络。以四大工作网络为载体,加强统战理论宣传,推动统战工作“走前头、创一流、树特色、创品牌、多贡献”。
  2004年,县委制定《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统战理论宣传工作的重点对象是重点侨亲侨领和新生代华侨华人,以构建统战工作新平台,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2007年,全县加强统战理论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党校,开设统战理论课32课时,听课干部群众1700多人次。全县出版统战理论宣传栏、板报60期;撰写统战论文15篇,其中,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2篇。
  第二节 党外人士工作
  一、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91年,县委统战部对全县党外知识分子的现状进行调查。全县中专以上学历和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党外知识分子共有571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080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500人。是年,正值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之际,县委统战部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进行一次歌颂中国共产党的征文比赛活动。1992年,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召开一次党外知识分子“忆同心历程、走同心道路、干同心事业”的座谈会。1996—2007年,县委统战部每年都组织2名—4名党外知识分子(科级干部)参加县、市委党校和省社会主义教育学院培训,学习邓小平新时期统战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
  二、党外人士安排举荐
  1991年,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换届。县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党外代表128人,占总数30.33%。党外人士任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常委3人,占总数23%;任县政府副县长1人。县政协六届党外人士任副主席1人;任常委18人,占总数65%;任委员72人,占总数60%。是年,举荐党外人士在县侨联、县工商联兼任领导职务8人。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换届。县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党外代表111人,占总数23.92%。党外人士任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常委4人,占总数28.5%。县政协七届党外人士任副主席2人;任常委25人,占总数65.7%;任委员108人,占总数60%。1996年,全县党政机关共有党外科级干部20人,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30人,举荐党外人士在县侨联、县工商联兼职8人。1999年,县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党外代表90人,占总数26.3%。党外人士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常委5人,占总数38.4%;任县政府副县长1人。县政协八届党外人士任副主席2人;任常委26人,占总数65%;任委员132人,占总数60%。2001年,全县党政机关共有党外科级干部40人,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45人,举荐党外人士在县侨联、县工商联兼职15人。2004年,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党外代表120人,占总数35%。党外人士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常委6人,占总数22.2%;任县政府副县长1人。县政协九届党外人士任副主席1人;任常委33人,占总数66%;任委员150人,占总数60%。2006年,县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党外代表121人,占总数35.1%。党外人士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常委6人,占总数26%;任县政府副县长1人。县政协十届党外人士任副主席1人;任常委33人,占总数66%;任委员150人,占总数60%。是年,全县党外人士选为市人大代表20人,市政协委员12人;省人大代表3人,省政协委员2人。2007年,全县党政机关共有党外科级干部36人,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65人;举荐党外人士在县侨联、县工商联兼职16人。
  第三节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1995年,县委建立县、乡(镇)领导挂钩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全县相继成立茶叶、水泥、工艺品、石材、服装箱包鞋帽、包装印刷六大同业公会和房地产协会,做到“五有”(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阵地、有实体),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自律机制。成立光彩事业推动委员会,组织引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仅2003—2004年,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200多万元。2004年,成立中共安溪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战工作。2007年,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星辉工艺品有限公司、恒星工艺品有限公司分别参加城厢镇经岭村、尚卿乡尤俊村、西坪镇阳星村3个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建设。全县选送20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县、乡(镇)党校培训学习,培养他们爱国、敬业、守法的思想品德。
  第四节 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联络科和经济科,干部9人。1992年起,县委统战部部长由县委常委兼任。1995年起,县委统战部部长兼任县政协副主席。1998年,在统战重点乡(镇)共配备专职统战委员10人,一般乡(镇)共配备兼职统战委员14人。2002年,安溪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成立,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县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统战股、民宗股,干部11人。2007年,县委统战部内设机构、干部职数没变;乡(镇)统战委员24人,其中兼职委员6人。
  第七章 政法综治
  第一节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991—1998年,县综治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99年,县政法委、县综治委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及群众信访反映,排查出全县39件不稳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11件,以县“两办”名义下发文件,限期解决。
  2000年,县综治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百日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意见》,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入重点,化解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储户存款1000多万元的矛盾纠纷。2001—2002年,开展三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化解三安钢铁公司征地、取缔“港田车”营运等重大矛盾纠纷,稳妥处置城厢镇砖文村少数村民暴力抗法、桃舟计生纠纷、剑斗地质灾害等事件。
  2003年,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颁发《关于积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通知》,抓好处置阻断交通、在党政机关大院门口发生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2004年,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方针,依法妥善处理剑斗、湖头水泥行业污染、西坪墓葬纠纷、德苑商住区工程施工、三峡移民强行离开安置点、剑斗仙荣因交通事故引发阻塞省道等群体性事件。
  2005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安溪县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意见》,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处理责任制。依法处置“3.2”白濑乡下镇村村民冲击林场事件、龙门镇龙美村“7·18”暴力抗法等群体性事件。2006—2007年,制定《安溪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排查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组织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开展8场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接访活动。
  第二节 “平安安溪”建设
  2004年6月,启动“平安安溪”建设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代号“平安1号—12号”专项行动,即打击“六合彩”赌博犯罪,治爆缉枪,城区治安整治,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反盗抢、破大案”,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禁吸戒毒,解决群体性事件及隐患,打黑除恶,再次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为全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基本实现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上升、刑事案件下降的目标。
  2005—2006年,县委、县政府把建设“平安安溪”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列入《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平安县”创建达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在全县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县城组织千人参加的“平安安溪”大型踩街活动,每个乡(镇)举办“平安安溪”专题晚会;《安溪乡讯》开辟建设“平安安溪”专栏;印发平安常识,进家入户宣传访视活动等,把“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创建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年间,市委、市政府命名“平安乡镇”22个,县委、县政府命名“平安单位”57个,“平安企业”50家,“平安安溪”建设先进个人156人。
  2007年,根据安溪的县情,按照“条块结合、抓点带面、基本覆盖”的思路,扎实开展平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积“小安”为“大安”的创建格局。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出一批平安创建精品示范村镇、平安村镇,县综治委命名“平安村居”418个,“平安医院”10所。推进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评出市级示范企业11家,市级平安家庭15户;县级平安单位114个,平安企业50家,平安家庭24.3万户(占总户数90%,其中示范户2.17万户)。全面推进“平安边界”“平安文化市场”“平安铁路”等平安创建活动。据省综治委测评,安溪县第四季度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92.76%,比2006年提高0.67个百分点;各级党政领导对平安建设工作重视率87.68%,比2006年提高6.8个百分点;群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77.59%,比2006年提高15.59个百分点。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综治目标管理
  1991—1992年,中共中央综治两个决定颁布后,及时制定下发《安溪县有关机关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安溪县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意见》。1994年起,县委书记、县长每年都与各乡(镇)和县直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也分别同所属单位村(居)签订责任书,并延伸到车间、班组、村民小组。县综治委每年组织两次综治专项检查,并将情况进行通报。在每年召开的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都表彰一批政法、综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同时,县综治委依据有关规定,对存在治安问题突出的综治成员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005年,把综治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范围,建立乡(镇)党政一把手、综治副书记和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抓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个人实绩档案。2006年,结合县、乡(镇)换届选举,对党政一把手和综治副书记抓综治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有8名综治副书记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晋职晋级。2007年,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平安达标县”作为综治责任书的首要内容,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平安安溪”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平安县”创建达标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创建基层安全单位
  1996年,安溪县将创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轨道,成立创安工作领导小组,以创建文明安全小区、安全单位为载体,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全县有235个创安单位投入资金121万元,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紧密结合。1997年,全县重点抓好金融系统和有关基层单位的“三防一保”,带动238个单位搞好安全防范工作。1998年,采取“分级整治”的办法,县抓凤城、城厢、湖头、官桥4个重点镇,各乡(镇)抓37个村(居)单位的整治,使群众反映的治安问题通过整治得到解决。经县综治委年终检查验收,全县创安达标村(居)193个、单位242个。
  1999年,全县对未创安的村(居)进行认真的规划、创建,有118个村(居)达标,占全县村(居)68%。城厢镇下长泰片区6个村,都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在玉田村设立联防站,实行联动;过溪村为解决联防队经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每个村民一年出资5元,对经济有困难的允许申请参加巡逻,“以工代资”。该村坚持夜夜有人值班巡逻,全村一年中没有刑事发案,村民花很少的钱换得全年平安。市综治委专门发《简报》,对过溪村的经验给予肯定、推广。2000年,全县创安重点放在充实内涵、提高质量。城区在巩固美法安全工业小区的基础上,创建德苑工贸区、新加坡花园、集安家属区等作为安全小区示范点,向全城区辐射;农村大力推广城厢镇过溪村、魁斗镇奇观村等群防群治先进典型。至年底,经县综治委验收,全县创建达标安全村(居)占70%。
  2001—2002年,全县建立健全治安巡逻网络。城区由县巡警大队、凤城派出所、村(居)联防队组成;乡(镇)由治安联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巡逻,加强社会面控制。2003—2004年,城区新建安全小区17个,完善封闭式小区23个,建立一批简易半封闭式小区。县、乡(镇)两级政府拨出专项经费,投入小区的“亮灯工程”“车棚工程”“防盗门(锁)工程”和“报警工程”建设。2004年,创安覆盖面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1%。
  2005年,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开始实施《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以街面、社区、内部单位三大防控网络为重点,城区组织一支70人的专职巡逻队,构筑立体型治安防控网络,有效打击现行犯罪。2006年,将建设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管理系统列入安溪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年4月,举行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系统点击开通仪式,第一期64个监控点投入使用。同时,实现110、122、119报警台“三台合一”,形成信息畅通、指挥有力、手段先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第二期完成104个监控点。选聘435个建制村综治协管员。2007年,注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整体联动,逐渐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选聘平安中心户长6413人,组建24支319名乡(镇)治安巡逻队,在乡(镇)区及重点村(居)进行治安巡逻,农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三、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1991年,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队。此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状况明显好转。1994年起,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全县确定12个村为第一批重点整治村。是年1月,长坑乡云集村陈某某采用非法拘禁手段销售茶叶,骗取货款。县领导立即带领政法民警进驻云集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救人质。检察机关立案非法拘禁案8件16人,公安、检察密切配合,组织13次追捕,有效地刹住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对全县轻工、茶叶、机械行业加强整顿,认真处理外地投诉案件,促进企业合法经营。1995年,全县又确定12个村为第二批重点整治村,由县政法委和公检法司分别挂钩,派出人员驻村整治,通过省综治委组织的验收。是年12月,确定官桥、感德、湖头、城厢4个镇为第三批重点整治镇,由政法4家分别挂钩,指导、协助抓好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1996年4月,确定凤城等9个乡(镇)为重点整治乡(镇),县、乡(镇)派驻工作组,开展整治,解决一些突出的治安问题。
  1999年,全县确定官桥镇花岗岩矿区、西坪镇后格村、龙门镇美内村、湖头镇云林村、剑斗镇圳下村、长坑乡华美村、感德镇槐植村、凤城镇华新居委会8个村(居、矿区)为全县重点整治单位。县和所在村(居)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队进驻。工作队进驻官桥花岗岩矿区后对发生的案件全面清理,并在官桥镇召开宣判大会,从严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矿山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2001年,确定对凤城、城厢、魁斗、湖头、官桥、龙门、长坑7个乡(镇)开展治安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六合彩”赌博,多次组织集中统一行动,查获“六合彩”赌博案件786起1676人。2003年,确定凤城、魁斗、长坑3个乡(镇)、3个村和1个单位为重点整治单位。在凤城镇,重点整治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抢劫、抢夺违法犯罪活动;在魁斗镇和长坑乡重点整治经济诈骗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2004年4月,公安部部长助理张新枫到安溪督查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行动,全县加大打击力度,抽调精干力量进驻魁斗、长坑及凤城、城厢等乡(镇),指导、协调专项打击行动,共抓获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288人,投案自首32人。2005年4月,再次部署打击虚假信息诈骗专项行动,共破获虚假信息诈骗案件2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人。
  2006年,继续开展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县组织8个工作队进驻8个重点乡(镇),采取各种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地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467人,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12期。先后在凤城、魁斗、长坑等地召开5场公开处理大会,有力震慑诈骗犯罪。2007年,深入开展“猎狐”专项行动,全县共破获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案件14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8人。
  四、校园周边治安整治
  1991年起,每年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重点对中小学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整治清理,查封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舞厅、电子游戏机室和不健康的书摊等。重点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师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2001—2002年,突出抓在校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学与中心小学均聘任综治副校长,安排政法干警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拒绝六合彩”签名等活动,全县25万名学生参加签名活动。2003年,“9.24”长坑南斗中学治安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将扰乱南斗中学校园治安秩序的涉案嫌疑人缉拿归案。2004年,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的监督管理,打击危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005年,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师生“送平安常识回家”活动;在部分学校设立治安岗211个,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活动场所、摊点87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38个。2006年1月,县综治办、平安办、教育局、公安局确认安溪一中等111所学校为首批县级“平安校园”。2007年,县“平安校园”创建领导组确认铭选中学等135所学校为第二批县级“平安校园”。
  五、铁路护路联防
  2000年,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综治管理。是年4月,安溪县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把护路工作与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对沿线重点人员、场所的管理,建立领导责任制、定期排查制、督查通报制和联防例会制度。组织清理非法道口、侵界种植、违章建筑和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6月,全县铁路有7处因暴雨造成险情,县护路领导小组迅速组织300多人冒雨抢险,终于控制险情。8月,泉州开往龙岩的列车行驶至白濑乡地段时,因受台风影响边坡塌方,一节车厢出轨,3名乘客受伤,县领导立即组织公安民警、民兵应急分队和白濑乡、湖头镇干部职工,投入抢险抗灾,及时调派客运汽车把旅客安全运送返乡。
  2001年,协调解决白濑乡政府所在地位于铁道旁的“协议管理道口”设置。5月,安溪县被省综治委授予“2000年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整治取缔漳泉线K118+258路段城厢镇经兜大桥下非法捞沙点。是年,安溪县被省综治委授予“2001年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2003—2004年,加强对铁路沿线的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2005年,开展铁路沿线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专项整治,对铁路两侧4家站点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搬迁;对19家无证经营的站点给予取缔,继续清理非法道口。6月,县综治办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开展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废旧收购站点的“飓风”行动,查堵销赃途径,取缔非法收购站,查处收购铁路器材案件。2007年,协调解决金谷镇(K93+480M、A94+030M)两处非法道口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城厢镇至金谷镇“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创建活动。县综治办被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05—2006年度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
  六、见义勇为表彰
  1995—2007年,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69人次,其中,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5人。表彰对象来自各行各业,其英雄事迹有舍身与抢劫犯、飞车劫匪、盗贼、杀人犯搏斗的,有为救人勇斗歹徒的,有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学生的,有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而献出生命的,还有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抓获抢劫杀人犯的村民先进群体等。2006年,安溪籍商人吴高明、黄泽辉分别在山西太原、广东汕头见义勇为,当地政府进行表彰慰问,安溪县领导专程前往慰问。
  第四节 机构
  1983年8月,成立中共安溪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编制5人。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简称县委综治办),编制3人,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1994年始,24个乡(镇)均配齐综治党委副书记。1996年,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和督查科,编制6人,实有干部5人,工勤人员1人。2002年,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调研督查股,编制9人,其中,干部8人,工勤人员1人。是年,安溪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2005年,中共安溪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简称610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2006年,县委政法委内增设安溪县反邪教组织宣传教育中心,编制事业干部1人。2007年,县政法委机构、编制人员没变。
  第八章 其他党务
  第一节 人民来信来访
  一、机构
  1991年,安溪县信访局(简称县信访局),实有人员7人。1996年12月,县信访局隶属县政府办,编制5人。2002年,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县信访局(副科级)改为隶属县委办,内设综合股、办信接访股,编制5人。2005年,县信访局(正科级)隶属县委办、县政府办,以县委办管辖为主。2006年,县信访局下设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中心(事业单位),编制2人。2007年,县信访局内设、下设机构和编制没变。
  二、办信接访
  1991—1995年,县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2001件,接待群众来访324批1505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要求政府解决回销粮提价后增加粮价补贴,修复灾后水利设施等问题。县信访局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摘录、登记、转办。同时,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集体来访的突出信访问题,以呈阅件形式,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对转办信件如超过办结时限,则进行督办、直至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群众来信来访年均处理率在95%以上。5年间,县委、县政府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使大部分问题得到解决。1991年5月,官桥镇仁宅村干部来访,反映因受1990年12号、18号台风暴雨影响,该村溪堤和水利设施被冲毁,要求政府帮助修复。接访县领导及时协调县计划部门调拨计划内水泥20吨,平价粮5000公斤,使该村溪堤和水利设施问题得到解决,恢复生产。1995年11月15日,祥华乡部分群众反映因经济困难,子女无法就学问题。县分管领导吴春安及时协调县民政局和县教育局帮助解决。
  1996—2000年,受理群众来信2528件,接待群众来访647批2816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征地补偿和自然灾害善后工作未及时到位等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年均处理率在93.6%以上。1996年,县委书记陈昭扬在官桥镇接访时,督促唐龙工业区兑付官郁村群众土地补偿款71万元,及时化解开发商与当地群众的矛盾。1999年10月9日,安溪遭受14号台风正面袭击,龙门镇灾情严重,全镇死亡8人,一些厂房、民房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11月初,龙门镇寮山、美卿两个村150多位村民集体来访,反映他们遭灾受损严重,要求政府帮助解决。县信访局接访后,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并及时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当晚召集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妥善安置灾民,帮助他们开展灾后自救,恢复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上访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2001—2005年,受理群众来信3397件,接待群众来访1146批6539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拖欠工人工资,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民事纠纷等。2001年,丰田林场黄某等11名退休工人、遗属上访,要求落实退休接收单位,补发1991年以来国家历次调整增加的退休金。经市农办、林业局、信访局和县政府共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对历年拖欠的退休金和遗属补助费6.5万元,由市林业局、县政府按3∶2比例在2000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拨给丰田林场,由该场负责兑现;1999年9月后每月的退休金和遗属补助费,由市林业局、县政府按3∶2比例分担,并于每年1月、7月分两次拨付给丰田林场,由该场按月发放。2003年,尚卿乡青洋村部分村民集体来访,反映青洋水泥厂拖欠工人工资近百万元。县委、县政府及时协调县法院经济庭受理,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拖欠工人工资从该厂拍卖款中解决兑付。2005年6月,官桥镇仁宅村林某等人来访,反映官桥村三角坑角落村民许某等人占用溪滩建石板材厂、沙场,影响排洪,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政府解决违章建筑、清理溪道、恢复排洪能力问题。官桥镇政府承办后,即向当事人发出《溪道清障通知书》。许某等人在8月15日限期前自行清障。
  2006—2007年,受理群众来信629件,接待群众来访419批1866人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拆迁安置,企业停产或改制职工安置、医保,参加中越自卫还击战退伍军人安置、生活待遇等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年均处理率在92%以上。2006年8月3日,县糖烟酒公司后楼商店职工李某等人集体来访,反映2001年7月,该商店店面和职工住宅,在县委党校片区旧城改造被征用后,仍有建筑面积分别为38.43平方米和339.6平方米未置换和补偿,要求政府尽快落实。县信访局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按拆迁协议相关规定予以解决。2007年7月30日,官桥、龙涓等7个乡(镇)陈某等54名参加中越自卫还击战的退伍军人集体来访,要求政府解决他们的安置、待遇、创业、生活补贴等问题。接访后,县民政局进行核实,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07年8月起,每月发给每位参战退伍军人生活补贴100元。
  三、领导接访日制度
  1991年后,根据《安溪县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每月中下旬安排一个接访日,具体由县信访局在年初制订计划,统筹安排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政府正副县长、县政协正副主席等领导接访时间、单位。根据群众来访情况,必要时通知责任单位领导参加,共同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当场处理解决;一时不能或无法解决的,尽量做好来访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县领导每次接访后,县信访局均做好综合汇总、交办、转办、跟踪督办、反馈工作。
  至2007年,县领导接访群众2098批3434人次;受理群众来访反映问题2237件,办结2127件,办结率95%
  四、重要信访件处理与积案排查
  1991年后,县信访局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实行“每月一排查,每月一通报,每月一反馈”制度,做好重要信访件处理与积案排查工作。1991年,办理群众意见集中和热点、难点的重要信件10件,办结8件。
  2000年6月,贯彻全省排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年排查出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10件,其中,省级排查件2件,市级排查件5件,县级排查件3件。经部门协调,省级排查件问题已复查且息诉息访1件,问题已排查需上级帮助解决1件;市级排查件问题已化解4件;县级排查件已化解3件。是年7月,湖上乡黄武村苏某等人来访,反映1959年析村时他们11户被划入黄武村。1981年,该村实行集体山地承包经营,其11户均未能参与,交涉十几年未果。县政府责成湖上乡专门成立调查处理小组协助解决。9月1日—10日,县林业局、县信访局派人配合,实地勘查了解,依照国家相关林业政策和黄武村实际情况,形成调查处理意见,使这11户村民山地承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002年起,县信访局每年均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开展12次—16次信访突出问题和积案排查活动。是年,排查信访件268件,其中,热点、难点问题信访件69件,办结62件。
  2006年,按照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精神,建立健全重要信访件与积案调查处理督办责任追究机制,重点督办久拖不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案件166件,其中,办结省市交办老户、老案信访案件7件。开展信访老户专项治理活动。县信访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对长期信访老户做好政策教育和疏导工作,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要求和实际问题。官桥镇林某平2003年1月因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村林某治、林某珍死亡,已依法处理。但死者林某珍亲属林某明,强行将尸体抬进林某平家中并损坏物品。涉案人员林某明未归案,林某平之父长期上访未果。整治中,县委政法委协调县公安、检察机关,指派专人负责。是年2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明被抓捕归案,并于10月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07年,实行县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制度。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五定”(定牵头领导、定部门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定结案和汇报时间、定回访巩固率)、“六包”(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责任制。全年列入县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44件,办结21件,其中,16年疑难信访案件2件。
  第二节 党校教育
  一、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党校(简称县委党校)内设办公室、行政科、教育科、基层党校指导室,编制30人,实有教职员工17人。2005年,内设办公室、教务室、基层党校教研室、行政管理室、党校工作联络室,编制24人,实有教职员工21人。2007年,县委党校内设机构、编制没变,实有教职员工19人,其中,高级讲师7人,讲师3人。
  二、干部培训
  (一)培训班次
  1991年,县委党校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48人;举办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岗位培训班2期,共培训321人次。1992年后,持续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主要有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非中共党员干部读书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拔尖人才读书班、WTO知识培训班、中青年干部英语培训班、科级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读书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骨干培训班、科学发展观研讨班、中共十四大精神读书班、中共十五大精神理论研讨班、中共十六大精神学习骨干培训班、中共十七大精神理论骨干培训班以及公务员过渡初任、在职知识更新培训班等。至2007年,共举办101班次,培训人数13468人次。
  (二)课程设置
  1991年,县委党校按照规定以“老五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进行课程设置,组织教学培训。1992年后,课程设置内容向专题教育和能力培养转变。1995年,贯彻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按照“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要求,课程设置打破“老五门”框架,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重点开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1997年,开设专题讲座课。专题讲座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规党纪、党的重大会议精神和国内国际形势等。
  2000—2005年,按照“理论武装”“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理论武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世界眼光”以“五当代”(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律与我国法制建设、当代世界军事与我国国防、当代世界思潮与民族宗教)为主;“战略思维”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现实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问题为主;“党性修养”以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党风党纪教育和实践为主。
  2006年,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要求,对课程设置的科学化、合理化进行新的探索。至2007年,基本形成“五个模块”课程设置模式,即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与最新理论教育模块、省市县情教育模块、岗位工作能力需求教育模块、党性修养与廉政教育模块和其他知识能力教育模块。课程设置主要有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导读,《邓小平文选》导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政治学,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及其应用,市场经济理论,当代管理学,世界经济,农村经济,中国共产党党史,党性修养,行政管理学,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网络基础与网络应用等32门课程共203个专题。同时,按照教学时代性要求,及时把中共中央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和新观点、新理论、新论断调整充实到相应课程设置模块中去,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教学改革
  1991年,县委党校对传统的程序式教学法(一般学校通用的讲解法)进行改革探索。1995年,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在不完全否定程序式教学法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启发式教学法。是年起,在教学改革中,逐步加强电化教学建设。
  2000年,根据新世纪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继续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方法。2005年,在全县科级干部进修班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精选“哈尔滨市政府应对水危机”等4个案例,让学员分组研讨,逐一分析和研究政府在应对和处置这些公共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是年,县委党校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配置幻灯机、摄像机、投影仪、电子计算机等电化教学设备,与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系统联网,实现以多媒体教学为主要手段的教学培训方式。
  2006年,教学改革以调整合理师资结构为重点。坚持“三三分”聘任授课教师,即省市党校、高校专家,约占1/3;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具体业务部门领导、相关领域研究专长者、工作突出者,约占1/3;县委党校教师,约占1/3,保证按需施教、全面发展。至2007年,县委党校通过教学改革,形成包括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2+1”式、互动式、案例式、情景模拟式、体验式等具有基层党校特色的多元化教学方法体系,保证党校教学和培训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函授教育
  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 1991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福建分院在县委党校设立函授辅导站,使安溪成为全市最早开办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简称党校函大)的县(市)之一。党校函大开办党政干部管理和经济管理2个专业,设《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36个学科,学制3年。采取自学为主,集中面授辅导、完成作业为辅的方式。每学期均有2科考试科(闭卷)和1科考查科(开卷)。考试科由中央党校统一命题,省委党校和市函授学区派员巡视;考查科由市函授学区统一命题。是年,参加党校函大教育学员31人。至1993年,首届党校函大毕业学员30人。1999年,党校函大增设法律专业,党政干部管理专业改为行政管理专业。至2007年,函大学员在校86人,毕业累计1165人。
  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 1993年始,县委党校承办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简称党校函本),开办党政管理、经济管理和政法3个专业,学制两年半。其学习、考试、考查方式与党校函大相同。是年,参加党校函本教育学员77人。至1995年,党校函本学员毕业70人。1999年,党政干部管理专业改为行政管理专业,政法专业改为法律专业。至2007年,函本学员在校472人,毕业累计1525人。
  四、学术研究
  学术活动 1991年,县委党校学术研讨(究)活动主要由基层党校指导室负责,并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1992年,基层党校指导室改为基层党校教研室,设正副科长各1人,教员2人。1995年10月22日,县委党校制定《关于教职工科研成果奖励的规定(暂行)》,鼓励教师在科研方面不断创新多出成果。后又对该规定进行3次修订,促进科研管理规范化。县委党校多次组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学术研讨会和现实问题研究活动。2004年5月,由省委党校主办、县委党校承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龙岩5地市党校教学研讨班。2006年8月,县委党校承办泉州市委党校系统教学研究年会。
  科研成果 1991—2007年,县委党校教研人员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141篇,其中,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等省级以上CN刊物上发表56篇。同时,在县级以上征文活动和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比活动中获奖52篇。
  第三节 党史研究
  一、机构
  1981年5月,成立中共安溪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1989年8月,更名为县委党史研究室(简称县委党史室)。1991—1998年,县委党史室编制5人。1999年12月,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确认县委党史室是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建制,编制7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2年7月,县委党史室内设人事秘书科、征集研究科、宣传编辑科。2004年3月,县委党史室内设的科改为股。2007年,机构、编制没变。
  二、史料征集
  1991—1993年,在充实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党史资料的同时,重点围绕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各项运动开展史料征集。先后征集到老革命工作者回忆文章10万多字,图片200幅。查阅1953—1958年有关档案131卷,摘抄档案资料200多篇。完成土地改革、剿匪反霸、民主建政、“三反”“五反”“三大改造”、反右派斗争、“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等史料征集。
  1994—1998年,根据省、市中共党史工作的规划要求,把史料征集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时期。至1998年,共查抄有关档案412卷,摘抄60多万字,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各时期大事记的史料征集。
  1999—2002年,主要围绕党史画集的编写,以抢救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史“活资料”为重点进行史料征集。通过发出《关于征集建国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党史文物、图片、资料的函》,从中央军事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福建省档案馆、省革命历史纪念馆、省委党史研究室、福建日报社等单位和部分离、退休老干部手里征集到1584幅历史图片及部分珍贵文物。同时,对20年(1982—2002年)全县中共党史书籍、资料、刊物、文书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共整理文献、刊物103种、1523本,写成卡片2788张,目录29748条。
  2003年,中央和省、市提出“进一步把党史征研的重点从新民主主义时期转移到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时期上来”的要求。县委党史室在继续做好抢救党史“活资料”工作的同时,调整党史资料的征集重点。2004年4月,经县委同意创办《安溪大事记》(月刊),及时征集安溪境内发生的大事、要事的相关资料。至2007年,编出《安溪大事记》(月刊)45期,共18万字。至是年底,共征集到党史文字资料130多万字,图片320多幅;还做好资料的整理与电脑录入工作,共录入文字资料270多万字,图片600多幅,为开通安溪中共党史网站加大党史宣传打下基础。
  三、编纂研究
  (一)党史编纂
  《安溪英烈》 1989年1月始编,1991年5月出版。主编林秉成。该书收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牺牲的县(团)级干部的传略和早期较有影响的中共党员的生平简介18篇,怀念文章6篇;收入187名安溪籍烈士和65名外县籍烈士英名录,全书共10.4万字。
  《安溪地下革命斗争情况简介》 1991年1月始编,1991年8月出版。编辑林秉成、廖明月、叶建国。该书主要记述安溪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历史时期,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斗争情况,并附有金谷、魁斗、蓬莱、官桥、龙门、长坑等乡(镇)的革命斗争史情况介绍,全书2万字。
  《烽火岁月》 1992年3月始编,1993年3月出版。主编林秉成。该书以回忆录的形式,收编老同志撰写的亲身经历当年激烈斗争的回忆文章23篇,较全面地反映安溪等地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仆后继、不屈不挠的斗争史,全书12万字。
  《中共安溪地方史主要事件》 1992年1月始编,1995年3月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林秉成。该书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生在安溪等地的30多个主要事件,并附录安溪革命遗址简介。全书11.2万字,被列为“八闽风雷·事件”丛书之一。
  《中共安溪地方史大事记》 主编林秉成。该书收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是1927年8月至1949年10月)发生在安溪的大事。全书6万字,1995年出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安溪大事记》 1999年出版。主编林秉成、汪小安。该书主要收录1978年12月至1998年12月发生在安溪的大事,全书20万字。
  《世纪历程画集》 1999年8月始编,2002年6月出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克辉题写书名,16开精装彩印本。主编林锦明,副主编陈炯仁、王朝晖、李成佳。该书为中共安溪地方史画集,共收辑具有中共安溪地方组织时代风貌的彩色、黑白照片500多幅,体现中共安溪地方组织领导人民艰苦奋斗的历史足迹。
  《龙门风雷》 2001年12月始编,2003年3月出版。主编林金狮、陈文苑,副主编李成佳、王朝晖。该书由县委党史研究室与泉州市闽粤赣边区革命史研究会联合编纂,共收入老同志反映安溪龙门地下斗争回忆文章19篇,全书20万字。
  《新中国成立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安溪大事记》 2005年6月出版。主编陈文苑,副主编李成佳、林秉成。该书主要收录1949年10月至1978年11月发生在安溪的大事。
  《中共安溪地方史大事记》2004年3月始编,2005年6月出版。主编陈文苑,副主编李成佳、林秉成。该书按时间顺序,系统记述1927—2003年中共安溪地方组织领导安溪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所发生的大事、要事,是继《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安溪县组织史资料》之后又完成的一部地方党史典籍,全书45万字。
  (二)专题研究
  安溪党史的专题研究可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991—2000年,根据福建省党史六年工作规划和泉州市党史“八五”征研规划,确定18个专题进行研究,写出专题文章14篇。此外,参与《中共泉州地方史》(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编纂,负责第五章《安南永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发展》、第八章第二节《白皮红心策略的成功运用》以及第九章第二节部分的编写。第二个时期从2001—2007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围绕资政育人根本任务,以服务现实需要为出发点,从现实中找专题,从历史中寻经验来展开专题研究,共写出专题文章19篇,其中,由陈文苑撰写的《试论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成立的历史背景、意义及现实的启示》及由胡新尚、林秋芳撰写的《试论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以民为本的政权建设思想》发表在《泉州党史》2003年第3期;胡新尚撰写的《浅谈红军精神与新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发表在《泉州党史》2003年第3期,并获“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优秀奖。
  四、宣传教育
  (一)宣传纪念活动
  1991年,举办安溪县革命史图片展览,出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专刊,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组织党史知识竞赛和举办征文活动。1998年,中共龙门地下党组织重建60周年。与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和龙门镇党委等单位联合,召开纪念大会、老干部座谈会、出版纪念专刊。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发行省委党史研究室主编的《奋斗·辉煌》《五十年五十事》等纪念书籍,与县委办、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安溪解放50周年纪念座谈会。
  2001年,配合县委办、县政府办等单位筹办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纪念大会,发行《泉州建设改革史画集》等纪念书籍,协助各乡(镇)、学校办好建党纪念宣传栏,与有关部门编印建党知识手册、举办知识竞赛,协同宣传、文化等部门编排上演现代高甲戏《英烈千秋》。2003年8月,由中共泉州市委主办,安溪县委、县政府承办的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成立70周年纪念大会在安溪召开。县委党史室为纪念大会准备相关材料,重新布置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纪念馆,撰写研讨文章参加泉州市学术研讨,出版相关纪念专刊。
  2004年,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协助县委举办邓小平理论研讨会,为大会提供材料;与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教育局联合举办“邓小平生平与思想”征文比赛。2005年,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发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图片》;在安溪文庙举办抗日战争大型图片展览,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征文活动,出版纪念专刊。
  2006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配合县委开展系列活动。同时,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团县委等单位联合举办“茶都之夜”文艺晚会及以红军长征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灯谜竞猜活动。2007年,中共安南同县工委成立60周年,与安溪乡讯社联合出版纪念专刊。
  1991—2007年,县委党史室与有关部门联合,深入中小学校、基点村讲授党史50多场次。撰写各类宣传文章90多篇,其中,被国家、省级以上书籍、刊物采用28篇,被市级书刊采用43篇,为县有线广播提供广播稿32篇。
  (二)出版党史刊物
  1991—1999年,县委党史室编写出版的刊物《安溪党史参考资料》(不定期),后更名为《安溪党史资料》,共编辑出版11期,每期4万字左右。后停办3年。2002年复刊并更名为《安溪党史》(每年两期)。至2007年,共出版12期,每期约4.5万字。
  (三)教育基地建设
  1991—2000年,县委党史室挖掘党史资料,整理刊印全县15处主要革命遗迹简介。协同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广电局、博物馆等单位和龙门、金谷、长坑等乡(镇),修缮中共安溪中心县委遗址、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旧址、温泉“青云楼”、军政干训班遗址、中共安南同县工委成立遗址及郭节烈士纪念碑、龙门革命烈士纪念碑等史迹10处。2001—2007年,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关工委等单位联合,在湖头慈山学校、龙门、金谷东溪、崇德中学、温泉“青云楼”、佛仔格中新厝、贞洋祖厝等地建立革命纪念馆6个,初步形成一个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网络。
  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一、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老干部局(简称县委老干局)内设秘书股、安置股。是年,成立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挂靠单位有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后更名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关工委)、县老年学校。1993年2月,安溪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县委组织部、老干局、县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等单位领导组成。是年3月,县老年学校经县委批准升格为县老年大学。1996年12月,县委老干局内设秘书科、管理活动科,编制8人,其中,工勤1人。2002年,县委老干局内设办公室、服务管理股,编制5人,其中,工勤1人。县关工委事业编制2人。2006年,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事业编制各1人。至2007年,县委老干局机构、编制没变。
  二、管理与服务
  1991年,全县属县委老干局管理的离休干部278人。1998年起,增加24名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5月12日参加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退休干部(简称“5·12”退休干部)和13名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至2007年,全县属县委老干局管理的离休干部197人,“5·12”退休干部20人,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27人。
  管理 1991年,安溪县坚持实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五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制度。通过挂钩联系,及时帮助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1992年,实行老干部工作责任制,每3年,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县直主管部门签订老干部工作责任书,并把老干部工作责任制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范围。1997年,老干部工作责任书签订范围扩大到老干部原单位与老干部个人。1998年,对老干部工作责任制实行考评奖励办法,运用激励机制,推动老干部工作开展。是年7月,县委老干局做好老干部工作文书档案,归档立卷95卷。2001年,建立离休干部信息库,设置信息系统,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建档工作。2005—2007年,实行驻村(居)干部与老干部联系挂钩制度。驻村(居)干部不定期与老干部思想交流,倾听意见,向老干部传达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送达文件和政治学习材料,及时了解所在地老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身体健康情况。
  服务 1991年3月,县委老干局围绕“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和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创办县老年学校,开设6门学科。1992年,县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设立阅览室、台球室、乒乓球室、棋牌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长期为老干部和社会老年人服务。每逢重大节日,组织老干部开展麻将、门球、乒乓球、台球等体育竞赛和南音、书法笔会、联欢等活动。1993年,县委老干局协调县财政等部门,逐步增加县老年大学设施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00年,从原县皮革厂楼房划拨1200多平方米给县老年大学作为教学和活动场所。至2007年,县老年大学有学员近600人,开设18门学科,配备专兼职教师28人,添置电脑20台、钢琴1台。2005年11月,县老年大学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省老龄委办、省老年大学授予“全省老年教育先进集体”。2006年12月,县老年大学被市老教委评为“老年教育示范校”。
  三、政治待遇落实
  1991年,安溪县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按规定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等,逐渐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较好发挥老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1992年,抓好老干部政治学习,开办老干部读书班。1998年,全县建立19个离休干部党小组和26个学习小组。2000年,建立老干部学习制度,规定每月16日为老干部政治学习日,每季度举办一次学习讲座或专题报告。2001年,贯彻实施《福建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规划》,根据离休干部党员的分布情况和单位性质,按照“方便、就近、自愿”的原则,成立两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组织党员活动。至2007年,全县成立3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27个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在县老年大学开办离休干部班;老干部政治学习由原来每月一次增至两次(每月16日、30日)。每年为老干部订阅各种报刊杂志500多份,对70岁及其以上的老干部逢十祝寿。每两年组织老干部进行一次体检。1991—2007年,走访慰问老干部7000多人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36人次,邀请参加大型会议、重要庆典活动21次,组织参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17次。慰问住院、病瘫的老干部2000多人次,慰问老干部遗属200多人次,每年发放慰问金和困难补助费10多万元。
  四、生活待遇落实
  “两费”建房费落实 1991—1998年,全县解决311名退休改为离休干部的建房费和26名老干部自建房的宅基款。解决87名离休干部配偶农转非。1999年,建立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对全县70名企业离休干部“两费”实行统一收缴、统一支付。2001年2月,对企业离休干部及“5·12”退休干部的医疗费加以完善,实行“全县统筹,财政保底”办法,由所在单位每人每月500元汇入县公费医疗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出台《安溪县老干部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老干部医疗保健领导小组,各医疗单位成立老干部医疗保健服务小组。2003年,县委、县政府制发《安溪县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的暂行规定》,对关停并转企业负担不起“两费”和遗属生活费实行由县财政承担。2004年,对老干部危重病抢救范围的医疗费自付部分实行比例补助,减轻老干部自付费用过重问题。2005—2007年,全县老干部医药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按规定实报实销。
  社会优待 1992年,县粮食局在城关各粮店设立离休干部购买粮油专窗,实行记证、交款、付物“三优先”,对身边无子女照顾的老干部给予送货上门。县医院及各乡(镇)医院实行老干部看病“四优先”(优先挂号、门诊、取药、住院抢救)。1995年,在县医院及部分乡(镇)医院设立老干部门诊专窗、专门病床,为老干部就诊服务。1999年,对老干部实行城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免费进公园和风景区、上公共厕所、进图书馆、与各种非营业性展馆等6项社会优待。2001年,县卫生局对老干部发放优惠卡,在全县医疗单位就诊免收挂号费。县医院设立“120”绿色通道,城区老干部呼叫“120”出车费优惠30%。2002年,县广电局对老干部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户优惠80元。2004年,县电力公司为老干部每月提供免费用电10千瓦时。2005年,城区改建办对离休干部住房拆迁补偿实行每户增补房屋拆迁费1万元。县财政对享受副处级以上的离休干部住宅电话费补贴从40元提高到60元,处级退休干部的住宅电话费补贴60元。2006—2007年,县自来水公司为老干部每月提供免费生活用水5吨。
  五、发挥老干部作用
  1991—2007年,县委老干局根据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和关心下一代成长等方面发挥老干部作用。17年间,县委老干局会同县老龄委、县关工委等团体组成各种报告团、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基层中小学巡回宣讲600多场次,受教育66.7万人次。全县有68名老干部被聘为各社会团体、机关、学校的领导成员、顾问和县城地区中小学校外辅导员、县党风廉政监督员;有28名离休干部被聘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指导员。
  第五节 保密工作
  一、机构
  1991年7月20日,安溪县国家保密局成立(简称县保密局),编制4人。1996年,县保密局并入县政府办公室,加挂安溪县国家保密局牌子。1997年,县保密局划归县委序列,在县委办公室加挂安溪县国家保密局牌子,编制1人。至2007年机构、编制没变。
  二、宣传教育
  1991年,县保密局把《保密法》列入普法规划,通过广播、黑板报,墙报、幻灯片、标语、录像、知识竞赛、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1992—1994年,全县共印发《保密法》2000本,《保密法规文件汇编》2700多本,各种保密宣传材料3700多份。1995—2007年,县保密部门采取以会代训或参加省、市保密局培训等方式,对全县专兼职保密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保密业务培训。县、乡两级党校把《保密法》知识纳入教育计划,每年举办多期培训班,把保密工作法规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每期培训班至少开设保密课程8课时以上。
  三、保密管理
  定密工作 1991年,县保密局发出《关于划定各单位保密范围和密级的通知》。至1998年,全县33个单位完成划密工作。1999年,县保密局发出《关于规范定密工作的通知》,实行“经办人员拟定密级,保密领导小组核定密级,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密级”的定密“三级责任制”,使定密工作逐步规范化。2000—2006年,贯彻执行《福建省规范定密程序规定》要求,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普遍确立定密负责人、定密工作机构和定密审核人,提高定密工作准确性、科学性。至2007年,全县无出现“滥定密”“乱定密”的现象。
  秘密载体管理 1991年,县保密局强化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运转、清退、归档、销毁、保管各环节保密管理,将磁介质、光介质、电介质等新型秘密载体纳入管理范畴。1992—2000年,县委办公室每年对机要文件清理2次—4次。2001—2007年,全县各机关保密单位均购置密码文件柜、文件碎纸机等设备,增强技术防范能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1993—2007年,县保密局制定一系列加强计算机、传真机和通信管理规章制度,印发机关、事业单位执行。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信息保密源头关,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上网信息保密审查,严禁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规定“一机两用”的计算机必须安装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认证通过的网络安全隔离产品,并全面推行上网单位签订保密责任状管理办法,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发生泄密事件。
  社会性保密行政管理 1993年,县保密局下发《关于印刷、复印行业注册备案的通知》,对社会上营业性的电脑打字店、印刷厂、复印店和废品收购站等行业实行保密管理,堵塞泄密源头。要求公私印刷、复印等行业应到县保密局重新进行注册登记,报市保密局批准,办理经营许可证。1994年,县委、县政府机关文印室作为全县国家秘密载体打印、复印点。
  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与重大活动保密管理 1991—1992年,县保密局检查全县33个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工作。1994—1997年,着重抓第二、三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保密工作及安溪乌龙茶传统制作工艺保密工作。2001年,县教育局拨专款重建中、高考试卷保密室。2002—2007年,县保密局协调县公安局和县招生办,进一步搞好中、高考保密工作,确保各类统一考试秘密安全。
  四、执法检查
  1991年,开展全县保密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内容包括保密组织机构建设、保密设施配置和保密环境等,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1996年,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落实保密职责情况检查活动。1998年,开展全县保密执法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的情况。
  2000年,县保密局协同有关部门对县直要害部门、涉密单位进行保密技术测试检查。2002年,开展党政机构改革保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泄密隐患。2007年,组织开展涉密载体保密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涉密载体数量、保密制度建设,涉密载体制作、收发、使用、保管、清退、销毁等情况和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管情况。至是年底,全县没有发生重大泄密事件。
  第六节 政策研究
  一、机构
  1991年,中共安溪县委政策研究科(简称县委政研科),编制2人。1997年8月25日,县委政研科与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编制4人。2002年10月,撤销县委政研科,成立政研股,隶属于县委办公室,至2007年没变。
  二、专题研究
  1991—1998年,县委政研部门围绕党建工作、加快区域特色经济发展、脱贫致富奔小康等55个专题进行研究,撰写《锐意进取,再创辉煌》《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必须注重效益》《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等55篇调研报告或论文。其中,《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必须注重效益》入选福建省党建重点调研课题。
  1999—2000年,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34个专题进行研究,撰写《安溪县乡镇企业开拓市场的实践与对策》《安溪县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实践与启示》等26篇调研报告。县委政研部门配合国务院发展中心“中国县域经济发展之路”课题组开展调研,调研成果《中国县域经济发展之路——福建安溪模式的研究与启示》专辑在2000年《管理世界》增刊刊载。
  2001—2002年,围绕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升竞争力等15个专题进行研究,撰写《实施五大工程,发展安溪茶叶》《安溪县提升竞争力的三个关键》《立足县情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等20篇调研报告或论文。
  2003—2004年,围绕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建设现代山水茶乡、加快发展安溪县高中阶段教育、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等23个专题进行研究,撰写《着眼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等25篇调研报告或论文。
  2005—2007年,围绕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县域经济新活力、加速工业、茶业发展、建设“平安安溪”等25个专题进行研究,撰写《加快茶叶发展,促进经济腾飞》《建设“平安安溪”的实践与思考》《融入港口经济圈,支撑带动创新业》等25篇调研报告或论文。
  三、调研活动与成果
  1991—2007年,县委政策研究部门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先后对152个专题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或论文151篇,编发《安溪调研》185期,其中,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30篇。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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