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础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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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7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础建设
分类号: C923
页数: 2
页码: 125-12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计划生育的基础建设的村(居)计生网络、创建计生合格村(居)、村(居)民计生自治、台账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计划生育 基础设施

内容

一、村(居)计生网络
  1991年,全县村(居)委会共聘请计生管理员529人。管理员实行月例会制度,每月县、乡(镇)财政补贴计50元。1994年6月,村级配备计生党支部副书记,原则上按“千人一员”(每1000名村民配备1名管理员)配备村级计生管理员。1995年,县政府制定《安溪县村级计生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1998年,以龙门镇寮山村为试点,全县建立计生中心户(计生协会小组)6529个,一般按村(居)民小组设置户(组),同时选聘6529名计生中心户(计生协会小组)长。计生中心户长发挥“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作用。1999年,各村(居)建立由10户左右组成的计生联系户,全县共
  2.5万个计生联系户。2003年,取消村级计生党支部副书记职位。村级计生党支部副书记、计生管理员、计生协会正、副会长统称村级计生专职干部,全县共有1094人,每人每月县财政补贴200元。2004年,推行村计生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2006年,实行村级计生例会平时考核办法。
  二、创建计生合格村(居)
  1991年,全县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三无”(无政策外怀孕、无大月份引产、无早婚早育)村(居)活动。1996年,按照省制定的计划生育合格村条件及标准开展创建合格村活动。1998年1月,县委、县政府命名凤城镇凤山居委会等54个村(居)为全县第一批“连续二年计划生育工作合格村”称号。2000年起,组织对计生合格村创建情况进行考核。2001年,对计生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安排乡(镇)和县直单位挂钩,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07年,全县计划生育合格村(居)270个。
  三、村(居)民计生自治
  1993年,根据市计生领导组制定的村自管理标准,全县确定53个村(居)为示范单位,开始实施计生村自管理办法。1997年,在参内乡大厝村、魁斗镇溪东村、湖头镇上田村进行计划生育村自管理试点。1999年,推行计生工作村自管理。2000年10月,以参内乡大厝村、魁斗镇溪东村为村自管理示范点推广全县,各村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2006年起,按照“四个确保”(确保广泛性,确保程序、内容的合法性,确保可操作性,确保公开性)要求,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党支部领导、村(居)委会实施、计生协会参与、群众作主、依法管理”的机制,实行计生村务公开制度,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
  四、台账管理
  1991年,全县统一建立乡村两级计生工作台账,做到及时滚动、台账与实际、报表“三一致”。1996年,县计生局和10个乡(镇)配备电脑。1997年,建立乡村两级14簿1卡的各种台账及花名册、村级月报表,对已婚育妇、未婚青年、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8月,参内乡大厝村在全县率先使用微机管理业务台账;年末,全县乡(镇)计生办全部配备电脑,人口与计生统计台账信息初步实现微机化管理。2000年,魁斗、参内、虎邱、西坪4个乡(镇)及所属村(居)的计生台账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2002年,在龙门镇观山村开展“党政领导、部门配合、政策法规、统计分析、宣传教育、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协会建设”八方面计生台账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7月,全县推行。2003年9月,全县乡(镇)及所属村(居)全部取消手工台账,实现微机化管理。2006年起,建成县、乡两级VPN专网,通过网络上传下达各种数据、材料,及时掌握全县的计生信息动态。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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