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护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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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保护管理
分类号: TV213.4
页数: 2
页码: 105-10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的自然资源与管理的水资源与管理的保护管理的水资源配置规划、水功能区管理、节约用水、依法治水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水资源 管理

内容

2003年底,泉州市启动晋江流域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试点工作,用3年时间完成晋江流域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三个方面的十项工作任务。2005年,安溪县制定《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推行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公开竞标、有偿开发,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水能资源的优化配置,杜绝盲目开发水能资源。2006年11月,县水利局编制《安溪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规划》,提出水资源配置的相应措施:加快建设小型蓄、引、提水工程等,增加乡镇、农村的有效供水,保障饮用水安全;扩大城乡自来水厂的供水规模,纳入供水工程网络,实施城镇生活、工业统一供水。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投资,强化节水,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农田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试点等工程。加快建设水资源保护工程,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站、石材业综合整治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至2007年,配合省、市水利部门完成晋江西溪流域综合规划,以及龙涓溪、举溪、福前溪、潮碧溪、祥华溪、白珩溪(芦田溪)等19条流域的综合规划。
  二、水功能区管理
  1991年,制定和落实水功能区内取水许可证制度,取水工程须经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后须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2005年,完成水功能区13处立碑标识工作,共有一级水功能区11个,其中,保护区3个、保留区2个、开发利用区6个(暂无缓冲区),为推动水功能区管理提供重要依据。2006年,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晋江源周边1300公顷山地实行封山育林、疏地造林及退耕还林,在云中山自然保护区扩大范围建立晋江源生态保护区,切实保护水资源。至2007年,完成县内重点河段41处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
  三、节约用水
  2006—2007年,依据《安溪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规划》,实施节水工作。工业方面,实施建材、食品、冶金等高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倡一水多用,优水优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回用率。农业方面,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发展管灌、喷灌、微灌、滴灌、渗灌和稻田薄、浅、湿、洒等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生活方面,开展社区节水试点,建设居民小区和服务行业中水建设示范工程,带动全县中水回用;推广应用节水器具,通过政府补助和引导,普及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20%—30%。
  四、依法治水
  1991年,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安溪实际,制定《安溪县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基础工作报告》《安溪县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溪县河道采沙开采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等文件,为全县依法治水提供依据。1992—1997年,组建水政监察队伍,成立安溪县人民法院水利电力法规执行室和安溪县水政监察大队。1998年6月,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2002—2007年,开展河道采沙专项执法活动,整治城东桥闸下游至参洋片区参内河段、官桥河段等非法采沙点,及时查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确保河道安全。17年,水利部门运用电视、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水法》以及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的法规,制作播放《山清水秀、依法治水》和《人·水·法》等水政监察专题片,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营造依法治水的良好氛围。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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