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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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4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土地监察
分类号: F301.21
页数: 2
页码: 98-9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的自然资源与管理的国土资源与管理的土地监察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国土资源 土地监察

内容

1991—1994年,坚持“严格监督、严肃查处、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土地巡逻监察制度,重点加强对省道206线、207线、307线、308线两侧、各乡(镇)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加大对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力度。1995年,根据国家、省、市土地局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发出通知,成立安溪县1995年土地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共分3路,对全县1992年4月以来各项建设用地进行检查,对160宗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乡镇企业用地)进行清理,查处未批先建76宗,查处邮电11个模块局的建设用地,查处10宗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贸市场商品街超批多占用地4.24公顷。对剑斗镇剑斗村越权出让土地使用权依法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所得。1999年,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强化土地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共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行为86起,面积0.73公顷,其中,耕地0.57公顷。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房81幢,面积0.6公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3件,办理省、市督办件29件,领导督办件32件,办结率100%。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4件,全部办结。处理1991年至1997年4月期间违法用地4335宗。
  2000年,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全方位的土地动态监察,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行为139起,面积1.1公顷,其中,耕地0.77公顷。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房68幢,恢复耕地面积0.79公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3件,办理省、市、县督办件87件,办结率100%。查处感德镇霞云村汪某德违法占地抢建住宅案件。配合县纪委查处尚卿乡非法出卖集体土地案件,并责成退回土地款。查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件1起,没收非法所得2.4万元。2001年,采取分片包干负责制,实行土地分等定级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制止、查处一些违法占地行为和借清地之名乱卖地、乱收款案件。至2002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81件,查处率100%。承办上级督办件136件,办结率100%。制止违法占地280宗,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房64幢、面积0.48公顷。
  2003—2004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1283宗,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185幢,面积2.18公顷。拆除违法占地建房124幢,面积1.23公顷。接待群众来访197批375人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690件,承办上级督办件118件。
  2005—2007年,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572宗,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308幢,面积3.32公顷。接待群众来访71批128人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395件,承办上级督办件113件。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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