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地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4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地籍管理
分类号: D912.3
页数: 2
页码: 97-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的自然资源与管理的国土资源与管理的地籍管理的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使用权证年检、基准地价评估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国土资源 地籍管理

内容

一、土地登记发证
  1991年,全县办理土地登记发证6002宗。1992年,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土地局、体改委〈关于开展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推广参内乡圆潭村非农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对全县农村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登记发证和国有、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办理土地登记发证26940宗。1993—1994年,办理土地登记发证89381宗。1995—1998年,办理土地登记发证44272宗。1999年,办理城乡土地登记发证3985宗,其中,城镇1995宗,农村1990宗。2000年,办理城乡土地登记发证6590宗,其中,城镇2121宗、农村4469宗。
  2001—2002年,全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6168宗;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4642宗。2003—2004年,办理土地使用权发证8428宗;完成辖区内集体土地地籍测绘和图件绘制工作,完成347个村的界址调查和权属调查,调处土地权属纠纷8宗。2005年,完成全县24个乡(镇)443个村(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率96.1%,并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2006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2716宗,其中,企业用地140宗,转让房地产变更登记260宗;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分割登记发证288宗,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181宗。2007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647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830宗;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104宗,面积17.26公顷,收取出让金1026.85万元。
  二、土地使用权证年检
  1997年10月,在蓬莱镇联中村开展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年检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经验收后在全县推广。1998年,全县土地使用权证年检工作全面铺开。至2000年底,共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年检17.8万宗,基本完成第一轮全县土地使用权证年检工作,检证率94.7%,并全部录入电脑。2001年1月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停止土地使用权证年检工作。
  三、基准地价评估
  1994年4月,制定《安溪县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基准地价》(试行),作为招商中评估土地价格和征收土地有关税费的依据。2000年,完成全县基准地价的修编工作,通过市土地局验收。2001—2002年,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2004年4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编更新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华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合作,对全县规划区面积约27.5平方公里和22个乡(镇)建成的镇区土地,开展新一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是年底,全县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修编更新基本完成。2005年,完成新一轮安溪县城镇建设级别和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全县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编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并报县政府批准。9月,发布公告。10月1日开始施行。2007年,对全县主城区规划区面积约28.8平方公里及其23个乡(镇)近期城(集)镇规划区土地,开展新一轮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