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
页码: 92-9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安溪县自然资源与管理的国土资源与管理的土地资源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安溪县 国土资源 土地资源

内容

1992年,安溪县对城镇规划区土地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是年,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9.41公顷。1994年,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4.90公顷。1999年,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12公顷;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194宗,抵押金额6948.2万元。
  2001—2002年,成功招标出让县委党校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2.01公顷,收取出让金1.058亿元,超过标底280万元,创下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总价的新高;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341宗,抵押金额33435.22万元。
  2003—2004年,全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年共发布公告13宗,流拍2宗,成功出让11宗,其中,拍卖2宗,挂牌9宗,总面积66.52公顷,起拍价51828.81万元,成交价63689.47万元,增值11860.66万元。
  2005年,加快土地市场配置步伐,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是年,成功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1宗,总面积43.64公顷,成交价34231万元。2006年,成功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0宗,总面积10.96公顷,成交价30618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源紧缺、房价高涨的局面。
  2007年,成功挂牌出让中国家居工艺城、龙津公园拓宽改造片区、家乐福大卖城等1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3公顷,成交价27588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安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