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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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003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4
页码: 87-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水土保持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治理、机构与管理等。
关键词: 安溪县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内容

一、水土流失状况
  1991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539.6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17.64%,其中,强度流失面积101.84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18.87%。1996年,开展定量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每年每平方公里大于500吨)683.7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22.36%,其中,强度流失、极强度流失、剧烈流失面积140.02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2.04%。流失强度最大的官桥、龙门镇,侵蚀模数每年超过5000吨/平方公里。1998年,县水土保持试验站测算,全县侵蚀坡地年平均侵蚀厚度为0.3厘米,流失地平均侵蚀模数每年每平方公里3834.38吨,年流失量311.18万吨。1999年10月,受第14号台风影响,龙门镇锁蛟水库上游因崩岗等造成水土流失下泄的大量泥沙流冲跨水库坝体,埋压下游10多公顷的农田和3家石板材厂,造成6死1伤,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2002年调查,全县发生崩岗4243处,占全省崩岗总数一半左右,涉及全县24个乡(镇),面积19.24平方公里,其中,弧形、瓢形崩岗分别占40.7%、39.5%,混合形崩岗占7.4%,爪形崩岗占4.4%。至2007年,全县因水土流失耕地受灾面积330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0.47%。水利设施淤塞,如城厢镇林前水库,官桥镇中心水库、乌坝水库和龙门镇锁蛟水库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淤满报废。
  二、水土流失治理
  (一)机制创新
  1991年,改变过去按计划分配任务、单纯政府投资的治理方式,落实“谁治理、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采取以个人承包为主的治理新机制。是年起,城厢镇个体户陈金良继续承包10.7公顷的崩岗侵蚀劣地,投资100万元,连续进行综合治理,一个“庄园式”的果园——勤德果场已具雏形,年收入5万元以上。1994年,官桥镇工商户郭栋梁承包33.3公顷崩岗区,投资160多万元,建立隆德综合开发果林场,并配套建立鱼池、畜舍等。1996—1997年,尚卿乡科洋村工商户黄金安承包开发治理133.4公顷荒山,种植杨梅、毛竹和木荷,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2002年,台胞蔡国辉投资600多万元,创办金谷镇幸美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种植茶树和果树133.3公顷,成为治理水土流失的专业大户。
  (二)封禁治理
  1991年,在城厢、官桥、长坑3个重点乡(镇)开展山林封禁治理,封禁片区0.21万公顷,连封3年,并进行补植。至2007年,其他乡(镇)也普遍开展封山育林,特别是在晋江西溪两岸一重山的7个乡(镇)都进行大面积的封禁,效果比较显著。
  (三)综合治理
  1996—2001年,县水保委制定《安溪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6—2010年)》《2001—2004年安溪县晋江西溪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和《安溪县崩岗侵蚀综合治理规划》等,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2004年9月18日—20日,水利部在安溪召开南方崩岗防治规划技术研讨会;10月—11月,美国国家土壤侵蚀实验室主任、普渡大学教授黄基华博士等,泰国土地开发部一处处长克星萨克等先后到安溪考察水土保持工作。至2007年底,全县共完成综合治理面积52021公顷,并形成三种综合治理崩岗的模式。
  变崩岗侵蚀区为水保生态区 1991年,官桥镇塘垅崩岗侵蚀区继续作为“福建省崩岗侵蚀规律及治理模式研究”课题试验基地,以拦蓄泥沙和恢复植被作为主要目标,实施坡面治理和沟壑治理,采取“马尾松(原有)+大叶相思+小毛豆+石决明”“马尾松(原有)+杨梅+大叶相思”等草灌乔混交治理;在崩岗沟内修建谷坊,在小流域主干及其重要支流修建拦沙坝,种植深根性的香根草带,草带间种植藤枝竹和经济效益较高的绿竹或麻竹,部分套种湿地松和桉树等。1995年测定,调查点植被覆盖率由试验前的15%提高到82%,土壤有机质含量由0.38%提高至0.91%,泥沙拦蓄率97%,许多地带性灌木和耐阴的灌草丛已蔓入,生态环境大为改善,成为福建省植被重建的典范。
  变崩岗侵蚀区为工业园区 1998年,龙门镇对崩岗区支离破碎的坡面进行强度削坡,并修建一批谷坊、拦沙坝、排水沟、道路等配套措施,既保护下游66.7多公顷农田、400多户居民点及省道206线公路安全,又整理出工业用地115.6公顷,建成安溪工业区龙桥园。至2007年,全县通过该治理模式,增加工业用地近200公顷。
  变崩岗侵蚀区为经济作物区 2003年起,在官桥恒美崩岗侵蚀区修筑挡土墙、谷坊的同时,对土柱林立的“蜡烛山”进行削坡平整,按水土保持生态茶园建设要求,建成前有埂后有沟梯壁种草的水平梯田,种植铁观音20多公顷,并修建蓄水池,拦、排水沟和机耕路等配套设施。至2007年底,全县通过这种治理模式增加茶果园200多公顷,每年增加农民收入2000多万元。
  (四)项目治理 “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1991年,水利部开始实施“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安溪县在城厢、官桥、龙门、虎邱等镇集中连片治理,其中,集中搞好龙门镇仙西小流域和尚卿乡科洋小流域规划为实施的重点。至1997年,项目区群众投资30.5万元,投工7.2万工日,推进综合治理防治体系全面建设。2001年5月和2003年8月,城厢镇土楼小流域和虎邱镇洪恩岩小流域,立项治理均通过水利部达标检查验收,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小流域”。
  绿麻竹工程项目 1991年,安溪县确定白濑、剑斗、感德等12个乡(镇)为绿、麻竹工程建设项目,采取以村、户联办,专业户承包种植管理为主的形式,分段实施治理。1998年,全县共投入400万元,群众集资384万元,投工7.04万工日,种植绿、麻竹及丛生竹533.3公顷。至2000年,完成“两水系”主支流沿溪两岸种植绿、麻竹和丛生竹0.17万公顷。绿、麻竹工程在固土护岸、防止水土流失、美化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以工代赈项目 1991—1996年,省计委先后下达安溪县四批“以工代赈”工业品指标20万元,用于封山育林和供煤点建设。县政府成立“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协调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物资、银行部门及时协助工业品与资金的转换,资金转化率100%;县计委拨出专项物资指标支持项目实施。6年间,全县投入以工代赈资金35万元,用于官桥镇、龙门镇的崩岗治理和长坑乡水利建设等项目;全县布设供煤点109个,投资358万元,供煤35万吨;挂钩封、禁山林面积7.5万公顷。
  亚行贷款项目 1996年,安溪县为增加农业收入,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制定《关于分解落实安溪县利用亚行贷款,实施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项目贷款配套资金的通知》,积极向上级争取利用亚行贷款,至1998年底,全县先后得到亚行贷款163.99万美元,分别用于虎邱镇、大坪乡等乡(镇)坡地改造和尚卿乡小水电建设等项目。
  省市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
  2001—2002年,2005—2007年,全县先后利用省、市预算内的专项资金310万元,基本完成市级水土保持精品工程——勤德果场综合治理工程、文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安溪县蓝溪流域(恒美片、和平片、莲峰片、规坑片)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
  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项目
  1998—2007年,安溪县得到国家预算内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国债)680万元,先后用于榜寨小流域鬼崆崩岗侵蚀区综合治理工程,土楼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晋江西溪蓝溪支流崩岗侵蚀劣地综合治理Ⅰ期工程,蓝溪流域崩岗侵蚀恶劣地综合治理Ⅱ期工程,官桥恒美小流域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蓝溪片(洋坑铜锣山)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魁斗小流域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和龙涓片(下洋)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通过崩岗治理,项目区山头转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获得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矿区水土流失治理
  1996—2006年,县财政每年从矿业管理规费中拨出30%,作为矿山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修建官桥镇根田坝、曾厝坝、台安坝、程厝坝,龙门镇锁蛟坝、凤内坝等一批水保工程,治理矿区迹地面积105.14公顷,矿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
  三、机构与管理
  (一)机构
  1991年,安溪县水土保持办公室(简称县水土办)隶属县农办,干部、职工13人。1992年,安溪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成立,增加编制2人。1999年,县水土办内设机关事务股、亚行贷款项目办、预防监督站、规划治理股、水土保持试验站5个股、站,编制18人。2002—2007年,县水土办改为隶属县水利局,机构、编制没变。
  (二)管理
  监督管理
  200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县水土办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权”(处罚权、审批权、收费权)“一案”(水土保持方案)“四同时”(同时设计、同时竣工、同时验收、同时使用)制度,遏制“五乱”(乱开垦、乱开矿、乱采石、乱砍伐、乱倒土石渣)违法行为。2002年,县水土办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县水土保持试验站与市水土保持监测站联合开展茶园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98次。2007年,县水土保持试验站着重对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和城镇建设等项目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和监控。
  补偿费征收
  1991一2007年,对县域内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地貌植物、降低水土保持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始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7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76万元。
  水土保持案件查处
  1991—1997年,查处违法违章开采矿产128起,调解矿区纠纷347起。1998年4月,金谷水泥厂把大量废土倒入溪中,县水土办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现场,调查核实,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000元;是年,查处违法违章案件80起,罚款1.81万元,调解水土流失纠纷37起,落实迹地治理53.3公顷。2007年,查处破坏水土资源案件596起,查处违法开垦林地35公顷。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安溪县志(1991-2007)上册》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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