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0日海沧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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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894
事件名称: 2005年12月10日海沧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59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12月10日
发生地点: 海沧区

事件描述

2005年12月10日,《海沧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年内共有2762名被征地人员参保。为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区财政对参保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2万元,低保对象再增加补助3000元,年内累计投入3329万元。根据政策,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缴费参保,达到“参照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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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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