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跻身全国前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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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771
事件名称: 2005年7月1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跻身全国前十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561.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7月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7月1日,厦门市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120元。由此,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跻身全国前十位。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思明区、湖里区由480元调为600元,海沧区、集美区由43。元调为550元,同安区、翔安区由360元调为480元。年内,继续发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标准,思明区、湖里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小时6.5元;集美区、海沧区为每人每小时6元,同安区、翔安区为每人每小时5.5元。新的工资标准保护了低收入劳动者,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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