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厦门市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出台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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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761
事件名称: 2005年9月《厦门市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出台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554.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9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9月,《厦门市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出台。该《实施办法》确定以技师培养为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点,以“梯次培养、持续发展、逐年上升”的形式,用6年时间完成“1904”工程(即到2010年,全市高级工由现在的5200多人再增加1.9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0.4万人)。《实施办法》还对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有:改革考核方式,以操作现场的实际工作能力为考核内容;今后每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评审;设立高级技能人才津贴,对有高超技艺和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称号,并享受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技能津贴可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此外,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最长延期5年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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