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台港澳居民在厦就业可参保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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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757
事件名称: 2005年10月台港澳居民在厦就业可参保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55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10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10月,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市地税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厦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规定凡依照规定办理了就业手续,并与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按照厦门市社会保险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该《通知》是为配合《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实施而制定的。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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