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查办陈宁生玩忽职守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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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542
事件名称: 2005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查办陈宁生玩忽职守案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4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1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1月,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思明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宁生立案侦查。经查,陈宁生在担任原厦门市鼓浪屿区财政局(财税局)局长期间,违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厦门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于1996年11月违法成立厦门市鼓浪屿区国债服务部,并由私人承包经营。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陈宁生,未对该国债服务部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导致国债服务部承包人利用该服务部非法拆借资金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炒期货,造成99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未能归还。此外,该国债服务部承包人还虚开3000万元国债代保管凭证借给他人使用,进行债务质押担保,引起民事诉讼,造成原鼓浪屿区财政局、思明区财政局、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区建设开发公司、厦门海底世界有限公司、厦门市永顺观光车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38.22万元人民币,间接经济损失62.64万元人民币。7月,市检察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对陈宁生提起公诉。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陈宁生有期徒刑五年。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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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陈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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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