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厦门市太保寿险与医保中心签订补充医保协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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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218
事件名称: 2005年厦门市太保寿险与医保中心签订补充医保协议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326.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截至2005年底,太保寿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41.9万人,承保对象为所有已加入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及退休人员,保障范围涉及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及社会各阶层,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承担90%的给付责任,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在续保2005年度的补充医疗保险时,公司积极与政府沟通,顺利和市医保中心达成2005~2006年度补充医保新协议。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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