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日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推出国内首张“电子保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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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189
事件名称: 2005年4月1日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推出国内首张“电子保单”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322.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4月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在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之日,人保财险正式推出电子保单,中远集团公司厦门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成为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国内第一张电子保单的企业客户。人保财险电子商务(www.e-picc.com.cn)推出的电子保单采用国际领先的电子签章技术,全面保证电子保单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客户只需登陆e-PICC,选定所要购买的保险产品,在线支付保费,足不出户即可轻松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保险单。电子商务模式一般分为B2B(商户对商户)与B2C(商户对顾客)两种。“B2B电子保单”推出的同时,人保财险也开展针对个人客户的“B2C”电子保单业务,包括交通工具意外险等在内的一些短期个人意外险,都可以通过网上投保。投保人完成投保手续后,保险公司通过电话联系,确认保单要素、保费、送单时间后,投保人可直接在网上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整个过程实现全部%化”。保单在电子签名后具有认证和防抵赖双重约束功能。截至年底,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利用电子商务平台E-CARGO(货运险电子商务)共为161家客户安装了相关软件,受理投保9345笔,累计保费收入682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完成《PICC厦门分公司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与规划》,积极寻求与相关网络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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