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厦门市实施不良贷款问责指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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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5095
事件名称: 2005年厦门市实施不良贷款问责指引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30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为规范不良贷款问责程序,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控制新增授信业务的风险,厦门银监局制定《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问责指引(试行)》,并于2005年4月正式下发实施。《指引》体现了五大特色:一是问责范围力求全面,涵盖表内外所有授信业务。二是合理界定问责范围,区别新旧不良贷款成因,将问责范围界定为“新发生的表内外授信业务所形成的不良贷款”。三是详细界定不良贷款责任行为,力求减少问责过程中的人为因素,避免责任认定走过场的现象。四是规范不良贷款问责的机构和程序,保障问责部门的独立性和问责程序的规范化。五是突出“管法人”理念,重点规范辖内银行业法人机构。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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