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严防猪链球菌疫情入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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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864
事件名称: 2005年7月严防猪链球菌疫情入厦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248.pdf
事件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7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7月四川省资阳市和内江市相继发生了由猪链球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市贸发局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市场猪肉安全供应的紧急通知》,并采取五项措施,严防猪链球菌疫情入厦:一是认真落实好定点屠宰厂(场)检疫检验工作,定点厂屠宰的猪肉必须经过严格检疫检验,检疫检验合格的要加盖合格章并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场,确保肉品质量,确保消费者放心食用。二是加强定点屠宰厂(场)检查、管理,要求定点屠宰厂(场)严禁宰杀病死猪,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要立即报告动物防疫部门,对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流入市场。三是积极牵头会同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以及镇(街)政府办事处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辖区内私屠滥宰,防止疫情传播,确保当地居民吃上“放心肉”。四是要求各鲜肉批发行不买卖、不运输、不销售病死猪肉,严禁从疫区或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未经本市复检合格的生猪进入本市屠宰厂屠宰。五是严把肉品调入关,对来自四川的冷冻肉品及其产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随车携带产地检疫合格等有关证明,并在指定的场所,接受本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市经营销售,肉品及其产品的运输必须采取封闭和消毒措施。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至年底,厦门市未发生一例由猪链球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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