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5日厦门市“早餐工程”企业向社会作出八项承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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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856
事件名称: 2005年3月15日厦门市“早餐工程”企业向社会作出八项承诺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24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3月15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3月15日厦门市“早餐工程”企业向社会作出八项承诺:一是自觉接受行业自律人员的检查;二是随车携带健康证和占道经营许可证原件上岗;三是不销售无早餐工程标志、过期或变质的产品,“假一罚二”;四是着装整洁,穿戴早餐工程承办单位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佩带胸卡;五是不在销售时吸烟;六是随车附设垃圾回收容器,并保持销售点半径5米范围内环境的干净;七是经营时间平时不超过上午8∶00,节假日不超过上午8∶30;八是除经营早餐工程餐车外,不在餐车周边经营无证餐车或加设摊点即车外摊。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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