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6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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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508
事件名称: 2005年10月26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11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10月26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5年10月26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授予张家港、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深圳、包头、中山、烟台等9个城市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授予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等3个区为全国文明城区;同时授予494个全国文明村镇、1001个全国文明单位和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及100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翔安区新圩镇马塘村、大嶝镇分别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厦门市地税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安区新民镇禾山村等1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思明区厦港街道厦沃社区党支部书记姜秋月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6

《厦门年鉴.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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