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起厦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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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262
事件名称: 2006年1月起厦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51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1月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1月起,厦门市农村低保标准有所提高。其中,海沧区、集美区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每人每月165元,同安区、翔安区从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5元。2006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2699户、32706人,其中城市(城镇)7041户、17354人,农村5658户、15352人,全年累计为146882户次、387435人次发放低保金3505.9万元。月人均补差城市(城镇)每人每月123元、农村每人每月56元。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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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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