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日厦门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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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253
事件名称: 2006年8月1日厦门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50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8月1日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8月1日,厦门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思明区、湖里区每人每月650元,集美区、海沧区每人每月600元,同安区、翔安区每人每月550元。同时,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思明区、湖里区每小时6.8元,集美区、海沧区每小时6.3元,同安区、翔安区每小时5.9元。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吸引各类劳动者来厦工作。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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