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厦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享受免收学杂费等政策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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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唯一号: 130132020210004016
事件名称: 2006年厦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享受免收学杂费等政策
文件路径: 1301/01/object/PDF/1301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4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6年
发生地点: 厦门市

事件描述

2006年,全市共有86136名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享受到免收学杂费的待遇,共免除学杂费1440万元。有11982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获得基本学习费用补助,共补助581.53万元。此外,继续实行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政策,全年享受减免借读费待遇的农民工子女1.46万人,减免金额1562万元。从2004年开始,厦门市实行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对符合减免条件的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和住宿费。

知识出处

厦门年鉴.2007

《厦门年鉴.2007》

出版者:海风出版社

本年鉴主体内容时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在厦门或与厦门有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系统地反映厦门市在该年度经济、文化、政治、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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